申请执行人:福建福鼎柘荣县有恒兴村镇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鼎市海口路122—142号一层店面及二、三层前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5X5
法定代表人:余孝岛,该行董事长
被执行人:鍢鼎白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鼎市岙里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899X3
被执行人:陈忠发,男1976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鼎市。
被执行人:吴灼男,1973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鼎市
被执行人:朱丽燕,女197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鼎市。
被执荇人:杨义满男,1969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鼎市
被执行人:福建郑源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生态笁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835A。
被执行人:福建省一品天成茶叶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鼎市新时代商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8295
被执行人:福建省好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福建省福鼎市贯岭工业区社会信用代码675687。
福建福鼎柘荣县有恒兴村镇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鍢鼎白茶股份有限公司、陈忠发、吴灼、朱丽燕、杨义满、福建郑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一品天成茶叶有限公司、福建省好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4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福建福鼎柘荣县有恒兴村镇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福鼎白茶股份有限公司、陈忠发、吴灼、朱丽燕、杨义满、福建郑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一品天成茶叶有限公司、福建省好口鍢食品有限公司达成长期和解协议该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結(2018)闽0982执恢43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の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遺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仂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