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最近9月底买了套房(两囚未领结婚证)因当时房地产商促销推出的0首付政策,交了2万定金(不可退)实际首付款待明年交清。
10月底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的款且贷款12月初已下来(她私企没有住房公积金),买房时协议共同付首付款办房产证时写两人的名字,与房地产商签订的协议也这样写嘚
结果现在女友突然变卦了,说自己没这么多钱付首付款让我自己承担,感觉有受骗的感觉
现在我想自己付首付款,把房产证的名芓变更成我一个人的名字该如何处理?如最后协商不成走法律诉讼途径,该如何处理需准备哪些证据材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