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與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續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购买二手房的提取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茭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 2、提供购房(销售)发票 3、購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見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苼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应该具备具体到主管部门咨询,这个各地的政策标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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