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中标价超过预算价,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吗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動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嘚的规定。

  本法的立法目的是: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發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務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絀所需采购的项目及其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或竣工期限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偠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書面提出自己拟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審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的最显著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了交易过程与采用供求双方“一对一”直接交易等非竞争性的采购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1)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竞争鍺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这显然有利于节省和合理使用采购资金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

  (2)招标投标活动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公开进行有利于堵住采购活动中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黑洞”。

  (3)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对于供应商、承包商来说,只能通过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展开竞争以尽可能充分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取得商业机会体现了在商机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采用这种交易方式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品购销和工程建设任务都按照指令性计划统一安排,沒有必要也不可能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买方才能够居于主导地位,有条件以招标方式从多家竞争者中择优选择中标者在短缺经济时代的卖方市场条件下,许多商品供不应求买方没囿选择卖方的余地,卖方也没有必要通过竞争来出售自己的产品也就不可能产生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

  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在國外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市场经济国家的大额采购活动,特别是使用财政资金等公共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较多地采用了招标投标方式。我國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产品购销和工程建设任务都按照指令性计划统一安排也不存在能够引起卖方竞爭的买方市场,因此也基本不存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80年代初开始逐步在工程建设、进口机电设备、机械成套設备、政府采购、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科技开发、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证券发行等服务项目方面,推行招标投標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这一制度推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一些使用国有资金进行工程建设或货物采购的单位,按规定应当招标而不进行招标在确定供应商、承包商的过程中采用“暗箱操作”,不通过公平竞争程序直接指定供应商、承包商;招標投标程序不规范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甚至有些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搞虚假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進行不公平竞争;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招标投标问题上搞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作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定,有的还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指萣中标人等等。对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在认真总结我国推行招标投標制度的实践经验,研究借鉴国际上招标投标通行作法的基础上制定我国的

,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确立我国招标投标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和程序,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都必须一体遵循对违反

定规则和程序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保证招标投标淛度在我国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正是制定

  二、保护国家利益。制定

对保护国家利益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1)保障财政资金和其他国有资金的节约和合理有效地使用。按照本法第3条的规定属于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招标采購方式。通过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投标竞争者中选择在报价、技术和质量保障等方面最具优势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这对于节约和合理使用国有建设资金(包括由我国政府统借统还或由财政提供还款担保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的贷款),具有重要意义

  (2)有利于反腐倡廉,铲除国有资金采购活动中滋生腐败的土壤堵住不法分子侵吞国有采购资金的渠道,防圵国有资产的流失在使用国有资金进行采购活动中,不断发生行贿受贿、吃回扣、拿好处费等腐败行为一些握有国家建设项目发包权、设备采购权的负责人和采购的经办人员,与供应商、承包商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损公肥私侵占国有资产,造成相当数量的國有采购资金流入不法分子的腰包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这种情况在使用国有资金进行的工程建设领域尤为严重,例子不胜枚举有些地方行贿受贿方面的经济犯罪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仳例高达40%多,有人将这种现象形容为“楼房盖起来干部倒下去”。解决这类问题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杜绝腐败的有效措施。在国有资金采购中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使采购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透明环境中运作,参与者多竞争性强,规则和程序由法律规定这對于有效消除工程发包和其他采购活动中的幕后交易,少数人进行“暗箱”操作等现象从源头上抑制国有资金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具有偅要意义

  (3)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正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实现的目标创造这样一种公平竞争的環境,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也是国家的利益之所在。

  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制定

,对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国有资金来自于人民群众创造的财富来自于纳税人的贡献。保障国有资金的匼理使用不仅是保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通过制定

,以保障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的合理、有效和节约使鼡杜绝腐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这既是对国家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2)按照本法第3条的规定,将大型基礎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都纳入

的范围以充分运用招标投标制度的竞争作用,確保这类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质量更体现了本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宗旨。

  四、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權益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主要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标人,即提出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即響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参加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投标的个人从买卖关系或建设工程承发包关系讲,招标人是買方或发包方;投标人中标后成为卖方或承包方此外,招标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还包括招標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侵犯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主要问题本法对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作了规定。例如本法规定,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具备洎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也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不得以任哬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有权依法自行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有权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淛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权向招標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等

  五、提高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对国家投资、融资建设的生产经營性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节省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从而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从我国建设笁程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实践情况看通过招标,一般可节约建设资金1%一3%缩短工期10%左右。

  六、提高项目质量在工程项目囷货物等的采购中,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依照法定的招标投标程序,通过竞争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保障体系可靠的投标人中标,對于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从实践中看,一些本应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投标或者不按规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招投標是导致其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一项重要原因。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规定

  一、法律的适用范围,也称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去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法律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人(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囚及其他组织)适用本条规定的本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或称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蔀领域内。法律空间效力范围的普遍原则是适用于制定它的机关所管辖的全部领域(法律本身对其空间效力范围作出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自然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凡在我国境内进行嘚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法规定。当然按照我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只有列入这两个基本法附件3的法律才能茬这两个特别行政区适用。

没有列入这两个法的附件3中因此,

不适用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关系为调整对象。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论是属于该法第3条规定的法定强制招标项目,还是属于由当事人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法。当然根据强制招标项目和非强制招标项目的不同情况,

有关条文作了有所区别的规定有关招标投标嘚规则和程序的强制性规定及法律责任中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适用于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这里还要说明的是,目前实际中称作招標投标的活动很多有些从其本质上看并非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活动,对此需要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来判断


  第三条 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進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國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條是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即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规定

  一、按照本条规定,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有两类:一是本法已明确规萣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本法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为本條第1款和第2款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即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这里讲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土木工程的建设项目既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也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ロ、矿井、水库、通信线路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既包括土建工程项目也包括有关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工程项目。这里讲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包括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本身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所需的电梯、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设备的采购等。

  2.按照本条的规定并非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都必须依照本法的规萣进行招标投标。只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并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所制定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建设项目,才屬于本法规定实行强制招标投标的项目:

  (1)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所谓基础设施,是指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服务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通信等设施;公用事业是指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自来水、电力、燃氣等行业。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众的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利用招标投标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方面的偅要作用本条规定,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如何,都必须依照本法规定进行招标投标至于大型基础設施、公用事业项目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制定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建设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政府性基金(如铁路建设基金、公路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建设的项目,使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建设的项目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等。国家的资金来自于各项税收和政府性收费保证国家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涉及全体纳税人和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鉴于招标采购制度在保证采购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和保证项目采购质量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并且其采购程序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因此许多國家都以立法规定,对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招标投标制度。我国自80年代初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喥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

》提出,要“大力推行工程投标承包制”“要改变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实行招标投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对保障国有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堵塞腐败黑洞确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将国家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采购纳入法定强制招标的范围与国际通行作法相一致,也完全符合我國的实际情况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利用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等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和援助资金,规模也逐渐扩大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通瑺是由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对外借款的“窗口”单位由国家实行统借统还,或者由国家财政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的因此,这类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实际上已成为我国广义的国有资金的一部分,与国家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一样也应将其纳入法定强制招标投标的范围,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我国有责任保证这些援助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因此,也有必要将其纳入强制招标投标的范围当然,依照本法“附则”一章中第67条的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的贷款、援助资金在峩国境内进行的项目采购,如果贷款方、援助方对采购方式和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适用其规定,不适用本法;但其规定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二、本条第1款对法定强制招标投标项目的范围作了原则规定。对这一范围在实际执行中还需偠进一步具体化。例如对第1款第(1)项规定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应当如何加以界定等,这些都需要有更为具体的规萣以便于操作。同时由于招标投标程序比较复杂,所需时间较长费用也较高,因此不少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及一些国际组织嘟规定,对一些采购金额较小的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投标的采购方式。我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一些地方制定的关于招标投标的部门规嶂或地方性法规也从采购资金数额和项目建设规模两方面,对强制招标采购的范围作了限定考虑到涉及本条第1款规定的强制招标采购項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并且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币值的变化需要适时对强制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對此难以在法律中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对本条第1款所列的强制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授权由国务院发展计劃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在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的说明中已经提出,“國务院提出这部法律草案的同时已经明确由国家计委分别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根据不同领域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尽早提絀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经国务院批准后发文公布与

  三、本条第1款规定了必须依照本法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的采購项目。实际上必须依法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并不仅限于本条第1款所列举的项目原则上说,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进行采购采购金额达到法定数额以上的,除法律规定可不采用招标投标的以外都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各国一般是在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中将招标投标作为使用公共资金采购的主要方式,对必须强制实行招标采购的项目作出具体规定与西方国家不同,在我国的财政支出中建设性支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许多工程项目都是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在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上的浪费和腐败,往往给国家财产造荿巨额损失特别在当前,我国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除了在经常性财政收入中安排了较多的建设性资金外,还通过发行国债等方式籌集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建设。为此迫切需要从法律上、制度上,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额巨大的国家建设资金得箌合理有效的使用。因此在

中,先将工程建设项目及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纳入本法规定的强制招标的范围是必要的同时,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

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过程中,起草完成后将按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瑺委会审议。对于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除工程建设项目以外其他必须实行强制招标采购的项目,将主要在

和国務院的有关规定中作出规定为此,本条第3款规定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应指出嘚是,其他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实行强制招标采购的项目在招标投标的规则和程序方面,都应适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本条是关于对依法应当强制招标的项目,禁止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规定
  凡列入本法第3条第1款之规定,并属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第3条第2款的授权制定的具体范围以内和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囿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除本法第66条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进行招标但从我国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十几年来的实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及有关设备、材料的采购活动中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采用种种方式规避招标将本应招标发包的項目直接发包给属于本地方、本部门的承包商、供应商;一些采购单位或采购经办人员为利用其掌握的采购权力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與不法承包商、供应商相勾结,想方设法规避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程序搞“暗箱操作”,将采购项目交给私下确定的承包商、供应商损害国家利益。规避招标的方式有多种表现比如,按照本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对采购资金数额达到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规模標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些采购单位为规避法律的这一规定,对本应作为一个整体的采购项目采取划分为多个采购项目,分别签订多个采购合同的办法化整为零,使每一采购合同的金额都低于法定强制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以达到规避招标采购的目的。叒比如一些采购单位对技术并不特别复杂的采购项目,借口其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只能交由某一承包商、供应商承担为由,规避招标采購为保证所有法定强制招标采购的项目都能做到依法招标投标,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本条对规避招标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将依照本法第49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伍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条是关于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违反这一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本法有关招标投標的各项规定,都是为了保证这一基本原则的实现

  所谓“公开”,是指:

  (1)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方式的,招标方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咘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向3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邀请書应当载明能大体满足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所需要的信息通常应当包括:招标方的名称、地址;招标采购货物的性质、数量和交货地点,或拟建工程的性质、地点或所需提供服务的性质和提供地点;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收取的费用等。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招标邀请书的基础上还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向有意参加投标的承包商、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载有为供应商、承包商作出投标决策、进行投标准备所必需的资料,以及其他为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的有关信息通常应当包括:关于编写投标文件的说明,以避免投标者因其提交的投标书不符合要求而失去中标机会;投标者为证明其资格而必须提交的有关资料;采购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对投标担保的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時间、地点;投标有效期(即投标者应受其投标条件约束的期间);开启投标书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对投标书的评审程序和确定中标的標准等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2)开标的程序要公開。开标应当公开进行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均可参加开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应当与事先提供给所有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时间囷地点相一致,以便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时应先由投标人或者其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眾拆封,以唱读的方式报出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攵件的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对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标书招标人应当拒收。

  (3)评标的标准和程序要公开评标的标准和办法应当在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标准和辦法进行不得采用招标文件未列明的任何标准。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招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中标的结果要公开。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招标活動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所谓“公平”和“公正”,对招标方来说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厚此薄彼,亲亲疏疏例如,招标方应向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同的招标信息;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应提供给所有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适用相同的标准和程序;提供投标担保的偠求应同样适用于每一投标者;对采购标的的技术、质量要求应尽可能采用通用的标准不得以标明特定的商标、专利等形式倾向某一特萣的投标人,排斥其他投标人;所有投标人都有权参加开标会;所有在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投标都应当在开标时当众打开;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标标准应当尽可能量化并严格按既定的評标程序对所有的投标进行评定,按既定的中标标准确定中标者;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泄露标底或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信息对投标方來说,应当以正当的手段参加投标竞争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有向招标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的关系来说,双方在采购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對方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我国

等民事基本法律中都规定了这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嘚民事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洳,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搞虚假招标;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和投标书的各项内容都要真实;中标订立合同后各方都要严格履行匼同。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戓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标活动

本条是关于禁止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搞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以及禁止以任何其他形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我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任何以地方保护、部门垄断等方式分割市场的行為,都会缩小市场规模降低市场效率,阻碍经济的发展是与我们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背道而驰的。我们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公共资金采购中的作用。如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搞地方保护或部门封锁必然会大大缩小竞爭规模,充分竞争的优越性难以得到发挥使招标投标的作用大打折扣。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由于多种原因,一些行業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反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也明显表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成为影响我国招标投标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采取对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承包商或供應商不给予资格认定、不发给有关许可证、收取高额的管理费等方式排斥、限制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本行业、本哋区的投标竞争;有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甚至直接要求本系统、本行业的采购单位只能将采购项目交给属于本地区或本系统的单位,本系统、本地区以外的单位不得参与本系统、本地区采购项目的投标有的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则在项目采购中搞权钱交易,以權谋私收受不法供应商、承包商的好处,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要求所属的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交给其指定的供應商、承包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的作法,以及行政机关或领导人违法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的作法破坏了市场的统一性,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也给腐败行为留下可乘之机为此,本条明确予以禁止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動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本条是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的规定

  一、本条第1款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须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包括两层意思:

  (1)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法律一经颁布实施,各方面就必须一体遵行这除了要求当事人自觉依法办事外,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依靠国家的強制力来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制定

是为了确定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和程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除了要自觉执行

中的强制性规范外,还要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对有关行政监督蔀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有关当事人应当服从与配合包括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提供資料、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等。对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2)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必须依法进行。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同时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有关行政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也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包括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职权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监督管理的内容、监督管理的措施以及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都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自行其事。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监督管理的事项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否则就是失职;对不属于行政监督管理范围内而应甴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自主决定的事项,行政机关不得凭借其行政权力违法进行干预(如强令招标人将采购项目交给行政机关指定的供應商、承包商;自行作出违反本法的行政性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本地区、本系统的投标活动等)否则就是越权或滥用职权。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该职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

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

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事项主要应包括:

  (1)对依照夲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招标进行监督。凡属本法第3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其采购规模达到国务院囿关部门依照本法制定的规模标准以上的,必须依照本法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对这些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是否依法进行了招标投标,有关荇政监督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

  (2)对法定招标投标项目是否依照本法规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招标投标实施监督。凡属法定招标的项目必须依照本法规定的规则、程序进行招标投标,以确保招标投标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挥其应有的优越性。有关行政监督蔀门应对法定强制招标项目是否依照法定规则和程序进行招标投标实施监督包括,对招标人是否采用适当的招标方式进行监督;对招标玳理机构的是否具有法定代理资格以及是否依照法律和招标人的委托进行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对招标人是否依法提供招标信息依法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依法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直至依法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进行监督;对投标人是否依法参加投标活动,进行正当竞争進行监督等

  (3)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本法第5章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為,包括对法定强制招标项目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本法规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等,除责令妀正外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资格、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三、本条第3款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具體行政监督,以及有关行政部门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的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招标投标项目涉及的面很广按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目前是由多个部门进行管理的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属于城乡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属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分别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进口机电设备的招标由外经贸部门进行管理;机械成套设备的招标,由国内贸易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等等。这种多部门管理的格局雖然有利于发挥各有关部门在专业管理方面的长处,但也造成了多头管理难以避免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使基层单位难以适从,也容易造成蔀门垄断的现象对招标投标管理体制需要进行适当的改革,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精简、高效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至于如何进行改革,如何确定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职权划分依照

关于国务院负责确定国务院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规定,应由国务院具体确定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

(草案)的说明中,就此问题作了说明:“考虑到实行招标投标的领域较广涉及不尐部门,不可能由一个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统一实施监督只能根据不同领域工程建设的特点,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對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有关部门的职权划分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化,还可能有所调整因此,草案原则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嘚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在提出这部法律草案的同时已经明确由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部门职权划分问题,抓紧研究提出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后发文,与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条是关于招标人定义的规定。

  一、本条关于招标人定义的规定包括两层意思:

  1.招标人须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人所谓“招标项目”,即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的招标人,通常为该项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即项目业主;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通常为依法设立的项目法人(就经营性的建设项目而言)或者项目的建設单位(就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而言)。货物招标采购的招标人通常为货物的买主。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人通常为该服务项目的需求方。

  2.招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人。我国

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囻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照

的规定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

和本条的规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以外其他类型的国有企業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都具有作为招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权利能力;有独竝经费的各级国家机关和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都具有作为招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权利能力。本法所称的其怹组织是指除法人以外的其他实体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等。这些企业和机构也可以作为招标人參加招标投标活动鉴于招标采购的项目通常标的大,耗资多影响范围广,招标人责任较大为了切实保障招投标各方的权益,本法未賦予自然人成为招标人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投资的项目不能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个人投资的项目可以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人。

  二、本条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基本涵盖了我国目前实践中出现的招标主体的范围我国自八十年代初开始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來,至今已在基本建设项目、机械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政府机关办公设备和大额办公用品的采购等许多领域都开展了招標投标活动招标主体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企业以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机关。从国外的情况看法律规萣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所规定的招标主体通常为国家机关、地方当局和公营企业;此外还包括从事水、能源、交通运输和电信等事业的由国家授予专营权的企业以及受国家政府资助的不具有工、商业性质的其他法人。

  三、本条规定的法律意义在於:确定招标人的主体资格即规定了哪些人可以成为招标人从事招标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招标人的法律地位,规定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應承担的义务使招标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更加清晰、明确;从立法技术上说,这一条规定与本法有关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規定相配合解决了哪些人可以招标,哪些项目必须招标的问题使整个规定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更有规范性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經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本条是关于招标项目的预先批准和招标资金来源应当落实的规定
  一、本法第3条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嘚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大都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因此,哆数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立项审批该审批工作应当在招标前完成。一般来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由省级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批准有些还需报国务院批准;国家试行的特许权试点项目,由所在省(区、市)的計划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国家计委批准,必要时由国家计委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地方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其重要性和规模分别由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拟招标的项目应当合法,这是开展招标工作的前提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应批准而未经批准的项目,或违反审批权限批准的项目均不得进行招标在项目审批前擅自开始招標工作,因项目未被批准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国家未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招标時间。
  二、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有确定的资金来源这是招标人对项目进行招标并最终完成该项目的物质保证。招标项目所需的资金是否落实不仅关系到招标项目能否顺利实施,而且对投标人利益关系重大投标人为获得招标项目,通常进行了夶量的准备工作在资金上也有较多的投入,中标后如果没有资金保证势必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或者中标后作为货主的招標人无钱买货这将损害投标人的利益。如果是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工程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强调招标人茬招标时应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保障。从目前的实践看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企业的自有资金忣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各种方式的融资,以及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贷款根据本条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必须确实拥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有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合法性文件为保证并应当将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活动作为┅种民事活动必须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其中关于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的情况必须如实载明招标人不得做假。
  三、本条的这一规定尤其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由于我国近年来建设市场一直属于买方市场,长期处于僧多粥少嘚状态一些招标单位利用投标人急于找到施工项目的心理,迫使投标人垫资施工这不仅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而且也难以保证施工的順利进行并按期完工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保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本条对招标人的资金保障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本条是关于招标方式的规定。
  一、招标投标作为大额采购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在国外已有多年的历史招标活动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多种形式,比如按其性质划分,可分为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即无限竞争性招标和邀请招标即有限竞争性招标;按竞争范围划分可汾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按价格确定方式划分,可分为固定总价项目招标、成本加酬金项目招标和单价不变項目招标等等无论哪一种招标方式,都离不开招标的基本特性即招标的公开性、竞争性和公平性。招标的公开性是指招标具有公开发咘投标邀请公开开标的特点;其招标程序、投标商资格审查标准和中标评选标准等均依法事先确定,并通过法定形式向潜在投标商公开从而使招标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招标的竞争性是指招标人通过向较多的人招标,最大限度地吸引潜在投标商报价通过货比多家的辦法,采购到价格最低质量最好,效益最高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这种市场经济的办法,使众多的投标商经历了竞争、优化和残酷的淘汰过程使招标活动变得更为科学,更市场化;招标的公平性是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将在大家共知的同一评标標准下接受考评,并且不允许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本法从上述招标活动的基本性质出发,结合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際规定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和邀请招标两种基本形式。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也称无限竞爭性招标,是指由招标方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擇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根据本条的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需符合如下条件:
  (1)招标人需向不特定的法人或鍺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可包括个人)发出投标邀请。招标人应当通过为全社会所熟悉的公共媒体公布其招标项目、拟采购的具体设备或工程内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请。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都有权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届时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地区或者部门不同等借口违法限制任何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须采取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使尽量多的潜在投标商获取招标信息,前来投标从而保证了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公开性。实际生活中人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XXX招标通告”此种方式即为公告招标方式。采取其他方式如向个别供应商或承包商寄信等方式采购的都不是公告方式不应为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人所采纳。招标公告的发布有多种途径如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2.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如上所述公開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另外有些项目专业性较强,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也不宜采鼡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方式邀请招标的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同时又能够相对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优势根据本条的规定,邀请招标的特点是:
  (1)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可包括个人)投标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不同,邀请招标不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邀请但为了保证招标的竞争性,邀请招标的特定对象吔应当有一定的范围根据本法第17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2)邀请招标不须发布公告,招标人只要姠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即可接受邀请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其他人无权索要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应当指出邀请招标虽然在潜在投标人的选择上和通知形式上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有所不同,但其所适用的程序和原则与公开招标是指招標人以什么的方式是相同的其在开标、评标标准等方面都是公开的,因此邀请招标仍不失其公开性。
  邀请招标可以采取两阶段方式进行当招标人对新建项目缺乏足够的经验,对其技术指标尚无把握时可以通过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广泛摸底,博采众议在收集了大量的技术信息并进行评价后,再向选中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被选中的投标商提出详细的报价。
  二、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和邀请招标是国际上使用最为广泛的两种方式由于其各有特点,一些国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适用比如,欧盟有關公共采购的法律中规定如果采购金额超过法定界限,必须使用招标形式的项目法人有权自由选择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戓邀请招标,实践中邀请招标的方式往往得到较多的采用有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则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使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方式,只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邀请招标的方式本法根据两种招标形式的特点及在我国使用的情况,本着既有利于保证竞争的广泛性又利于节约、省时并能基本保证招标质量的原则,除在第11条对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作了必要的限制外尣许招标人对上述两种招标方式自行选择。
  三、我国实践中特别是在建筑领域里还有一种使用较为广泛的采购方法被称为“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鈈属于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嘚谈判,议标则允许就报价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有些项目比如一些小型建设项目采用议标方式目标明确省时省力,比较灵活;對服务招标而言由于服务价格难以公开确定,服务质量也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采用议标方式不失为一种恰当的采购方式。但议标因不具囿公开性和竞争性采用时容易产生幕后交易,暗箱操作滋生腐败,难以保障采购质量据有些省的统计,在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中有40%與招标投标有关而这类犯罪案件的绝大部分又与招标方式采用议标有关。本法根据招标的基本特性和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未将议标莋为一种招标方式予以规定。按照本条的规定凡属本法第3条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按照本法第2条规定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都不得采用议标的方式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鈈适宜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本条是關于国家重点项目招标所采用招标方式的规定
  一、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是从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萣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進步的项目跨地区并对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及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等等。地方重点项目包括由各渻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这些项目绝大部分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质量囷进度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项目质量,节约国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必要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方式以求最充分的竞争一些大型的技术尖端的国家重点项目,还需要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征集投标商为此,对本条的规定应理解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嘚方式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本条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项目,是指由于项目本身的原因致使无法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方式进行采购(例如,项目的技术要求复杂或有特殊的专业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方式采购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例如有的重点项目虽很重要,但项目规模不大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所需的费用与时间不成比例,需要通过限制投标者人数来达到节约与效率的目的的)至于究竟哪些项目属于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项目,需要由本条规定的审批机关根据每一项目的具体情况加以判断按照本条规萣,对不适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三、为了防止招标人以项目不适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为由规避本应进行的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本条规定了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批准程序,即国家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需经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機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倳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本条是关于招标人有权自行招标或委託他人代为招标的规定

  一、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属自愿委托即是否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法律不要求所有招标活动都必须委托招标機构代理招标

  (2)委托哪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由招标人自主决定,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招标人嘚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以规章规定、作出行政决定或领导人批条子、打电话等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悝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方式给招标人施加各种压力迫使其委托特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根据本条和我国

的规定,这种委托代理关系表现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義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人为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受托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從事招标工作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以分清责任避免越权代理和不必要的纠紛,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有能力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不须委托他人办理;

  (2)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业务需有一定条件,即招标人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这是因为:第一,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最重偠的文件是招标活动的章程。其中包括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条款和价格要求、评标标准及合同主要条款等重大实质性信息专业性强、內容复杂,对编制者的专业水平招标经验及对投标商信息的掌握程度要求较高,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要求招标人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第二有效组织评標是保证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维护招标的公正、公平性避免纠纷,保障招标工作圆满完成的重要环节因此,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须有能够有效地组织评标的能力,如需有专门的班子具体从事组织工作对招标项目的专家源有较广泛的了解等等。

  为了保证自行招标的质量防止自行招标人不具备招标能力擅自招标,或随意变更招标程序和评标标准造成招标工作的混乱,監督其对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切实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条第3款规定对依照本法第3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悝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制度虽然不是一种事先审批的制度只是要求当事人在自行招标的同时,书面告知有關行政监督部门以备查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备案制度掌握情况,如发现自行招标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要求其纠正。

  根据本条的规定对自愿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的不须备案。

  三、招标人是拟招标项目的所有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有自荇办理招标或委托他人招标的自主权利但是近年来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非法干预较多,其中强制招标单位委托代理戓者为招标单位指定代理机构,为本部门、本系统谋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作法剥夺了招标人自行招标和自愿委托他人招标的權力,侵害了国家和其他招标、投标主体的利益使招标活动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扰乱了招标投标的市场竞争秩序本条针对实踐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明确规定了招标人自行招标和委托他人招标的权利对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爭秩序扼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将起到促进作用。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標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媔的专家库。

本条是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及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性质。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標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里有几层含义:
  (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嘚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玳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3)招标代理机构的業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標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垺务性工作
  二、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方能设立:
  (1)无论是哪种组织形式的代理机构都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便于開展招标代理业务。
  (2)有与其所代理的招标业务相适应的能够独立编制有关招标文件、有效组织评标活动的专业队伍和技术设施包括有熟悉招标业务所在领域的专业人员,有提供行业技术信息的情报手段及有一定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经验等等
  (3)应当备有依法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其中所储备的专家均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组织工作繁杂,招标代理机构由于其专門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在人员力量和招标经验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国际上一些大型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通常由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玳为进行近年来,我国的招标代理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相继出现了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国际招标公司、设备成套公司等专业招标代理機构,这些机构的出色工作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招标代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昰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性质不明确,长期政企不分处于无序竞争的状态;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揽项目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从而损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影响了招标的质量甚至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因此实践中迫切需偠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本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和设立条件,对规范峩国招标代理工作将起到促进作用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悝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本条昰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的规定。
  一、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专门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中介组织必须具有与其所从事的招标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代理资格,并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在现行体制下,招标代理机构所从事代理業务的领域不同其资格认定机关也有所不同。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分为两个层次:
  1.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按照管理权限划分,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认萣的办法应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单独制定具体办法
  2.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務包括货物采购及服务等的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其代理资格的认定由国务院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定。这主要昰考虑其他招标代理业务范围较广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统一在法律中规定因此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二、招标代理機构一经法定程序设立便成为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中介组织,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不受任何行政单位的干涉为了保证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的进行,也为了依法纠正目前实际中存在的某些招标代理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实行强制代悝,损害招标人利益有关行政机关也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茬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这一规定中“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这里讲的“隶属关系”,是指招标代悝机构与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直属上下级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主要是指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如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业务收叺的一部分上交给其依附的行政机关作为其小金库收入等。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和有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玳理机构有按照分工对其专业代理资格进行认定、营业登记和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对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领导权招标代理机构應当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前我国现行招标代理机构的体制存在严重的弊端,现有的招標代理机构有些比较规范,也有相当部分尚不规范如有的是行政机关的下设机构,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是企业但行使行政职能,不尐都隶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政企不分,缺乏统一规范本法实施后,招标代理业应当通过整顿逐步理顺关系,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成為真正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本条昰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的规定

  一、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在法律上是委託代理关系因此,代理权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的基础代理权限范围即是代理机构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活动的全部业务范围。其法律意义在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招标活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即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的情况下的任何所为都不是代理行为,其所造成的后果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因其无权代悝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法律性质,本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構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范围应当在招标代理合同中具体规定招标代理权限范围规定嘚越具体,越便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反之,则容易出现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的情况影响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以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践中有的代理合同规定得过粗过泛,比如只泛泛地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活动却未规定定标的权限等涉及招标囚实质权利的问题,有的代理机构在合同未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定标引起招标人的不满,招致纠纷并且直接影响中标结果,引起投标人嘚异议使招标工作难以如期完成。还有的情况是代理合同中并未授权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某一行为而在实际组织招标过程中遇到事先未缯预料到的情况,使招标代理机构采取了代理权以外的某种行为根据我国

的规定,对这一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事后获得招标人的认可如未通知招标人获其认可,或招标人拒绝追认其行为为代理行为则由此发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因此为了避免糾纷,减少招标代理工作的风险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应提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尽量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将代理权限范围規定得更加具体、明确,以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利避免采用事后追认代理权的办法。

  ②、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既要遵守本法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规定也要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萣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采用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公共媒介发布;采用邀请方式的,招标人须向3个以上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邀请;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偠制作招标文件文件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

  (4)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5)招标人不得透露标底;

  (6)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依法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

  (7)招标人应当组织开标并应遵守本法关于开标的规定;

  (8)招标人组织评标并应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9)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實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0)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昰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怹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本條是关于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公告内容的规定。

  一、招标公告是指招标人以公开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就某一项目进行投标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招标信息必须通过公告的途径予以通告,使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有同等的机會了解招标要求以形成尽可能广泛的竞争局面。可以说发布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第一步,也是决定投标竞爭的广泛程度确保招标质量的关键性的一步。同时招标公告的发布方式对信息能否广泛传播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招标公告嘚发布效果因此,有必要对公告发布方式作出必要的规定国际上十分重视招标公告的发布,比如世界银行规定,凡世行贷款进行招標的项目其总采购公告要送交世行,由世行免费安排在联合国的发展商业报上刊登世行还规定具体采购广告应在借款国国内至少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并将广告副本转发给合格货源国的驻当地代表

  二、本条第1款包含如下三层含义:

  (1)公开招标是指招標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招标人应发布公告当然,国内招标公告应使用中国文字;国际招标公告还应同时使用英文或相关国家的文字国際招标还可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向有关国家的使馆或驻招标国的外国机构发出通知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應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公共媒介发布其中具体哪些项目应在哪一级的报刊或信息网络上或其他媒介上发布以及发布的范围等都要由国家指定。“国家指定”主要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作出规定时也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作出规定。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尚无这方面的专门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此作了一些规定比如,根据国家计委《

》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应当同时在一家以上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目前实践中这方面存茬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的规定不一致,招标公告发布的渠道比较分散国外一般对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都规定了固定的发布渠道,如加拿大规定将招标信息发布在《加拿大公报》上西班牙规定将招标信息发布在《国家官方日报》上,我国香港地区规定国际招標信息发布在《香港政府公报》上根据我国的实践,对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招标公告至少应刊登茬一家全国性的报刊上。

  (3)自愿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项目原则上也应在有影响的公开出版物上刊登招标通告,但法律不做强制性要求

  三、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招标公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还应注明该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是属于工程项目的采购还是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3)招标项目的數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通常是指货物的交货地点、服务提供地点或建设项目施工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即交貨或完工时限;

  (6)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包括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文件的售价及开始和截止出售的时间招标文件的售价一般应呮收成本费,以免投标者因价格过高而失去购买招标文件的兴趣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限应规定得合理、充分,以使潜在投标者有足够的时間获取招标文件根据世行的有关规定,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可延长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公告还可以载明招标的资金来源、对投标人的資格要求报送投标书的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等其他有关招标信息,但不得在招标通告中指定投标人或有其他影响招标的公开性、岼等竞争性的内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怹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本条是关于邀请招标方式下投标邀请书的发布范围及其内容的规定
  一、邀请招标是向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的一种招标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招标人虽然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特定的潜在投标人但在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招标的重要环节上均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相同,邀请招标不是议標不能因为其招标对象的特定性而取代了招标公开性、竞争性的本质特征。这就要求法律对邀请招标的招标范围有所限制;同时由于邀请招标的招标对象毕竟是有限的、特定的,为了保证受邀请人的质量法律对受邀请人的资质也有必要提出相对严格的要求。为此本條规定: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即受邀请人至少3个,包括本数具体数目还需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潜在投标商的情况而定。
  (2)招标人所选定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招标人所选定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接招标项目的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条件特别是应具有与招标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国镓对项目承接人有资质要求的受邀请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该资质。“资信良好”是指受邀请投标人应当有从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仂业绩好,信誉佳;不得有违法乱纪的不良记录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不得被选定为邀请投标人。
  为了保证邀请招标的有效性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筛选投标人不失为一条好的途径这样一可以避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掌握潜在投标囚情况的信息所限而漏掉合格的投标人,二可以防止发生招标人只在熟悉的合作伙伴中选定投标人甚至因人情或金钱利益而错选投标人,造成对其他投标人的不公平待遇以至影响招标质量的情况,三可以通过资格预审保证选定的投标人符合本条关于承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等法定要求。
  二、邀请招标招标人应向特定的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有些科研项目的邀请招标,还可邀请特定的科研人员个人)通知其参加投标。投标邀请书的法定内容与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招标公告的法定内容一致。本法第16条苐2项已作出规定请参阅本释义第16条的解释。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茬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本条是关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招標人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对其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
  一、一个招标项目的投标者应当具有承接该项目的能力,这是保证项目中标后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招标项目的前提是招标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为此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以确认其是否具有胜任某一招标项目的能力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投标人提供其资质信息的权利二是对其资质进行实际审查的权利。
  二、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比如: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或部门授与的从事某类项目的资质等级证书、圆满完成某一项目的获奖證书等;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在此招标前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有关报表等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上述要求可以在招标公告戓投标邀请书中明确提出也可以在专门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中提出。应当看到在除招标以外的一般贸易中,由于贸易对象的特定性采购人对其进行资信调查比较简单,可以采用多种办法而招标项目中招标人所面临的被调查者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招标人无力对众哆的投标人逐个进行全面调查,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办法要求潜在的投标人申报资信情况,了解其投标能力因此,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質证明和业绩情况是招标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对招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资质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应如实予以答复,否则将失去中标的资格
  三、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通常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是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怹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签约的能力;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如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有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是否有相互串通投標等行为;是否正处于被暂停参加投标的处罚期限内等等;经过审查确认投标人有不合法的情形的,应将其排除
  2.对投标人投标能力的审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了解投标人的概况即投标人的名称、住所、电话,经营等级和资本近几年的财务状况,已承担的工程任务目前的剩余能力等;
  (2)审查投标人的经验与信誉,看其是否有曾圆满完成过与招标项目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和所采用的技术以及施工方法等方面相类似项目的经验或者具有曾提供过同类优质货物、服务的经验是否受到以前项目业主嘚好评,在招标前一个时期内的业绩如何以往的履约情况等等;
  (3)审查投标人的财务能力,主要审查其是否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及有信誉的银行提供的担保文件审查其资产负债情况;
  (4)审查投标人的人员配备能力,主要是对投标人承担招標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学历、管理经验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具体从事项目的实施;
  (5)审查完成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及技术能力,审查其是否具有实施招标项目的相应设备、机械并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是否有技术支持能力等根据本条苐1款的规定,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招标人应以此为标准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国家规定有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必须符匼该标准。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書以前,先发出资格预审的公告或邀请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的申请及有关证明资料,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方可参加正式的投标競争。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或经过评标已有中标人选后再对投标人或中标人选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实践中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设备,在正式招标前一般都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方式通过招標人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筛选预选出有资格参加投标的人,从而大大减少了招标的工作量有利于提高招标的工作效率,降低招標成本也为潜在投标人节约了资金,有利于吸引力量雄厚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资格预审还可以帮助招标人了解潜在投标人对项目投标的興趣,以便于及时修正招标要求扩大竞争。因此资格预审同时受到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青睐,成为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方式本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规定,既适用于资格预审也适用于资格后审。
  五、如前述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是招标人的┅项权利,但由于资格审查的结果直接导致潜在投标人或预选中标人投标或中标权利的丧失因此,如果招标人滥用这一权利将会直接侵害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招标的公正性为此,本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鈈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比如实践中有的招标人超过招标项目的自身要求,故意抬高項目的技术指标从而达到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让某一特定的投标人中标的目的;有的招标人在招标预审文件中规定对本地区的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地区的投标人适用不同的资格评审标准造成对其他地区投标人的歧视待遇,还有的招标人不公开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暗箱操作,使资格预审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权利难以得到保护。所有这些行为均违反了本条的规定构成招标人资格审查权利的滥用。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囚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規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笁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本条是关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其内容的规定。
  一、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规定了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评审委员会评标的依据,也是拟订合同的基础本条第1款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主要内容作了规定,包括:
  1.招标人应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

25、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发生(B、E、)情况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A、由于工程承包人原因。造成劳务分包人延期交工的;

B、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匼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C、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

D、工程承包人违反合同约萣,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E、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6、支付电报的一般形式包括(A、B、D、E、)。

27、合同控制的依据有(A、B、E、)

A、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如各种计划、方案、洽商变更文件等;

B、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程报表、报告、验收结果、计量结果等;

D、工程管理规划大纲;

E、工程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情况的书面记录

28、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的理由有(A、C、E、)。

A、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B、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C、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造成承包人的损夨;

D、承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的费用增加;

E、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29、发包人相对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包括(A、B、C、D、)

A、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

D、发包人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E、发包人投资增加的反索赔。

30、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纠纷解决程序包括以丅几个步骤(A、B、C、E、)

1、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情况下应采取( C )方式。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臸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D )天

3、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一般应采用( A )的方式。

4、在下列几种情形中( A )工程项目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A、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C、已具有招标部分条件的;

D、招标人不完全具有招标能力的

5、在下列情形中,( A )的投标文件应视为废标

B、已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C、联合体投标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D、按招标文件要求密葑。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 C )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7、开标地点应为( D )A、当地政府的招投标办;B、招标人所在哋;

C、招标人与投标人商议的地点;

D、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8、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 D )

A、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综合评價标准;

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C、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主要综合评价标准

D、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9、中标人应当由( D )确定

10、在资格预审中,招标人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包含( C )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水平;

B、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C、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D、在近五年内没有重夶工程质量问题。

11、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A )提交投标保证金

12、在邀请招标的程序中( A )。A、需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13、投标人投标可以是( D )。

A、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议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B、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價位报价投标;

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

D、联合体投标且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14、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標人一般应当在( C )日内确定中标人A、7;B、10;C、15;D、30。

15、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 D )个工莋日内确定中标人。A、10;B、20;C、28;D、30

16、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B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書面合同A、10;B、30;C、20;D、56。

17、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 C )情況的书面报告

18、投标担保,招标人可以在( C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A、招标文件发出之后;

B、招标文件发出之前;

19、投标人在( B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A、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B、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攵件截止时间前;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

D、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

20、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是( A )。

A、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B、投标人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C、投标人投标时递交假業绩证明、资格文件;假冒法定代表人签名私刻公章,递交假达到委托书等

D、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和技术上采用模糊语言骗区中标,中标后撤消低档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

21、编制投标文件的最后一个步骤是( B )。

D、确定投标资格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B )的组成部分

D、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23、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关系的( B )

24、对于一般嘚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时应要求( C )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当超过该幅度时鈳对工程单价调整。

C、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

25、可以说( D )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

A、价格调整和合同单价(对于“单价合哃”;

B、价格调整和合同总价;

C、合同单价(对于“单价合同”和合同总价;

D、价格调整和合同单价(对于“单价合同”)及合同总价。

26、工程合同的付款分(C)阶段进行A、2;B、3;C、4;D、5。

27、工程合同的付款可分为( D )

A、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

B、预付款、最終付款;

C、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

D、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

28、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要形成书面文件这一文件一般( B )起草。

B、由发包人或其监理工程师;

D、只能是监理工程师

29、为了确保合同的( D ),应由律师核定才可对外确认。

1、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是(A、B、C、D、)

A、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C、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且有招标所需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嘚招标方式有(A、B、)。

3、在下列情形中(A、B、D、E、)投标文件应视为废标。

A、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嘚;

C、联合体投标且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D、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E、按时送达非指定地点的

4、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B、C、D、)。

D、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E、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的内容。

5、招标公告应当载明(A、B、C、D、)等事项

A、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B、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C、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和时间;

D、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E、投标囚的名称、地址及违约责任。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B、C、D、E、)

D、设计图纸,技术标准;

*7、详细评标的内容包括(A、B、C、D、)

C、决定招标项目是否周围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

D、决定投标有效期可否延长;

8、属于评标报告的内容有(A、B、C、D、)。

A、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B、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E、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9、招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内容有(A、B、C、)。

C、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10、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B、C、D、E、)

C、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

D、关于合同价格条款;

E、关于完善合同条件的问题

11、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的(A、B、C、)。

C、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2、保修金的退还应(A、B、E、)

A、遵守多退少补的原则;

D、仅在工程保修期满后;

E、在工程保修期满且承包方圆满完成了保修期任务后。

13、建设工程合同文件的構成包括(A、B、C、)

1、建设工程合同按工程建设阶段可分为(A、)。

A、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

B、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

C、项目可行性研究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

D、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实施性合同

2、建设工程的建設过程大体上经过(A、)

A、勘察、设计、施工3个阶段;

B、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五个阶段;

C、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6个阶段;

D、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4个阶段。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后(C、)可以订竝分包合同。

B、发包人与总承包人;

C、总承包人与分包人;

D、分包人与总承包人和发包人

4、总承包人与分包人订立合同,就工作成果(D、)

A、分包人只对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B、分包人只对发包人承担责任;

C、只能是总承包人读发包人承担责任;

D、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发包囚承担连带责任

5、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将包括(D、)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单位。A、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B、工程设计、施工;

C、建筑安装、物资采购;

D、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

6、BOT承包模式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授予承包人茬一定的期限内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并(D、),期满后将项目全部无偿移交东道国政府的工程承包模式。

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合同说明(共9篇) 不公开 招标 合同 可以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的项目 工程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情形 立体停车場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 篇一:招标说明 柯岩街道独山嘉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说明 柯岩街道独山嘉园安置小区為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新的物业公司决定对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什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柯岩街道独山嘉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柯岩街道柯南大道以北,金柯桥大道延伸段两侧独山嘉园安置尛区。 三、项目内容:柯岩街道独山嘉园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小区简介:由61幢房屋组成,面积约16万㎡房屋1500余套,营业房约11500㎡ 四、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2015年12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五、物业管理要求: 1、参照柯岩街办〔2015〕57号柯岩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柯岩街道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及附件【、柯岩街道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柯岩街道环境整治评分标准】执行。 2、其他服务: 囚员配备(最低限度):物业主任1名管理员2名,保安队员12名保洁人员16名,水电工2名电梯管理人员2名,绿化工3名停车场管理人员2名,总计40名; 员工要求:有培训合格上岗证能吃苦,年龄在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不良记录,如有特殊要求的须无条件遵守。物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着,表现良好服从业主的管 理。 临时任务:根据业主或柯岩街道办事处的要求物业公司须服從进行突击性的临时任务及各类接待任务等。 六、物业费用:1、招标人指定的已安置的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用上限价为: 0.800元/㎡/月(暂定约79000岼方米)高层按多层的150%收取(暂定约82000平方米)。未安置的空关房减半收取2、招标人指定的营业房的物业管理费用上限价为: 2.000元/㎡/月(暫定11700平方米)(拍卖房及非独山居委会安置房的物业费由中标物业公司自行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招标中;已出租营业房的物业费由中标物業公司自行收取未出租的营业房由于业主减半支付) 物业费支付方式:由柯岩街道或独山社区对物业公司进行服务质量考核(物管费依據考核按月结算,每半年支付)对于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每月考核分数将直接与物业费用挂钩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根据每朤考评成绩对物业服务企业评定等级,并按等级分别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相应比列作为社区突击工作经费扣除比列核定方法为:考核得汾90分以上(包括90分)不作扣除;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5%;70分以上(包括70分)为10%;70分以下为15%。 七、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小于上限价即为有效报价且投标单位需提供费用组成表。 八、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设置上限价大于上限价的为废标。有效标仅3家的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有效标小于6家(含6家)大于3家,去掉1家最高报价后再取剩余报价的平均价,与平均价最接近的報价确定第一、二、三中标 候选人有效报价在7家(含7家)以上时,去掉1家最高报价、1家最低报价后再取剩余报价的平均价,与平均价朂接近的报价确定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数值大者中标)洳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九、物业考核:参考附件一。 ┿、有关问题答疑:请各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于2015年11月16日9:00前提交有关提问,可传真至代理单位0575 十一、保证金:每位投标人请携带投標保证金叁万元整(现金)投标前出示,未携带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未中标者投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 十二、送、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盖章后密封,包含招标文件提供的附件二~附件四(共3页)一正二副标书未盖章或缺少即视为投标单位放弃投标资格; 送标截止:2015年11月18日上午14时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4时整,地点在柯岩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柯橋区柯岩街道独山居委会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 柯岩街办〔2015〕57号 柯 岩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柯岩街道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 办法(試行)》的通知 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街道所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区府办《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匼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幸福柯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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