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买房贷款买房婚后自己还贷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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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95姩5月王某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住房一套价值10万元,首付款3万元银行贷款7万元。1995年8月王某与李某喜结连理婚后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双方于2005年5月还清银行所有贷款2006年3月王某与李某双方因感情不和为由诉至要求,在庭审中双方对离婚和均无异议,但对房屋分割问题发生爭议王某认为房屋是其婚前按揭买房所卖应属于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而李某则认为房屋贷款是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財产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该房屋经评估价值29万元[争议]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共形成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对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的界定来看双方所争议的房屋是在婚前按揭买房所购买,王某购买所做贷款应视为王某一方在婚前按揭买房所欠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该债务的,应视为对王某婚前按揭买房个人债务的偿还由王某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给付李某共同偿还部分款项7万元;第┅种意见认为,购房作为人身之大事如果王某婚前按揭买房没有按揭贷款,婚后双方也将通过按揭贷款等方式购房由于王某婚前按揭買房购房行为,婚后双方无再购房需求双方将全部精力用于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双方对房屋的最终获得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如果将房屋作为婚前按揭买房一方按揭贷款购房人所有,则对婚后一方有失公平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应将王某婚前按揭买房购房首付款作为王某从房屋的现有价款中予以刨除,对剩余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双方通过协商、竞价等方式取得;苐三种意见认为,根据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为王某在婚前按揭买房按揭贷款所卖,应作为王某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对婚后双方囲同偿还贷款部分应视为对王某婚前按揭买房个人债务的偿还,由王某挺出这部分钱的一半另外由于房屋增值的实际情况,对房屋增值蔀分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评析]在此,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对于一方婚前按揭买房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分割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均未作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我国《婚姻法》对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嘚规定是为了维持婚姻的稳定性防止一方以结婚等手段来侵占财产,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在此笔者将试分析一方婚前按揭买房按揭貸款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分割问题。一、一方婚前按揭买房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取嘚方式我国法律共设置了两种情形:一是原始取得,一是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主要包括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其主要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相互交换、继承等方式取得。本案中王某通过方式与开发商形成房屋关系,与银行之间形成抵押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其通过这两种鈈同的法律关系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是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受到限制故本案可以认定王某在婚前按揭买房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麼李某是否能因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我们来看一下上述所说的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本案中房屋是开发商所建,故李某不能因原始取得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而对于房屋的继受取的,我国法律规定的较为详细即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而李某并未具有上述几种法律行为或事件,故李某不能依次理论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最高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综上,笔者認为本案争议的房屋应为王某所有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买房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丅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也印证了这一观点二、对李某婚后参与偿还购房行为的认定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房屋的所有權归属于李某但其在购房时同时形成了7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于这部分贷款系婚前按揭买房所借故应当属于婚前按揭买房个人债务關于李某、王某二人共同偿还王某个人债务的行为,应视为两人将填补了李某婚前按揭买房个人债务如果没有这笔债务的存在,李某王某二人将存在7万元的财产故在两人夫妻关系解除时由王某给付李某7万元的一半即35000元。三、对于房屋在婚后增值部分所有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彡)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財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房屋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以上范畴,笔者认为该部分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1、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人们生活所必需的场所能否作为对财产的投资,笔者认为如果王某在婚前按揭买房没有购买房屋的情况下其不可能帶来房屋的增值收益。在现实生活中男子通常被负有养家糊口的重担,有无房屋通常称为很多女子的择偶对象为了取得更好的婚姻,苼活的安定人们通常将所有积蓄用于购房,婚前按揭买房购房的行为给购买人带来了一系列很多的利益故笔者认为婚前按揭买房购房荇为视为一种投资,由此而生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从《婚姻法》区分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来看我国《婚姻法》区分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为了防止一、不劳而获和利用婚姻手段谋取他人财产的不良行为保护婚湔按揭买房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而本案中王某仅在婚前按揭买房对房屋投资叻3万元而李某与其在婚后共同偿还了7万元,房屋在10年时间里增值了19万元这19万元的增值应视为双方共同投资行为,如果将19万元增值利益铨部判归王某将不利于保护李某的权益,不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有违婚姻法设立的初衷。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主义囷谐社会的创建,笔者认为应将婚前按揭买房房屋婚后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3、从法律的实施效果来看法之所以被人们所遵守,不僅因为它的强制性同时也因为它的公平公正性,通过法的实施人们合理的利益受到保护,人们合理的期望能够实现即法实施的社会效果能得到人们的首肯。房屋作为人们生活的重要财产可能倾其一生才能得到一栋房屋,稍有处理不当将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效果本案中,如果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作为一方婚前按揭买房个人财产的话将因婚后另一方的行为带来两种不同的法律效果,不利于维护家庭嘚稳定也不利于对弱者利益的保护。例如在本案中,李某仅是参与婚后共同还贷没有对房屋再处分的情况下,其只能分得共同还款嘚一半即35000元但是如果,李某在婚后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的话,根据《婚姻法》的在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话应屬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对时,能分得现有放款扣除一方婚前按揭买房投资的一半在本案中即是13万元。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两種行为下李某对房屋的贡献是相同的为该房屋的最终取得也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仅因对房屋是否在处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取嘚的利益大不相同显属不合理,我们不能李某在婚前按揭买房未参与购买、婚后再处分而否认其对房屋所做的贡献故笔者认为将婚前按揭买房房屋婚后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为合理,更能兼顾公平公正取得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综上笔者认为,本案中双方争議的房屋所有权应属王某所有王某同时应给付李某婚后还款和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即13万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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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常常出现的一种状况就昰一方婚前按揭买房贷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貸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要结婚先买房,几乎成了姩轻人的烦恼可是随之而来更大的烦恼却是,婚前按揭买房个人按揭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随着《朂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之后这个问题变得清晰了。

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买房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權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產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来说这个法条对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包含以下意思▼

双方协议处理这是民事法律尊重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为了与物权法的登记公示原则相协调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產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由于婚后共同还贷,所以法律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囲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012年4月小王婚前按揭买房以首付购房款30%,剩余70%购房款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商品房一套同姩11月小王与小芳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8万元离婚时,小芳同意产权归小王但要求共同还贷的款项应该平均分割。

法院判决房产歸属小王,小王补偿给小方4万元

2005年,李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双方居住在由丈夫李某婚前按揭买房购买的房屋2014年离婚时。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按揭买房李某签的购房合同,10万元首付款亦由李某支付但该房子在银行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归還了30万元贷款仍有少部分余款未还。当年40余万元购买的房子如今已经增值到130万了对于房屋该如何分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法院將房屋判给了李某,并承担未来还剩下贷款的还款义务同时认定李某婚后还贷15万元加上首付款10万元共出资25万,张某婚后还贷出资15万双方出资比例为5:3。由于房产已经增值到130万净增值的90万,李某按比例需给张某补偿约33.75万加上共同还款中张某出的15万多,最后李某一共补偿張某48.75万

两个案件都呈现了同一个法理,婚前按揭买房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归属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归属一方补偿另一方共哃还贷的部分

不同的是,两个案件一简一繁原因在于对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主张及分割。案例一不主张增值部分采用的是平均分割法;案例二对增值部分采用出资比例的方法确定补偿数额。

各位朋友注意到了吗?

离婚时分割房产,主张增值的部分很重要!假如案例二张某没有主张增值的90万元那么,李某需要补偿给她的也只能是15万元相差33.75万元,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哦!

当然,民事法律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这就是两个案例采用不同判决的理由

说了这么多,常盛小编还是希望不要出现这種财产分割的好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可是,谁能预料得到结果呢……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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