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我家庭事业都不顺顺,家庭也不很和目,想要多一个孩,几年了也没求成,请问如何解救请高人指点,谢谢。

我和老人买房子写男人的名字丈夫和妻子的感情多年了,我在同一个地方生他和朋友的气他还没有结婚带女人回家,我怎么不想嫁给他我几年不想嫁给他,他一直害怕和我暴力

  • 你好 婚后财产均分 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孩子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擔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數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適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雙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奻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丅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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