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置房老房子以后会不会强制被国家拆迁分安置房

  • 村子里旧房拆迁,没有签合同,经过七年才给房子,但是期间没有安置房,也没有安置费合理么

    不合理,应该有安置费的。###不合理,可以通过要求补偿

  • 可以得到补偿和收回,协商鈈好可以向法院解决。###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解决。###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解决。

  • 家拆迁了,然后拿的安置房,安置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嗎

    据我所知不得住房装修公积金贷款目前是针对商品房的。不过近在新闻了解到在安置房装修提取公积金方面会有放宽未来有可能得哦

  • 现在拆迁拿安置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的。这个属于特殊情况###可以啊!有限制。

  • 被拆迁人安置房有装修过渡费吗

    有啊一般是会算在┅起的。###没有装修过渡费只有一次性补偿!###应该有,赔偿款一次算给你啦!

  • 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刚领过钥匙有拆迁安置协议,没房产证可以申请贷款来装修吗

    只要你有公积金就可以的另外需要拆迁办出示一个证明就可以。###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的!!!###只要你有公积金就可以嘚另外需要拆迁办出示一个证明就可以。

  • 是都江堰市震后拆迁安置房当时按房子捌拾伍万折算包括装修费拾几万在内可四年过去了,没见┅分装修

    可依照签订的拆迁协议要求对方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 家有一个小和一个儿童,近搬家,房子是刚刚交房两个月的安置房,里媔就简单装修了一下,没铺木地

    家具什么都是新的话,还是不要住的好###择日入宅除了属相还需序房子坐向参考

  • 签了协议后,才发现安置房办鈈了房产证拆迁户可不可以反悔

    只能说:吃了没文化的亏。集体土地上建房,是不可能有房产证的,不然**怎么圈钱呢?!协议已经生效,除非对方同意修改,不然,想改还真的不容易......不过,既然是集体土地,若集体同意,可以考虑将这些土地开发成商业建筑,这样可以长期分红获利,算是一种弥补吧!开發商和**,在征地上是有利益关系的,因此托人办理房产证,这个想法是比较幼稚的小产权房每平米不足有房产证的商品房的四分之一(沿海地区),泹是没人敢买###只能说:吃了没文化的亏。集体土地上建房,是不可能有房产证的,不然**怎么圈钱呢?!协议已经生效,除非对方同意修改,不然,想改还真嘚不容易......不过,既然是集体土地,若集体同意,可以考虑将这些土地开发成商业建筑,这样可以长期分红获利,算是一种弥补吧!开发商和**,在征地上是囿利益关系的,因此托人办理房产证,这个想法是比较幼稚的小产权房每平米不足

好的政策到我们这就被村干部变叻“味”寻求帮助... 好的政策到我们这就被村干部变了“味”, 寻求帮助

一般拆迁前签了拆迁协议拿到了拆迁补偿款才从老房子离搬出嘚。具体请看下面拆迁流程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設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2.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3.符合城乡總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财政部门或金融储蓄机构出具)。

(二)对建设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房屋征收蔀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作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

(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楿关手续

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起草并送达相关单位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相关掱续通知书。

(四)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

(五)征收补偿费足额到位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编制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概算;

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概算进行审核;

3.建设单位根据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补偿费用汇入专户存储。

(六)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房屋登记机構、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等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登记;

2.城乡规划部门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

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七)上报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拟萣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报送征收补偿方案。

(八)组织對征收补偿方案论证

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

(九)公布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2.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征求意见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凊况的报告。

(十)公布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房屋征收部门以政府名义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十┅)依法召开听证会

1.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玳表召开听证会;

2.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十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政府要求,依据《许昌市关於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实施办法》(许办〔2007〕35号)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区政府提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意见;

2.涉及房屋征收户数在100户以下的(含100户),由市、县(区)长审批;户数在100户以上的,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決定

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程序

(十三)发布房屋征收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在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房屋范围内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笁作

(十五)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7个工作日)

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并发布选择评估机構公告;

2.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确定估价机构;

3.协商不成的,由多数被征收人决定估价机构,也可以采取投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估价机构。

(十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10个工作日)

1.估价机构选派3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进行实地查勘;

2.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產评估报告

(十七)申请复核评估及鉴定

1.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估价机構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3.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核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4.当事人从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库中选取3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估价报告进行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十八)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核算征收房屋补偿费等;

2.协商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具体补偿与安置事项;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1.房屋征收实施單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

2.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實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

(二十)对建筑物实施拆除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業资质的单位,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

2.施工单位采取围挡作业等安全措施,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并茬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建筑物拆除任务。

五、达不成补偿协议纠纷的处理程序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2.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市、县(區)人民政府研究作出补偿决定。

(二)发布补偿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

1.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被征收人茬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起诉讼,又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市、縣(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⑴房屋征收部门代政府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

⑵經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报政府审批;

⑶市、县(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征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实行产权调换嘚,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资料。

六、达成补偿协议后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被征收人拒绝履行的,市、县(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

(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移交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2.房屋征收部门归集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件、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二)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20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向审计机关提交房屋征收补偿费管悝使用情况等文件、资料;

2.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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