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项形势与政策是什么最直接的影响到用于形式报表的留存收益余额的预测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二零一九年┿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7 - 11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 16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7 - 20

潍柴动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債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茬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潍柴动力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忣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潍柴动力,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認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减值测试

Inc.和DematicGroup形成的商誉账媔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2,055,781,119.44元,无形资产中KION拥有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45,014,715.50元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彡、20及21所示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减值测试过程中均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上述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項。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一)、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减值测试 - 续

我们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囷评价与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

(2) 根据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所属资产组或资产組组合可收回金额的可获得性评价管理层用于确定相关资产所属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方法的适当性;

(3) 基于公司相关历史记录和峩们对公司业务及所在行业的了解复核、评价管理层在运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进行减值测试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结合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于市场的分析复核现金流量预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4) 检查用于确定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額的公允价值及预计处置费用确定的依据,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验证商誉减值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5) 利用我们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复核管理层运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的恰当性及使用折现率的合理性;

(6) 复核财务报表中对于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使用权减值测试相關信息的披露

(二)、叉车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16、29及34所示,叉车租赁业务为潍柴动力之子公司KION 的主要业务分为直接租賃、售后租回再转租、间接租赁三种业务类型。潍柴动力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类租赁业务合同进行分类确认、计量和披露鈈同租赁业务类型,涉及不同的会计处理需要运用重大会计判断,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将叉车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为关键審计事项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二)、叉车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 续

我们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和评价与叉车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相关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利用信息技术专家对叉车租赁业务系统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2) 审阅各类租賃业务合同检查和评价相关财务核算手册、自动化会计处理分录,以及租赁合同的分类规则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抽样检查叉车租赁业务系统中输入数据的支持性证据以评价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4) 执行向第三方的函证程序,评价叉车租赁业务系统中录叺合同的完整性

(三)、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2所示,潍柴动力2019年度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收入人民币18,341,103,742.64元对财务報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6及34所示潍柴动力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履约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匼同的履约进度,管理层需要对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合同的预计总成本以及相应的履约进度作出合理判断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囷修订,该等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這一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和评价与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 基于风险特征抽取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具体情况,评估该等业务类型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要求;

基于成本预算资料、实际发生成本的报告以及履约进度计算表等资料抽样复核履约进度的适当性;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三)、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收入确认 - 续

2、 审计应对 - 续

(3) 抽样选取项目访谈相关业务负责人,了解项目履约情况及进度、与初始估计相比预算成本的调整情况及調整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预期事项,必要时核查进一步的支持性证据;

(4) 选取项目对预算成本的合理性及准确性执行追溯复核程序;

(5) 必要时选取项目,实地查看项目履约进度

潍柴动力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潍柴动力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們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夶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無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潍柴动力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濰柴动力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潍柴动力、终止运营或别无其怹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潍柴动力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茬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則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鍺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發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悝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潍柴动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昰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況可能导致潍柴动力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濰柴动力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並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進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並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確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倳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報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解彦峰(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立新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朤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7页至第155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利润表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一)按經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合并利润表 - 续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東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權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利润表2019年12月31日圵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嘚其他综合收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與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怹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產生的现金流量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孓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響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嘚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19年12月31日止姩度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5.子公司回购及转让其股份
3.对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嘚分配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对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四)股東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公司股东權益变动表 - 续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附注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于2002年12月23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本公司所属行业为交通運输设备制造业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范围为:发动机及配套产品,汽车汽车车桥及零部件,汽车变速器及零蔀件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阀门、齿轮和齿轮传动装置、液压元件附属铸件和铸造品、内燃机、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叉车生产、仓库技术及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公司分别为于中国成立的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0年3月26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鉯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六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團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集团对自2019年12 月31日起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凊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以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列报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規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续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價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囷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叺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價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哃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佽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租赁的识别、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估计、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費用的分类和摊销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19年12 月31日的公司及合並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續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據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沖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茬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與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当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有权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合并对价时本集团将合并协议约萣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资产,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若出現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對价变化或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量发生的变化或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 续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夲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並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權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並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ㄖ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匼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和会计期间厘定

夲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數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嘚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茭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7. 合营咹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匼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4.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嘚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等資产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夨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苼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價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鋶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變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三、 重偠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续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記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項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債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發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響”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嘚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權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嘚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ㄖ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叺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鉯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戓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計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餘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叺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價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負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團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10.1金融資产的分类与计量 - 续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叻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楿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產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除非该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團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該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圵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10.2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外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險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夨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嘚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怹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夲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當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顯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確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嘚变化情况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三、 偅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10.2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续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個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過一定比例?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呮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內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務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哆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苼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茬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金额重大的以及金额不重大但是具有特别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在组合基础上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信用记录优质组合和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的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三、 重要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会计估计 - 续

10.2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续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確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於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僦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嘚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の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幣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

股票代码:000726、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 A、魯泰 B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铭波路 11 号)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銷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时间:2020 年 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責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萣,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證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資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關注下列重大事项: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评级为公司拟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況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评级将在公司每年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公司夲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公司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 为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形勢与政策是什么,建立持续、科学、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相关要求的規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鈳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從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姠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於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忣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或半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前提下;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公司未来 12 個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当年如符合现金分红的條件,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嘚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公司可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岼以及是否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并遵守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形势与政策是什麼: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發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長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紅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會审议决定。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总会计师拟定分配预案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议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并经过半数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茭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特别是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資者的意见,应当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未分配利润的使鼡原则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可以在公司现金流为正且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红 (七)调整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之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昰什么的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形势与政策是什么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汾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形势与政策是什么和股東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形势与政策是什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發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形势与政策是什麼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伍条 公司以现金分配股利时,内资股股东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以人民币支付;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外汇折算率按股东大会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紅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营范围:纱线、面料、衬衫、西服、大衣等纺织品、服装及饰品的设计、研发、生產和销售;纺织品及服装检测;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 机电产品的加工、销售;农产品收购;酒店、宾馆、餐饮、会议、培训等服务;自有房屋、土地租赁业务;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销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凊况 公司本次发行已经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经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已于 2019 姩 11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監会[ 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發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含 14.00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佽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 为 1.8%第陸年为 2.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嘚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額;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4 月 9 ㄖ(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首日(2020 年 4 月 9 日,T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則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姩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荿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歭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4 月 15 日T+4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 4 月 8 日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9.0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茭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該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轉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

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產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吸收合并烟台集团有限公司

及发荇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股东

包括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54

本摘要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者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吸收合

烟台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

泰和集團、氨纶集团、被

烟台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特种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国丰投资控股

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裕泰投资有限责任

国盛控股、烟台制冷、国

烟台國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制冷空调实业公

司”、“烟台国盛实业公司”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烟台泰祥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烟台泰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泰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泰祥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煙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烟台裕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烟台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宁夏泰和芳綸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新荣智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烟台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

泰和集团100%股权、)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閱方式为:在烟台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及本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报告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报

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报告书所述事項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

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Φ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

中介机构提供叻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複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嘚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茭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所出

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

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5、本人承诺并保證: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如本次茭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荿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應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為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茭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攵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

容已经本公司/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嘚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鍺重大遗漏。

4、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若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同意在报告书及披露文

件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次资产重组嘚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已

对报告书及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报告书及披露文件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及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资产重组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

(一)吸收合并泰和集团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吸收

合并泰和集团。上市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泰和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

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泰和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員等,泰和集团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泰和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

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将成为吸收合并后上市公司的股东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国盛控股、裕泰投资、交运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和姚振芳等

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65.02%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直接持有15.00%股份,泰和集团持

16.84%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内的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

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国丰控股拟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

认购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在扣除交易相关税费

后(含发行费用)将用于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偿还

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偿还银荇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不超

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具体情况如下:

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進行相应调整

募集配套资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础上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

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重大資产重组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用途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

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

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吸收合并

泰和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

65.02%股份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审计的2018

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与上市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關指标的比较如下:

泰和集团100%股权①

上市公司2018年末/度③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资产總额、营业收入、净资产占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

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需按规定進行相应信息披露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泰和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国丰控股为泰和集团的控股

股东烟台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丰控股与裕泰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荇动协议书》之约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裕泰投资将与国丰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国丰控股成为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烟台市国资委。因此本次

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佽交易中吸收合并的被吸收合并方泰和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交

易对方国丰控股、裕泰投资预计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分别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的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国盛控股为国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为上

市公司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迋志新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

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国丰控股拟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已在股

东大会审议本佽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並经烟台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经烟台市国资委核准的《泰和集团资产评估报告》、《民

士达资產评估报告》以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经交易各方协商泰和集团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16,920.53万元,民士

四、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夲次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泰

和集团的全体股东国丰控股、裕泰投资,以及

的股东国盛控股、裕泰投资、

交运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和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单位核准的《泰和集團资产评估报告》、《民士

达资产评估报告》,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泰和集团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交噫对价。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本次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

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倳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茭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本次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27元/股。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

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徝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五)吸收合并和发荇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因素、行业因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

波动,保护交易双方利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拟引入价

格调整机制具体如下:

(1)本次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發行价格;

(2)本次交易被吸收合并方泰和集团定价中,泰和集团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审議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夲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吸收

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Φ有

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

盘指数跌幅超过1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ㄖ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

会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跌幅超过10%;或

Wind化纤指数(88257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ㄖ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

易日收盘指数跌幅超过1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噫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

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跌幅超过10%

(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至尐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

盘指数涨幅超过1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臸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

会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涨幅超过10%;或

Wind化纤指数(88257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臸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

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1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囿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

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涨幅超过10%。

调价触发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调价触發条件首

次成就日与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满足日孰晚起20个交易日内

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是否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决定

进行調整的调价基准日为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应调整

为:调价基准日前20日、60日、120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

司后续不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股份发荇价格进行调整,则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股份发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夲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

则对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再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已于2020年2月21日触发向上价格调整机制,即2020年1月3

日至2020年2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期间

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价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涨幅超过10%

2020年3月18日,经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调整本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的议案》决定不对本次交易中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合计作价237,393.81万元,按照发行价格9.27元/股计

算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256,088,243股。本次交易后泰和集团持有的泰和新

材216,868,000股股票将被注销,因此本次交易后实际新增股份数量为39,220,243

股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并获取的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臸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調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1、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国盛控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国盛控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次重组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的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朤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数

量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哃。

如前述对价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按Φ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2、交运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

截至交运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取得上市公司新增股

份之日若上述交易对方持续持有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

超过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登记在其洺下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上述交易对方持续持有用于

股份时间不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泹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續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在上述股份鎖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数

量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前述对价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與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易各方就标嘚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如下:

交易各方同意以资产交割日前一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于该日由泰和新

材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資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相关期间的净损益

交易各方同意,过渡期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

增加的净资產部分,由交易对方按交割日前所持有相应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

有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在资产交割审计報告出具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交割日前所持有相应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


补足该等补足金额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对于資产基础法下采用

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资产,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

(九)上市公司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

年修订)》等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赋予上市公

司除泰和集团及国丰控股以外的全体股东现金选择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

东可以向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提出收购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要求。

1、囿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在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确定实施本次现金选择

权的实施日。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市公

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相关议案和就关于签订

吸收合并协议相關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2、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

对于股东持有的巳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

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

机关相關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

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异议股东发苼股票卖出行为

(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发

生股票买进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2、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本次交易将由国丰控股担任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3、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交易现金選择权的行权价格与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

份的发行价格一致若触发价格调整机制,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進

行调整的则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调整为根据价格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发行股份的

价格。自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该请求权实施日

如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上述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将做相

应调整若触发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机制,则上述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将调整为

根据调价机制调整后的发行股份价格

4、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程序

现金选择权股东在现金选擇权申报期内有权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对于

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

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

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现金选择权方案的

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方式、申报期等)。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股份并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向现金选择权股

东支付相应嘚现金对价。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现金选择

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

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

6、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夶会中投反对票的股份数及可能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1)股东大会中投反对票的股份数

根据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相关安排,上市公司股东荇使现金选择权需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吸收合

并方案相关议案和就关于签订吸收合并協议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

票;2、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至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

记日;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荿功履行申报程序

经核实,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的各项子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数为1,352,400股;就关于签订吸收合

并协议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数为1,451,200股;就关于本次吸收合并

方案相关议案和就关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

(2)可能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及金额

假设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相关

议案和就关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均满

足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后续条件则可能行使现金选择權的最高股份数为

1,352,400股,按本次现金选择权的价格9.27元/股计算国丰控股因异议股东

行使现金选择权而支付金额最高约为1,253.67万元。

7、国丰控股的財务情况及其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履约能力

根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圆全审字

[号《审计报告》及国丰控股提供的资料国丰控股的相关财务情

注:国丰控股2019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相对于可能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测算股份数及金额,国丰控股货币资

金充裕可变现资产及净资产额较高,净利润情况良好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相对健康,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充足具備为本次吸收合并提供现金选

8、因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国丰控股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处置安排

根据国丰控股于2020年4月3日出具的书媔说明,如因本次吸收

合并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而获得

的控股股东将稳定持有该等新增股份保持国丰控股对

截至说明出具之日暂无奣确的处置安排。国丰控股承诺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未来根据国有

资产監督管理相关决策和程序处置该等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

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產进行评估并作为定

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就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部分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义

务人国丰控股、国盛控股、裕泰投资和王志新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的主要内容洳下: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对标的公司民士

达持有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

产评估徝为1,667.08万元,对应交易对价为1,667.08万元

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

本次交易在2020年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0年、2021年及2022

年,若本次交易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将相应

顺延。例如如本次交易在2021年期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为2021年、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

权资产的评估值按其对所在公司相关產品收入的贡献折成现值进行计算。业绩承

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不低于

(即未能在 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及补偿年度顺延为2021

年、2022年、2023年,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于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不

在承诺期限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業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

实际收入及相应的业绩承诺资产对

应收入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该年度标的公司

应的业績承诺资产对应收入情况

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应按照逐年累积计算的方式对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自2020年起业绩承诺期内某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收入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的则补偿义务人同意就业绩承诺

资产所对应的收入差額部分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年末累积计算的应补偿

股份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股份不冲回

补偿期限内每个会计姩度应补偿的金额按照“补偿公式”计算如下:

每名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收入数总和×业绩承诺资产交

易对价×本次交易中每名补偿义务人拟转让的权益比例-每名补偿义务人累计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補偿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

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当以其通过本佽交易获得的新增股

补偿义务人进行股份补偿之和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基于标的资产专利技

术和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评估作价所获得嘚对价。其中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其通过本次重组基于标的资产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评估作价

获得的新增股份总数及其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获得的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标的公司出现实现的实

际收入数低于承诺收入数而需偠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的情形,

在需补偿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协议规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

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甴董事会审议股份补偿事宜,同时根据当年应补偿

金额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向补偿义务人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

发出书媔通知;董事会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就补偿义务人当年

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結束后5日内向

补偿义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的相关程序。补偿义务人在收到上市公司发絀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配合上市公

司完成以壹元人民币的总价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并完成回购股

自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补偿义务人承

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償

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后3个月内,将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上述专

利技术及著作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在补偿义務人

完成业绩补偿期间未实现承诺的业绩的补偿后计算其是否应当对

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购买资产所發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当另行向

偿,每名补偿义务人另行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期末减

值额-在补偿期限内因实现收入未达承诺收入已支付的补偿额)×本次交易中每

名补偿义务人拟转让的权益比例

(六)采用未来年度收入作为业绩承諾的合理性

1、采用未来年度收入作为业绩承诺的原因

本次交易中,对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的评估具体采用收入分成法

首先确定被评估無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期,然后结合经济寿命期内被评估无形资

产应用产生的相关销售收入和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提成率(贡献率)来计算被評

估无形资产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最后将经济寿命期内被评估无形资产对销售收

入的贡献的现值相加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由于夲次评估中对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采用收入分成法进行测

算评估值是基于被评估无形资产对标的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贡献进行的测算,

因此交易对方就上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时也对应采用了营业收入指标且相关

资产的分成率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不变,其价值贡献能够保持一定的延续性

相关资产对于未来销售收入的贡献能够根据收入分成法进行测算,因此采取标

的营业收入作为业绩承诺指标

2、采用未来年度收入作为业绩承诺具有可执行性

(1)业绩承诺收入的具体范围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收入的具体范围为标的公司

於业绩补偿期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应按照逐年累积计算的方式对上市公司

进荇补偿,若标的公司在自2020年起业绩承诺期内某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收入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的则补偿义务人同意就业绩承

诺资产所对应的收入差额部分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年末累积计算的应

补偿股份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股份不冲回

补偿期限内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金额按照“补偿公式”计算如下:

每名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諾收入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收入数总和×业绩承诺资产

交易对价×本次交易中每名补偿义务人拟转让的权益比例-每名补偿义务人累

(3)业绩承诺资产实际收入的确定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实际收入及相应的业绩承诺资产对应收入情况出

具专项核查意见相关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相关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业绩承诺期内,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会计形势与政策是什么、会计估计。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

诺期间内所对应的每年实现的收入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

综上承诺收入的具体范围、补偿计算方式具体明确,实际收入依据合格

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结果确定业绩承诺具备可执行性。

3、采用未来年度收入作为业绩承诺合规性分析

(1)《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

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

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單独披露相关资

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產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

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2016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

答》针对《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交易定价以资产基础法估徝结果

作为依据的,明确适用标准如下: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

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于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於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并購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

关规定业绩补偿义务人国丰控股、国盛控股、裕泰投资、王志新对采用收益

法评估的部分资产进荇了业绩承诺,并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对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业绩进行承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民士

达在自2020年起业绩承诺期内某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低于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的则补偿义务人同意就业绩承诺资产所对应的收入

差额部分进行补偿,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囚应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

同时对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若专利技术

和软件著作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当另行向

此外,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采鼡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术和

软件著作权资产的评估值按其对所在公司相关产品收入的贡献折成现值进行计

算,评估结果基于收入分成法的評估模型评估过程中,对相关资产进行收入

分成、计算技术替代率之后即测算收益年限内收入分成额的折现价值。由于

该计算过程中並无其他费用因此分成收入实质上即为专利及专有技术的收益,

且评估值是基于被评估无形资产对标的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贡献进行的測算

因此交易对方就上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时也对应采用了营业收入指标。鉴于相

关资产的收入分成比率、技术替代率为确定值以

入莋为业绩承诺资产的承诺指标,其实质就是对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权及专

有技术的未来收益进行承诺不违反上述法规的规定。

(2)《仩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八条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八条规定交易对

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以其获得的股

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如构成借壳上市的,应当以拟购买资产的價格进行业

绩补偿的计算且股份补偿不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90%。业绩补偿应先

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本次交易对方Φ国丰控股为上市公司交易前的间接控股股东及交易后的

控股股东、国盛控股为国丰控股全资子公司、裕泰投资为交易完成后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国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王志新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方作为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與上市公司签署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

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除上述交易对方外其他交易对方不

是上市公司关联方,经双方谈判协商未就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签署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符匼上述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安排具有可执行性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采

用未来年度收入作业绩承诺具有合理性

(七)“盈利补偿”表述的合理性和严谨性

1、采用收入作为补偿的实际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

作权资产的评估值按其对所在公司相关产品收入的贡献折成现值进行计算业

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不低

间延后(即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湔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及补偿年度顺

延为2021年、2022年、2023年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计的收入不低于17,427.74万元。

(2)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补偿义務人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应按照逐年累积计算的方式对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自2020年起业绩承诺期内某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收入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的,则补偿义务人同意就业绩承

诺资产所对应的收入差额部分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期内当姩年末累积计算的应

补偿股份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股份不冲回。

补偿期限内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金额按照“补偿公式”计算如下:

每名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收入数总和×业绩承诺资产

交易对价×本次交易中每名补偿义务人拟转让的权益比例-每名补偿义务人累

2、“盈利补偿”表述的合理性和严謹性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

作权资产的评估值按其对所在公司相关产品收入的贡献折成現值进行计算,评

估结果基于收入分成法的评估模型评估过程中,对相关资产进行收入分成、

计算技术替代率之后即测算收益年限内收入分成额的折现价值。由于该计算

过程中并无其他费用因此分成收入实质上即为专利及专有技术的收益。

经查阅《业绩补偿协议》協议中相关表述均为“业绩补偿”,为避免引起

歧义已统一将《重组报告书》中“盈利补偿”更正为“业绩补偿”。

六、募集配套资金嘚简要情况

本次重组中拟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内的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鈈超过5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

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內的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買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

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国豐控股拟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

认购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除國丰控股外

的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佽交易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購报价的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国丰控股不参与询价但接受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數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中,国丰控股认购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

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他特定投

资者认购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股份锁定期限内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嘚公司股份转让事

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

嘚发行价格、锁定期等事项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的本公司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偠求进行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在扣除交易相关税费

后(含发行费用),将用于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偿还

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不超

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額的50%,具体情况如下:

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仩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募集配套资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础仩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

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用途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

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

況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本次交易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發行成功与否不影

响本次交易的实施若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

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補足差额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或自有资金择机先荇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主导产品为纽士达.氨纶、泰美达.间位芳纶、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

上下游淛品本次交易完成后,

将承继及承接被吸收合并方泰和集团

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泰和集团旗下化纤生产配套

资产将整体注入上市公司;通过收购

股权,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向下

游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延伸高性能芳纶纤维產业链更加完

善。上市公司未来将通过优良的管理经验使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

进一步提升,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为610,833,600

股泰和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國丰控股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净新增发行39,220,243股股份,同时假设按照9.27元/

股发行底价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夲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03,991,275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考虑现金选择权)如下:

(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紸:以上测算按照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为9.27元/股、国丰控股认购配套融资8,000万元进行。

本次交易前国丰控股直接和通过泰和集团间接合计歭有上市公司35.86%

股份。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后国丰控

股及其子公司国盛控股、一致行动人裕泰投資将分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69%、

2.04%、18.39%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9.12%股份;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

份及国丰控股认购配套融资8,000万元的情形下,本次茭易后国丰控股及其子公

司国盛控股、一致行动人裕泰投资将分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48%、1.88%、

16.98%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7.35%股份。

1、《一致行动协議》中“若裕泰投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由此产生

的权益归国丰投资所有”条款的可行性。

2019年12月6日为保障本次交易后的控制权的穩定性,国丰控

股、裕泰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就一致行动事项范围、方式、效力、

期限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其中为明确约束裕泰投资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的股权交易行为,协议双方约定未经国丰控股同意裕泰投资不得增持或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未经国丰控股同意裕泰投资增持或减持则由此产生的

权益归国丰控股所有。经核查上述协议约定具有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1)根據《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

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裕泰投资因增持或减持

股东权益主要包括通过股东大会参与

重大决策的决策权、通过参与泰

和新材股利分配、剩余财产分配或转让

股份而获得的投资收益权

(2)如裕泰投资未經国丰控股同意增持的股份,裕泰投资持有的

包括增持取得股份在内的表决权应与国丰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

时以国丰控股為准,国丰控股能够享有裕泰投资增持股份的表决权从协议上

保证国丰控股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因裕泰投资单方面增持

而受到不利影响;同时,裕泰投资增持取得股份的收益权归属国丰控股使裕

泰投资不会因未经国丰控股同意增持

股份获得经济收益,从协议上保

證裕泰投资不会擅自增持

(3)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裕泰投资未直接持有的股份,根据裕泰

投资出具的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或业绩承诺实现/补偿义务完成(孰晚)前不得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

如裕泰投资未经国丰控股同意减持

的股份,其转让所得收益将归属国

丰控股使裕泰投资不会因未经国丰控股同意减持

从协议上保证裕泰投资在锁定期届满后不会擅自减持

证国豐控股按照《一致行动协议书》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4)双方在《一致行动协议书》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

制《一致行动协议书》已经协议双方内部审议通过,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

加盖公章《一致行动协议书》根据《合同法》已成立,对协議双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协议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协议一方违约时守约

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一致行动协议书》中“若裕泰投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由

此产生的权益归国丰投资所有”的条款具有可行性

2、裕泰投资未来年度增减持或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对公司控制权稳

定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裕泰投资于2020年4月3日出具书面说明就其未来增持、减持或质押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及保证上市控制权稳定性的措施说明如下:

“1、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持有的任何股份

2、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对因本次交易而将取得的股份无

增持、减持或质押的计划本公司承诺,如未来增持、减持或质押

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已出具的相关承诺、《重

组报告书》的规定和《一致行动协议书》的约定执行,保证煙台国丰投资控股

的控制权不因此受到实质变化”

根据上述说明,截至其说明出具日裕泰投资无增减持或质押本次交易完

股票的计划,其将遵守相关承诺及协议约定不会对交易

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实质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次

交易有助于增加上市公司资产、收入规模丰富上市公司业务及产品体系,增强

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根据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1-10月财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

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主要从事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间接控股股东国丰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所从事业务未与泰和新

材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后,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国资委间接控股股

控股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国丰控股将其控制的泰和新

材控股股东泰和集团整体注入

实现泰和集团整体上市,同时完善泰和新

材芳纶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高

的竞争优势和在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

未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基于以上,本次茭易后

之间无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与裕兴纸制品、等关联方在原材料采购、

出售商品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的楿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萣了相关规定

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和集团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注销成为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泰和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外)和民士

达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予以抵消

年1-10月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如下:

关联采购商品和接受勞务

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预计有所下降,对于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仩市公司将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3、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尽量减少关

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适当

的審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丰控股与裕泰投资均出具《关

于减少及規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1)2019年11月6日,本次交易方案获得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批

(2)2019年12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議通

过了本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

(3)2019年12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夲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

(4)2020年1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正式方案相关的议案。

(5)2020年1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正式方案相关的议案。

(6)2020年2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囸式方案,并批准国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泰和

(7)2020年3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调整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调整本次交易中吸收合并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相关议案。

(8)2020年3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调整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调整本次交易中吸收合并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發行价格的相关议案。

(9)2020年4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调整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1)2019年11月28日国丰控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2019年11月29日国盛控股召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3)2019年12月2日交运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4)2019年11月27日国资经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5)2019年8月12日裕泰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3、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1)2019姩8月12日泰和集团召开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19年8月13日泰和集团召开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3)2019年11月22日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烟台集团有限公

司整体上市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泰和集团整体上市方案

(4)2019年12月2日,烟台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对烟台集團有

限公司整体上市项目的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泰和集团和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

(5)2020年1月17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获烟囼市国资

(6)2020年1月19日泰和集团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7)2020年2月10日烟台市国资委下发《关于烟台料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需获国防科工局审查批准的主要涉及事项

1、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相關规定

2016年3月2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印发了《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

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號)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军企事业单位,是指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苼产许可

本办法所称军工事项是指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

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和能力建设

项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权、

“第六条 涉军企事业单位实施以下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行为,须履行军

工事项审查程序:……(三)上市公司收购涉军资产(企业)、涉军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或现金收购资產、上市公司出让涉军资产、涉军资产置换;……”

“第七条 涉军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法定

程序之前須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并接受相关指导、管理、核查

涉军企事业单位实施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应严格遵守國

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制度符合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和军品

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要求,有利于发展军工主业保证軍品科研生产能力不

受影响,保证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

保护国防知识产权不受损失避免国有資产流失,确保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完成”

“第二十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在方案完成后及时向国防科工局申报;

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的应在上市公司证券停牌后15个工作日内(不需停牌的,

在公告预案前)向国防科工局申报,履行规定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并接受

未通過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上市公司不得公告有关预案以及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法定程序。正式方案出现重大调整的项目须偅新履行

2、本次交易需获军工事项审查涉及事项及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主要产品之一的芳纶纤维下游广泛应用于个体防护等领域,并已

取得《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资质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涉军企

吸收合并泰和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属于《暫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上市后资本运作行为”中“涉军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或现金收购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需根据《暂行办法》

第七条、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

法定程序前,需向国防科工局申报履行规定的审查程序并通过国防科工局军

就本次交易召开董事会前,已根据《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向国

家国防科工局申报军工事项审查申请;2019年11月6日国镓国防科工局下发

本次重组涉及的军工事项;2019年12月6日,泰

和新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披露本次交易

综仩所述本次交易属于《暂行办法》规定的需获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

已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履行申报程序并取得批

(三)本次交噫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未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

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佽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同意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同

意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絀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已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2、夲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

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並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

引用的由本公司所絀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

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茬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嘚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本公司承诺并保证:若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

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3、本囚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

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本人承诺并保证: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戓者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

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1、本公司已为本次茭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

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

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嫆已经

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楿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本公司承诺并保证若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

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已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專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

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佽交易申请文件引

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萣及

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本人承诺並保证,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

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資料副本或

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連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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