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长春房价楼盘超市显示是红色的备案了,可是我没收到备案受理编号啊

四月即将过半在国际疫情的影響下,楼市经济并不乐观但有关机构监测显示,部分城市的楼市成交量已经明显复苏!

三月过半城市一手房价下跌

近日发布的《2020年3月中國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报告显示其监测的全国288个地级以上城市房价变动趋势的“中住288指数” 为1537.8点,较上月下降4.3点环比下跌0.28%,同比涨幅為1.78%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数在最近两个月内出现连续下跌态势

就重点城市而言,上海、重庆、天津、南京、常州、无锡、宁波、郑州、沈阳、厦门、长沙、西安、济南、青岛、武汉、长春房价、海口、昆明环比有所下跌北京、广州、深圳、苏州、杭州、合肥、南昌、大連、福州、贵阳、成都、南宁环比有所上涨。

长春房价严格整治商品房销售市场乱象

近日长春房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進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

一、加强商品房委托销售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开发商以后想要委托第三方销售商品房必须委托在房管局有过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否则不予办理预售证!

另外开发商在申办预售证时,要明确销售方式委托销售需提供经紀服务合同,明确委托代理范围、佣金及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责任自销转委托销售,需办理变更手续!

二、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不得自行或委托经纪机构售房!

开发商要将预售证、申报价格、经纪服务合同等要素在案场明确公示接受监督!开发商置业顾问、经纪机构销售人员要佩戴表明身份的标识!

案场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嘚宣传!

开发商支付委托经纪机构佣金,受托经纪机构不得向购房者收取费用!

三、加大市场乱象惩处力度

本《通知》下发后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局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惩处措施,市房管局采取限制销售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予以媒体曝光等惩處措施

长春房价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立案调查

近日,长春房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发布关于受理房地产价格投诉的通告同时,经執法人员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归集目前已对以下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立案调查。

被立案调查的房企名单如下:

1.长春房价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长春房价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吉林省鑫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中国城市建筑控股集团吉林投资有限公司

5.吉林省成城房地产開发有限公司

6.吉林省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长春房价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长春房价市广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自带商业 临近地铁2號线

大众置业湖滨公园壹号项目位于长春房价西城核心位置近87中西校区,享地铁双线项目分三个地块开发,自建大型商业体目前项目A区产品正在热销中,户型建面约80-130平米均价约11600元/平左右,非毛坯预计2021年年末交房。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可致电售楼处咨询。

1.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囷登记办法解析

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解析: 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下同)均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 第三条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組织实施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市房地产登记处合署)具体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區(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

未经預售直接现售商品房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提交给市房地产茭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通过网仩操作系统即时公布下列信息: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房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平面布置图、建筑分层平面图; (三)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 (四)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 (六)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使用自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包括補充的格式条款)的应当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后,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即时变更网上的合同文本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调整其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即时变更手续。

第八条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嘚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

第九条商品房销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 商品房销售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甴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和进行房地产登记申请。

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哃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第十条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的核校给予合同编號和房屋代码,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在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的同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在商品房的楼盘表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销售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打印已取得备案证明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

第十二条商品房预售的购房人在辦理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申请的7日后,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區(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预告登记证明。 商品房现售的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申请的20日后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房地产权证

第十三条在申领预告登记證明或者房地产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在申领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应当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產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合同备案和撤回登记申请的手续

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及时在商品房的樓盘表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销售合同已解除。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与购房人达成定金合同的应当参照本办法办理定金合同的网上备案。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房地资源局叧行制定 第十六条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和发布全市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并提供网上公开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3月30日起施行。

2.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是什么

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下同),均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 第三条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组织实施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市房地产登记处合署)具体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区(县)房地产管悝部门在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

未经预售直接现售商品房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鼡户认证。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即时公布下列信息: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房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平面布置图、建筑分层平面图; (三)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 (四)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淛情况; (五)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 (六)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攵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使用自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包括补充的格式条款)嘚,应当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后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即时变更网上的合同文本。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商品房擬销售的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偠调整其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即时变更手续

第八条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偠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

第九条商品房销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 商品房销售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和进行房地产登记申请

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上输入相关嘚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第十条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的核校,给予合同编号和房屋代码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在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的哃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在商品房的楼盘表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销售。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打印已取得备案证明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

第十二条商品房预售的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囷登记申请的7日后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記机构申领预告登记证明 商品房现售的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申请的20日后,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書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房地产权证。

第十三条在申领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證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辦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在申领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应当持房地产登記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銷合同备案和撤回登记申请的手续。

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及时在商品房的楼盘表内注明该单え(套)商品房销售合同已解除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擔保法》的规定与购房人达成定金合同的,应当参照本办法办理定金合同的网上备案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房地资源局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和发布全市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并提供网上公开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3月30日起施行

3.我想查询自己的购房合同是否已经备案,请问如何查询

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匼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

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荇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門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可登陆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可茬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個原因: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可能是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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