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申请SA8000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

1.1  组织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1.2  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组织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

    儿童的政策和书面程序并将其向員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组织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

    够财务及其他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1.3  组织鈳以聘用未成年工,但如果受强制教育法规的限制他们只可以在上课时间以外的时间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未成年工每天的上课、工作囷交通所有时间不可以超过10小时,且每天工作时间

    不能超过8小时同时未成年工不可以安排在晚上上班。

1.4 无论工作地点内外组织不得将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不安全或危险

2.1  组织不得使用或支持ILO 公约29条中规定的强迫和强制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

    交纳“押金”或保存身份证件原件

2.2  组织及为组织提供劳工的实体单位不得扣留工人的部分工资、福利、财产或证件,

2.3  组织应確保工人不用承担雇用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和花销

2.3  员工有权在完成标准的工作时间后离开工作场所。员工在给组织的合理通知期限后

2.4 为組织提供劳工的任何机构和任何实体单位都不能参与或支持贩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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