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个體缴费标准和方式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8〕2号)规定个体医保实行预缴费,即2018年9至12月预缴2019年的医保费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现将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及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泸州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7年泸州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455元,按照此基数标准2019年我市个体人员的缴费标准如下:
统帐结合参保人员(9%缴费):4722元
2018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57元/人。
统账结合参保(即:缴费档次为9%)的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从个人账户中进行扣除。单建统筹参保(即:缴费档次为6%)的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一)网上缴费:通过“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或者登录泸州社保网上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办理网上缴费没有使用“智慧泸州社保”的参保人员,可以进入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網站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公众号底端中部——“社保醫保”——“个体参保缴费”模块,注册本人身份信息后进行缴费
(二)社保基层平台窗口缴费: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银行卡箌全市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刷卡缴费。
(三)银行网点缴费: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建设银行、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12月29日。参保人员如未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费将视同为中断參保。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从缴费之月起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