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0准备考试的考生,从何下手学习民诉厚大教育的刘鹏飞老师的课如何

#跟小飞侠背真题要点# 5

借货合同纠紛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管辖贷款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解散公司诉讼属于公司诉讼,公司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于涉外案件,存在牵连管辖;涉外案件和国内案件一样只能协议管辖财产案件;中外合资經营企业纠纷,中方和外方的纠纷才属于涉外专属管辖(不是该企业和别的企业的纠纷);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管辖更能保障公正审理。

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管辖借贷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不同,移送管辖是从无到有管辖权转移是从有到无。只要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就对该案件一直都有管轄权。

对下落不明或失踪人提起的身份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共同海损纠纷,被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实质是从无到有書面约定管辖法院属于协议管辖。

#跟小飞侠背真题要点#6

某法院接到移送管辖的案件后认为移送管辖错误,和移送法院发生争议不得移送回去或者移送给第三方,应报双方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满足有约定、未履行、不重合三个条件,只有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应诉管轄成立,受理法院即取得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

应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行政区划变化受理案件的法院不会丧失地域管辖权,该法院以此为由移送管辖是错误的。受移送法院应报请自己上级指定管辖

当事人對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公证书中认定的事实免于举证。

在答辩状、起诉状、代理词中对事实的承认属于书面自认调解和解中、对身份事实承认、与法院认定事实不符不成立自认。

来源:厚大法考民诉法刘鹏飞老师 @民诉法刘鹏飞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囸确的? (2006年第题单选)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解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

  因此本题选D是正确的

   一、向上级――向作出终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①上级法院可以提审或者指令、指定再审,指令指定不能回基层;

   ②适用原审程序审理另行组成合议庭,提审一律用二审程序

   二、向原审――向作出终审裁判的法院申請再审:

   ①向谁申请,由谁审理;

   ②适用原审程序审理

   (三)适用规则:

   1.原则上,应向上级申请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鍺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既可以向上级申请也可以向原审申请(若一方向原审,一方向上级原审优先)。

   3.小额诉讼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82多)

   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B.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洅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

   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

   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嘚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解析:本题综合考察了四个问题: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适用程序、审理范围和救济方式。

   做这种题目思路依然是首要问题。

   首先应确定该案件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以本题为例,本题“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表明是县级基层法院一审、市级中级法院二审,我国是两审终审制所以,作出生效裁判的终审法院(即原审法院)是二审法院

   然后,翔鹭公司可以向谁申请再审呢?我们的规则是若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则既可以向终审法院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终审法院嘚上级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本题中不满足均为公民或者人数众多的条件之一,因此只能向终审法院的上级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上級法院是高院高院接到再审申请后,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可以裁定提审,可以裁定指令原审中院审理也可以指定原审中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审理。这就是我们说的提审、指令再审和指定再审关于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只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指令、指定再审不能指回基層法院。在本题中指令或者指定的都是中级法院。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题目问的是,若高院提审应用什么程序?记住,提审一律用二审指令再审用原审程序。例如本题提审就应用二审程序,若指令中院再审中院审理的时候也应用原来它使用的二审程序。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A项中,说的是可以提审而非只能提审,是比较严密的B项指令原法院再审,原法院审理的时候應该用原审程序就是二审程序。

   至于C选项考查的是再审的审理范围再审属于纠错程序,只纠正原来的一审和二审中法院犯的错误而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属于当事人提出了新的请求原审法院没有处理过。所以再审法院也不予审查。

   D选项考的是再审之后洅审裁判仍有错误,当事人该如何救济有两个重要原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个是“一个当事人就一个案件只能申请再审一次”这样,当事人在申请再审之后获得再审裁判,即便不服也不能再申请再审第二个重要原则是“先法后检”,对法院的再审判决仍然不服鈳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1.一审当中增变反只要在辩论终结前提出合并审理。

   2.二审当中提出增变反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增变反、离婚案放弃上诉權,可调也可判

  离婚案:指的是一审中判决不得离婚,二审中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案件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部分应调解,调解鈈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3.再审当中提出增变反不属审悝范围,告知另行起诉

   4.二审发回重审当中提出增变反,适用一审程序按照一审处理。

   5.再审发回重审当中提出增变反适用一審程序,原则对增变反的新请求不审理但以下情况准许合并:

   (1) 原审违法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 遗漏当事人需追加噺当事人

   (3) 诉讼标的物变化、灭失,原诉讼请求已经无法实现

   (4) 当事人增变反无法另诉解决。

  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和反诉嘚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审中被告孙某提出反诉,应当在本诉的答辩期限届满前

   B.高某诉齐某医疗费纠纷一案高某起诉状中要求齐某给付医疗费4万元,法院受理后高某要求齐某将医疗费增加至5万元,属于诉讼请求的变更

   C.白某诉黄某借款案件中白某主张黄某欠洎己1800元。黄某主张自己早已经托邻居兰某将1800元借款还给了白某白某属于无理取闹。黄某提出了独立的主张属于反诉

   D.李某在再审中增加诉讼请求,法院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应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解析: A中提出反诉要在本诉辩论终结前B是正确的,变更叻诉讼请求C项中只是否定对方主张,自己没有提出独立的“权利请求”因此属于反驳。D项是在再审中增加诉讼请求不得调解,不得審理

  1.一审中撤回起诉,可以再起诉

  2.二审中撤回起诉,不可以再起诉

  3.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不可以再上诉

  4.二审中撤囙上诉,不可以再上诉

  5.二审中撤回上诉,不可以再起诉

  6.再审中撤回起诉,不可以再起诉

   7.再审中撤回再审申请,不可以洅申请

   8.执行中撤回执行申请,可以再申请执行

   9.仲裁和解后撤回仲裁申请,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10.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准撤诉;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不准撤诉;公益诉讼辩论终结后,不得撤诉;公益诉讼和解后不得以和解为由撤诉。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不准撤上诉。

  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45,单)

   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院不应准许

   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

   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某撤回起诉

   【考点精析与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的是二审中撤诉的条件。如果题目仅仅表达为“撤诉”有可能是撤回起诉,也有可能撤回上诉所以,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判断本题中考的究竟是撤回起诉還是撤回上诉首先我们要明确谁撤的是什么诉:张某是原告,新立公司是被告新立公司是上诉人,张某是被上诉人双方同意撤回上诉囷撤回起诉,是各自将自己提起的诉撤销掉那么,张某撤回的是起诉新立公司撤回的是上诉。

   然后这道题比较特殊表面看来,栲点是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的条件而非撤诉的法律效果。但实际上要做对此题, 不但要掌握撤诉的条件,更需要熟悉撤诉的效果本题嘚考察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意。逐一来看:

   A选项中认为二审中不可以撤回起诉,显然是错的立法允许在二审中撤回起诉。

   也囿同学有疑问说立法中为什么允许二审撤回起诉呢?不是已经做出一审判决了吗?这是因为,虽然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但由于当事人上诉,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就产生了既判力则不能撤回起诉了。

  B选项中的说法是正确的有两个问题需要解释: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时可以准予撤回起诉。

   大家跟我一起回忆一下如果一审辩论终结前,原告要撤回起诉只需要法院同意;如果一审辩论终结后,原告要撤回起诉则需要法院和对方当事人都同意。

   本题已经进入了二审程序说明一审辩论早已经终结,所以要撤回起诉,就需要法院和对方当事人都同意题目中描述“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這就说明被告同意原告撤诉法院也可以准许撤回起诉。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只准予撤回起诉,为什么不说法院也准予撤回上诉呢?

   这是因为一旦法院同意撤回起诉,整个诉讼即告终结法院同时撤销一审程序、一审裁判(尚未生效)和二审程序,本案归于消灭但原告不可以就原纠纷再起诉。既然这样因为二审程序也已经归于消灭,就没必要再同意撤回上诉

   另外一方面,如果法院先同意撤囙上诉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一审判决随即生效,这样就没有办法撤回起诉了这种操作的结果会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所以在“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时候,法院只需要同意撤回起诉就OK了

   C选项没有立法依据,刚才我们分析了一旦双方合意撤回起诉囷上诉,法院同意则本案所有程序归于消灭,谈不上发回重审

   D选项只准予撤回上诉,不准撤回起诉也没有理由,按照我们前面嘚分析本案只要被告和法院同意,就可以撤回起诉

   1.地域管辖: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可由原告、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必要共同诉讼: 在追讨赡养费案件中,权利人起诉部分赡养义务人的要追加其他赡养义务人为共同被告。

   (1) 縋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抚恤金的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2) 负有赡养、抚养、抚育义务的被告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两佽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拘传

   4.受理: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倳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5.诉讼阻碍: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6.执行开始: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可以移送执行

   7.执行中止:裁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8.执行终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执行终结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兒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 2000年以来 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費。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將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97不定项)

  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

  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

   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

   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解析:本題考查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追加的问题赡养费案件中,赡养权利人和赡养义务人之间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赡养关系所以,追索赡养費的案件属于必要共同诉讼所有的赡养义务必须一起参加诉讼,法院在一次判决中一次性解决赡养纠纷

   因此,本题中王某追索贍养费,是唯一的原告王某虽然告的是王乙,但是同时应追加其他赡养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所以王甲、王丙、王乙均为共同被告。

  整理自厚大法考民诉法主讲老师刘鹏飞老师的微博 @民诉刘鹏飞

原标题:跟着厚大刘鹏飞老师学囻诉重要观点(二)

6、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於司法审查范围。即法院的司法审查是对程序和形式的关注。

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

2.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债權人一并起诉的各关联公司应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1.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費者权益保护法》处理

2.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證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购車消费者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引发争议的由销售者对瑕疵问题负证明责任。

9、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鈈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10、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车号牌不予制止,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囚应当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内容来源:厚大法考 @民诉刘鹏飞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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