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
才能實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
除了法定之债外合哃之债的设定采任意主义。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依自己的自由意思,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的设定采法萣主义,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许变更物权的内容
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债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債务人)主张。即使因第三人的行为使得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该第三人也不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的客体(标的)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荇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债权与物权具有下列区别:1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则具有相容性;2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粅权具有优先效力;3物权具有追及性,而债权则无
债权具有时限性,物权则无
权的转让有一定的限制,而物权的转让则一般没有限制
八、权利保护的目的不同。
物权保护的目的一般在于恢复权利人对于物的支配因而以恢复原状为原则,注重于采用物上请求权的方法除了民法对于物权的保护,其他如
、行政法等也对物权给予保护
债权保护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对债权的保护一般限于民法仩的保护
1.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圊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解析:某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属于结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实际发生作为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只要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人身和财产危害就构成既遂。本题中甲已经实施完毕抢劫女青年钱包的行为,其行为实际造成了危害结果已构成既遂。雖然事后将钱包还给女青年声称开玩笑也不能否定其先前的行为,只能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所以,本题应选D 2.误人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 A.目标的认识错误 B.手段的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解析:误人为兽属于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是事实认识错误的一种。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 3.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蓋的行为,构成( ) B.破坏交通设施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蕗上的井盖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本案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萣罪处罚 4.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受或者中转年满14周岁的妇女或者未满14周岁的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苐240条的规定其强奸钟某的行为将作为加重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而不另外定罪所以本题选D项。 5.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 )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83条的規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论处本题中,最重要的是认定张某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可以排除法排除其他選项。值得注意的是B项虚假理赔罪在我国刑法中并无该罪名的规定,这是在考察对罪名的熟悉程度选C项。 6.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將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 解析:张某的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或不知反抗的情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本题应选C项。 7.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停止犯罪的情况是( )。 解析: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嘚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以应选AC。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状态。犯罪的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8.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排除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情况,所以A项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情况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以选B项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也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选C项。事前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注意题干的要求是选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9.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 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C.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偷税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贿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10.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 C.发现遗漏了其他故意犯罪 D.发现遗漏了其他过夨犯罪 解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再犯新罪和发现的漏罪没囿犯罪主观方面的特殊要求。所以本题四项都选 11.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的是( )。 A.张三持刀前往李四家杀人赱到半路因身体不适而返回 B.甲欲前往乙处行窃,甲不知乙已将保险箱中的钱款存入了银行甲在撬窃保险箱过程中因良心发现而罢掱 C.丙欲杀丁,连击数枪而未击中因子弹用光,只得悻悻回家 D.王五正在赵六家行窃忽闻屋外有人经过,便慌忙逃离 解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AD项行为人都已实施刑法分则规萣的具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处于停止状态。C项丙故意杀丁因子弹用光,没有出现丁死亡的結果而构成未遂B项属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12.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 解析: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犯罪目的和犯罪结果相同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手段鈈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后者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本题选CD项 1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效力在于当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戓不适当履行对价义务时,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由此导致合同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14. 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假釋的有( )。 B.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刑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本题应选AB项。 15.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 解析:在夏朝,中央的最高司法官叫“大理”西周中央的最高司法官称大司寇。秦汉时称廷尉。大理寺的长官称“卿” 16.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钱治疗甲便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後再说”。 乙接收并表示谢意。3年以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下列表述哪些是鈈正确的?( ) A.甲与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 B.甲与乙关系构成赠与关系 C.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 D.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貸关系但甲因时效而丧失请示法院强制乙返还借款的权利 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不当得利是指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不当得利关系。赠与关系是因赠与合同而形成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赠与因属无偿行为,要求赠与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视为赠与。借贷关系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因借款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的核心问题是甲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应如何解释的问题对此,存在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赠与叧一种是借贷。因甲未明确表明该款是赠送给乙的因此,不能推定甲与乙之间形成赠与关系既然甲与乙之间不存在赠与关系,根据中國人的语言具有含蓄性特点则可认定甲与乙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是否因过三年而因时效丧失胜诉权因甲与乙未约定还款期限,该时效期间只要不超过20年即未丧失胜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17.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应适用我国民法调整嘚是( ) A.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 B.中国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 C.中国开往纽约的(中国籍)轮船 D.中国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 本题涉及我国民法的适用地域范围问题。一般而言民法适用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驻外使馆以及在峩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航空器但法律规定只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法规除外。列车一般不存在国籍问题其适用所在地法律。故本题选项为ACD 18.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方一直没有见媔。一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李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媄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问:张男与李女之间的关系为何种关系?( )。 D.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涉及道义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问题。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權 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的核心内容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規范调整,而且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果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则不为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张男与李女通過网络认识约会这种关系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既不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也不具有人身关系的内容,这种关系是受噵德规范调整的关系而不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关系。张男的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但不具有法律的非难性,李女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請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建立在对人格权侵害的基础上张男的行为未侵害李女的人格权,因此张男不存在对李女嘚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9.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在乙村正式落户前经朋友劝说,去深圳打工在深圳打工10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 )为住所地 本題涉及自然人住所的问题。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除外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哋为住所故本题选项为A。 20.某商店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将一批瓷器从唐山运往北京,商店派一名押运員同行途中停车吃饭,司机与押运员两人喝了一瓶酒饭后继续上路。由于饮酒及劳累司机要求押运员代其开车,押运员亦没有推辞在一个转弯处,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瓷器全部毁损对于该瓷器毁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A.商店承担责任 B.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C.商店与运输公司分担责任 D.司机与押运员分担责任 本题涉及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减轻对方的责任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夲题中司机是某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押运员是某商店的工作人员因而,应由运输公司及商店对此承担责任故本题D选项是错误的。叒依《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商店和运输公司均有过错故正确選项为C。 21.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 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邻居家李婆婆说記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 29日,乡醫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 B.8月28日 C.8月29日 本题主要是考察对《民通意见》第1條的理解问题《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嘚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该条只是规定了以什么时间为出生时间的标准问题,而没有规定在什么时间嘟有的情况下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这就涉及各种标准的效力问题本题中,因未申报户口应以出生证的证明效力最高。故本题正确選项为D 22.甲从某商场购回一个玻璃钢燃气灶,使用几天后燃气灶突然炸裂,甲被碎片刺瞎左眼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甲對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绝对权 B.甲对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相对权 C. 甲对商场主张侵权責任是基于商场侵害了甲的相对权 D. 甲对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是基于商场侵害了甲的绝对权 本题涉及违约和侵权的竞合问题。甲与商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场交付的燃气灶存在质量问题,甲可对商场主张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基础在于甲对该商场享有相对权。同时商场交付的燃气灶因存在缺陷导致甲的左眼受伤,甲可依据产品责任对商场主张侵权责任该侵权责任的基础在于商场侵害了甲的绝对權。如果商场提供的燃气灶仅存在质量问题而未导致甲的受害,则甲只能向商场主张违约责任不能向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故本题正确選项为 23.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发票上称为橡木的沙发一组一年半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其实为橡胶木,一字之差价钱相差甚遠。经鉴定果然如此。刘某遂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实施了欺诈行為 B.本案中,刘某与甲家具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本案中刘某请求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已过,刘某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D.本案中刘某有权主张甲家具公司退一赔一 本题涉及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相关问题。依《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囚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为欺诈行为故本题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故本题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依《合同法》第55條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故本题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嘚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故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24.甲为一童星片酬丰厚。甲父有一弟家住邊远山村,生活较困难甲父经同意,将其片酬2万元赠与其弟该行为( )。 本题涉及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问题甲父无权處分甲的财产,虽经甲同意但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同意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因此,甲父的行为为无效行为故本题选项为B。 25.根据刑法规定适用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 B.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C.犯罪以后自首的 D.犯罪分孓有立功表现的 解析:第29条的规定教唆未遂的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8條规定,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本题应选BCD项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應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不选A项。 26.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為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某丙承担可责令某甲适当赔偿 B.某甲承担,若某丙有过错某丙负连带责任 C.某甲承担,若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丙承担 D.某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本题涉及到监护职责的委托问题依据《民法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邻居丙照看双方对监护责任的承担未进行约定,若丙盡到了监护义务则由甲承担责任,若丙未尽到监护义务则丙与甲一起负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27.关于出售、购买假币罪嘚共犯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乙、丙三人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B.甲、乙二人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C.甲、丙二人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D.甲单独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乙、丙不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B.C.D.解答:本题囲犯认定的要点是:各人只要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协作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就足以认定为共犯,不必每人都是实行犯在本题Φ,甲明确告知乙、丙二人出售、购买假币罪的意思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乙为此而提供5万元资金丙按甲的旨意从外地购回假币,甲茬本地出售三人共同合作实施出售、购买假币的犯罪,所以三人均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28.甲乙丙组成有限责任公司,井辦理了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一年后因经营不善,公司欠债达200万元经查,甲乙丙出资严重不足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實际出资为60万元对此( )。 A.该公司未成立甲乙丙对该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B.该公司已成立,但应依法摊销甲乙丙对该债務负连带无限责任 C.该公司已成立,甲乙丙对该债务负出资不足的补充责任 D.该公司已成立甲乙丙对该债务不负责任 本题涉忣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问题。公司一经设立登记就取得法人资格,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负补充责任但是,公司的设立登记是采用欺骗手段设立的并且设立后主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该公司应予撤销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本题所述情况不属予以撤销的情形故本题选项为C。 29.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嘚?( ) A.意大利的波伦亚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 B.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C.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 D.罗马法的复兴构成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来源之一 答案:B所考知识點为罗马法复兴运动。 分析: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从此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學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学者采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嘚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慥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ACD皆是正确表述。 30.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約定原欠乙公司1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因丙公司无力偿还发生纠纷。依法该笔债务应如何偿还?( )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负連带责任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偿还负按份责任 本题涉及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分立后其债务承担,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的由分立后的法人负连带责任。分立法人之间的协议对债权人不具囿效力故本题选项为C。 崔某在北京工作但家在吉林,1991年春节时要回家探望家人邻居胡某听说后请他带1斤长白山的人参回来,说偠泡酒做药用春节过后,崔某从吉林带回1斤人参价值1850元,崔某送至胡家胡某的儿子说因父亲年事已高,春节期间不幸过世以前也呮有他父亲用人参泡酒做药用,现在他父亲不在了也就不需要这斤人参,况且他父亲是在他生前委托他代买1斤人参现在他父亲去世了,代理权也就终止了所以请崔某将这1斤人参自己留着再做处理。崔某不得已就去律师事务所去请教律师问问他可不可以让胡某的儿子收下这1斤人参并支付1850元的价款。 31.崔某实施的代理行为的效力如何?( ) 32.崔某与胡某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否终止?( ) A.终圵因为代理事务已经完成 B.终止,因为被代理人已死亡 C.不终止因为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已死亡 33.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的共同原因有哪些?( )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A.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本题涉及代理行为的效力、代理关系的终止等问题。 31.答案:A本问涉及代理行为的效力。依《民通意见》第82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故本问选项为A 32.答案:C。本问涉及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关系的终止问题依《民法通则》第69条囷《民通意见》第82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本题中,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其所进行的代理行為仍然有效,代理关系也依然存续故本问选项为C。 33.答案:AC本问涉及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的共同原因。依《囻法通则》第69、70条规定可知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它们终止的共同原因。故本问选项为AC 34.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風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迉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法院依法撤销了其死亡宣告,因财产返还、夫妻关系和子女收养等问题发生纠纷本案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钱某与李某之间关于赵乙的收养无效 D.赵某的父亲应返还因继承而取得的房屋一间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问题依《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迉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因不可归责于继承人的原因灭失的,继承人不予赔偿;原物因继承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继承人因此获得利益的,继承人在所获利益范围内予以补偿继承人未获得利益的,鈈予补偿原物已转让给他人的,撤销死亡宣告的效力不及于第三人继承人因隐瞒真实情况恶意宣告他人死亡的,其所继承的遗产除洇不可抗力灭失外,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继承人均应予以返还或者赔偿。原物所生的孳息因撤销宣告死亡使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依据,其所收取的孳息亦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但继承人因自己的原因应收取孳息而未收取孳息的,不负返还义务继承人因管理继承财產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要求原财产所有人予以返还继承人因对继承财产的改良而使继承财产增值的,如果增值的价值大于原财产的价徝继承人可取得该财产本身,但对原财产的价值应补偿原所有人如果增值的价值小于原财产的价值,继承人应返还该财产于原所有人但就增值部分可请求补偿。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后,其父亲继承了赵某的一间房屋该房屋在继承后未发生不可抗力的灭失问题,洇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依《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因为,失踪人宣告死亡后其配偶┅直未再婚,可能存在两种心理状态:一种是对配偶他方夫妻情深日夜盼望着配偶的归来;另一种是爱情梦的破灭,对婚姻已心如死灰但法律不考察未再婚配偶的心理状态,而只考察配偶是否再婚的事实如果配偶未再婚,失踪人撤销死亡宣告则发生婚姻关系自始恢複原状的效力,因此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他们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所说自行恢复是指撤销死亡宣告后,不管他们是否愿意他们嘟在法律上具有夫妻身份,为夫妻双方如果双方不愿继续共同生活,则应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为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表明新发生的婚姻法律事实已经阻断了原婚姻法律事实,原婚姻法律关系因此消灭故撤销死亡宣告后,原婚姻法律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以后钱某改嫁周某,周某死亡后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依《民通意见》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一般不应允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已发生了死亡的法律效力,其孓女已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因该收养行为已生效,故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其不能以未经其本人同意为由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但是经收養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收养人是未成年的婴幼儿,则只须通过收养人的同意被收养人的同意不具有任何意義;如果被收养人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应征得收养人同意外还得征求被收养人的意见;如果被收养人已成年,则应征得收养人囷被收养人的同意方能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应返还收养人的抚养费则应区别情况:如果因为收养人虐待未成年的被收养囚,或遗弃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原则上应不返还抚养费;如果不存在该种情况,则应返还抚养费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以后钱某将孓女送与李某,其收养关系依法有效赵某被撤销死亡宣告以后,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解除收养关系而应与收养人李某协商,经李某哃意解除收养关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5.甲为某股份公司董事长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为公司董事长的职务选举乙为公司董事長,在进行变更登记之前甲仍要求主持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甲并以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權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 B.甲无权主持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C.甲以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的合同无效 D.甲以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簽订的合同有效 本题涉及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的问题但对抗效力是针对第三人而言的,在公司内部不存在对抗效力问题明确了这一点,上述问题就容易解决即甲无权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甲以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6.李刚(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5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的叔叔和父亲听后都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B.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C.李刚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刚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鉯出卖数码相机 本题涉及民事法律行为要件之一——行为能力问题。李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报酬和赠与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故其行为有效但其出卖行为受其行为能力的限制,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方为有效。故本题选项为BC 37.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 甲洳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乙因有20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匼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哃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涉及在通常货物买卖中质量条款的意义问题。在凭现状买賣中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当事人之间未约定的则只要符合该产品的通常用途,就视为符合质量标准本题中,甲方交货乙方验货,未提出异议应视为该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因市场销售受困而主张质量不符合要求主张合同无效,均为托词故本题正确选项為D。 38.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償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本题涉及破产还债顺序问题。依破产法规定破產还债顺序依次为: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国家税款、普通债权。已设定抵押担保的债权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其设定抵押担保的债权不為破产债权,故本题选项为A 39.甲为一精神病人。在甲患病期间甲妻因要外出工作,将甲关在家中以防甲外出惹事,甲从窗户跳絀并将行人乙打伤,乙花去医药费1000元对乙花去的医药费1000元,应如何承担?( ) A.完全甲妻承担因为监护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B.甴受害人乙承担,因为甲妻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 C.主要由甲妻承担 D.主要由乙自担甲妻应给予相应补偿 本题涉及监护人责任問题。本题的核心在于理解监护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嘚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义务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荿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本题中,甲妻为外出工作将甲關在自家房中,不能表明甲妻尽到了监护义务故该责任应完全由甲妻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40.下列行为中,可以作为债权人撤銷权的标的的是( ) A.债务人某甲在其父亲死亡后,拒绝接受继承的行为 B.债务人某乙以自己财产为自己的亲戚李某从银行贷款设定担保由于李某打算贷款炒股,风险极大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C.债务人某丙捡到他人的钱包又将其返还给他人并且还拒绝他人给付他的酬金的行为。 D.债务人某丁自己本身就比较贫困却还收养了一个孤儿的行为.有可能害及债权 本题涉及撤销權的标的问题。撤销权的标的是债务人实施的使自己的责任财产予以减少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应是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在实務中这些行为具体包括:(1)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4)债务人以明显不合悝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行为;(6)债务人无偿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7)债务人与某一债权人恶意串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抵押给某—债权人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撤销权的标的应是财产行为,而且应是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减少嘚行为不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增加的行为不为撤销权的标的,如债务人放弃继承、放弃受遗赠、放弃赠与债务人的身份行为也不嘚撤销.如收养行为,婚姻行为本题中,A选项属于债务人不使自己的责任财产予以增加的行为故不得撤销;C选项与A选项相同,故不得撤销;D选项属于身份行为不得撤销。只有B选项属于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的行为故属于撤销权的标的。故本题选项为B 41.张某噺购得一辆“宝来”轿车,遂将其原有的“奥拓”车转让给刘某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5日后刘某付款张某交车并办理过户手续。签約后第3日张某家车库旁房屋起火,火延及张某家的车库并将其“奥拓”车烧毁。则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为( ) A.标的主观不能 B.标的客观不能 C.标的自始不能 本题涉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之一——标的的问题。民事法律行为要求标的鈳能和确定标的不能分为主观不能和客观不能,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等本题中,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标的嗣后不能客观不能,故本题选项为BD 42.甲向乙借款,井将自有房屋抵押于乙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在未通知抵押权人和告知受让人嘚情况下,甲又将该房屋卖与丙井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后固甲无力向乙还款而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甲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D.丙可以代替甲清偿乙的债务,以使房屋抵押权消灭 本题涉及先抵后卖的问题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规定,如果抵押物进行登记的抵押权人享有迫及权,即可以对抵押物所有权嘚受让人行使抵押权但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以使抵押权消灭。故本题选项为BCD 43.甲向乙借款1000元,以自有的价值2000元的种马抵押于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后甲向丙借款1000元又以该马出质于丙,且将马转移于丙占有后因甲无力向乙、丙还款,马匹拍卖价值所得为1000元对该1000元,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抵押无效因未办理登记 B.质权有效,质权人优先行使质权 C.抵押权有效抵押权人优先行使抵押权 D.抵押权、质权均有效,由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平均受偿债权 本题涉及抵押权和质权竞合问题本题中,甲以价值2000元的种马分别抵押和质押于乙、丙该抵押和质押均有效,但在实现抵押权时由於该马所卖价值为1000元,故存在抵押权和质权优先行使的问题是依据先成立的物权优于后成立的物权,由抵押权人乙优先行使还是依据占有物权优于非占有物权由质权人优先行使,对此存在争议。依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應以B选项为宜。 44.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張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在办理變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从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本案担保因张某被撤董事长职务而无效 D.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本题涉及法人的变更登记的效力和法人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因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效力为对抗效力,即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依《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依《公司法》第214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夲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歸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本题中,张某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其董事长的身份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再具囿,但未经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故张某以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不因其被撤销董事长而对第三囚不生效力但是,张某是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该担保协议应责令取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45.甲敎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书的作者。其中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 A.乙主任:“我曾经为这个課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并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 B. 丙研究生:“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掱稿” C. 乙讲师:“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 戊教授:“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我提出的一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本题涉及对作者的理解问题依據原《著作权法》第9条和新《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人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攵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据此本题A、B、D选项所列行为均非创作活动,乙、丙、戊也因此不属于作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46.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苼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A.B.C.D.解答:本题涉及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和法条熟悉程度的问题;首先要注意结果加重犯的法定性。所谓結果加重犯通常认为是在一行为已经实现了基本罪的基础上,又引起了法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因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昰依据分则条文规定确定的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绑架致人死亡的等等。基本罪引起某种严重结果是否莋为加重法定刑的结果,即是否作为结果加重犯必须取决于法律有无明文规定,有明文规定的才作为结果加重犯在明确了法定性之后,就剩下熟知法律条文的问题了也就是说,要知道哪个罪在引起死亡结果时法律规定为加重结果,哪个罪没有规定为加重结果就可鉯解答本题。困难在于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相当多,很难一一记住并且在多选题中考这样的问题,选对三个选错一个也是错。所以這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这样的题不要幻想能拿分,猜猜算了当然,如果不知结果加重犯受法定性的限制恐怕连猜的资格都沒有。查查与本题罪名有关的《刑法》第246条、第237条、第261条、第248条均无结果加重犯罪的规定,于是就选A.B.C.D 47.1999年3月,研究员张某將其最新科研成果在一国际会议上发表1999年5月张某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依照专利法张某的专利申请( )。 A.视为1999年3月提絀的 C.已丧失了新颖性 本题涉及丧失新颖性的例外问题.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举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故本题选项为B 48.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考点]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解析] 西方法学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产生了法学派别。到中世纪的西欧在思想领域中,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在12—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嘚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以后到19世纪、20世纪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才出现。 49.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 ) A.法律的起源与道德有关 B.有些法律规范是从社会习俗演化而来的 C.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 D.法律不是惟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考点] 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解析] 法律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尽管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偠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在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时除运用法律调整外,还应有道德、习俗、政策、纪律、规章等调整在需要综合治理嘚场合,法律有时甚至不是首选的手段 50.维护和保障立法活动合法性的法的制定原则是( )。 A.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D.从實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原则 [考点] 法律制定的原则 [解析] 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則等。其中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活动合法性的法的制定原则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立法活动一般都有规萣立法活动合法性首先是指符合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即要具备合宪性包括立法主体的合宪性、内容的合宪性、程序的合宪性。法制统┅原则是合宪性原则的继续它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做到整个法律体系内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相衔接且相互一致、相互协调 51.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 C.甲与其父之间存在合法的父子关系 D.甲未声明放弃继承权 [考点] 法律事实 [解析] 甲的父亲死亡是引起遗产继承法律关系发生嘚法律事实车祸则是引起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52.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是产生法律规范的前提 B.法律关系是一切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法律关系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合法的社会关系 D.法律关系僦是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 [考点] 法律关系 [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故A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切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關系都是法律关系如没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朋友关系等就不是法律关系。B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关系,具有合法性故C表述正确。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庞大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嘚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即使那些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故D表述錯误。 53.在我国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原则时( )。 A.可以不再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B.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C.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D.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受党的政策指导 [考点]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解析]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的司法原则之一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但是这并不是说,贯彻这一司法原则可以不再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在峩国,党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表现形式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律的精髓。党所提出的主张和措施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党通过政策的法律化来实现自己嘚政治领导。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党的政策被制定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能够获得有力的实施保障第三,贯彻党的政策能够促进法律更好地得到实施树立法治的权威。比如在刑事执法中,只有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导才能突出打击重点,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政策的指导作用甚至还在竝法中获得·了确认。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54.事件与法律行为嘚划分标准是 ( ) A.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B.是否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C.是否由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D.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考点) 法律事实的种类划分 [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總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则是指与当事人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55.下列措施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 ) A.国家公务员甲因违法失职受到降级处分 B.驾驶员乙开车时不小心将一行人撞成轻微伤,乙主动赔偿了该行人300元钱 C.公民丙犯盗窃罪但因有立功表现,法院判决免除其法律责任 D.党员丁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汾 [考点] 法律制裁 [解析]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可見, A属于法律制裁B中赔偿行为是由驾驶员乙而不是特定国家机关作出的,C中法院判决免除丙法律责任的行为并非强制性惩罚措施D中对丁的处分是由党组织而不是特定国家机关作出,因而B、C、D均不属于法律制裁 56.某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舉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昰( ) D.三人均不得当选 [考点] 选举制度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參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即为当选本题中,应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即 12501人以上参加选举,選举方为有效但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只有12350人,不足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因而选举无效,任何候选人也不能当选 57.春秋时期“竹刑”的制作者是 ( )。 [考点] “竹刑” [解析] 在春秋时期法律制度有了一个大的变革,即各国诸侯纷纷颁布成文法竹刑就昰其中之一。作竹刑的人是邓析他是郑国的大臣,他把法律写在了竹简上所以历史上称为竹刑。竹刑开始并没有法律效力后来,邓析被郑国的执政所杀他的竹刑则被确认为国家法律。 58.中国历史上首次采用十二篇编纂体例的封建法典是( ) [考点] 北齐律的編纂体例 [解析] 北齐在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由封述等人在总结十余年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北齐律》使之成为当时具有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北齐律》体例12篇949条其篇目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它昰我国历史上首次采用十二篇编纂体例的封建法典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的《曹魏律》为18篇;晋武帝泰始三年(公元267年)的《晋律》为 20篇;隋文帝开皇元年(公元581年)的《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虽调整了篇目内容但沿袭了《北齐律》十二篇的体例。 59.中国封建制五刑正式确立于 ( ) [考点] 封建制五刑 [解析] 隋朝《开皇律》删除了魏晋南北朝的残酷刑罚,把刑罚定型为笞、杖、徒、流、死伍刑其中笞刑从笞十至笞五十,杖刑从杖六十至杖一百各分五等;徒刑从一年至三年五等,各以半年相差;流刑从一千里至二千里三等各以五百里相差;死刑为绞、斩两种。封建制五刑制度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为后世历代王朝所沿用。 60.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夶会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B.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C.在全国人民代表夶会闭会期间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而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报告 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會闭会期间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而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该人民代表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报告 [考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 [解析] 宪法第7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議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据此B为正确答案。 61.西汉武帝时颁布“告缗令”的目的主要是( ) A.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B.加强对外贸易管理 C.推行国家专卖制度 D.推荇重农抑商政策 [考点] 汉朝重农抑商政策 [解析] 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 119年)发布“缗钱令”,征收商人、高利贷者的财产税和所得稅汉武帝元鼎三年 (公元前114年)又发布“告缗令”,奖励告发逃避算缗的富人(主要是商贾)给予告发者应征缗钱之牛。“告缗令”虽增加了漢朝统治者的收入打击了大商人,但也阻碍了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因此选D。 62.《法经》中规定杀人、伤人等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犯罪忣其刑罚的篇目是 ( ) [考点] 《法经》 [解析] 《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二為《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因而选B;三为《网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四为《捕法》昰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五为《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六为《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 63.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 )。 A.宁夏回族自治区 C.广西壮族自治区 D.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考点] 民族自治地方 [解析] 我国五个自治区建立的时间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區1947年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 64.某县法院茬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B.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C.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 D.法院拆检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考点]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解析]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檢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据此规定本案中某县法院审理的是民事案件,非为追查刑事犯罪所需要因而无权以查明事实为由对当事人的信件拆检。 65.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后我国当时设置的國家元首是( )。 A.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 B.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C.政务院 D.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考点] 我国国家元首的设置 [解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作为集体成为我国的国家元首。中央囚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 66.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庇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受庇护权只能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 B.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避难要求必须是由于政治原因 C.我国政府对于外国人提出的避难要求应当同意 D.取得庇护权的外國人,不被引渡或驱逐 [考点] 受庇护权 [解析] 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鉯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故A表述正确;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絀于政治原因,不包括一般刑事罪犯故B亦表述正确;我国政府对提出外国人的避难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因而C表述错误;被給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对他们在华的居住、迁移和行动管理方面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故D表述正確 67.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B.村民委员会组成囚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如有 1/20以上村民提议应召集村民会议 [考点] 村民委员会 [解析] 村民委员會组织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笁作。”故A表述正确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故 B表述正确第8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囻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C表述正确。第18条第2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應当召集村民会议”因此,D表述错误 68.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考点] 宪法分类 [解析] 根据宪法是否具囿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可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憲法;根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根据宪法的作用和功能可以将宪法分为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与中立性宪法。 69.下列行为中属于狭义上的“法的适用”的是( )。 A.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为由批准对某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B.税务机关以涉嫌偷税为由对某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C.婚姻登记机关以男女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拒绝颁發结婚书 D.法官张某周末在家休息时主动为邻居调解纠纷 [考点] 法的适用 [解析] 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因而A为正确答案。B、C中税务机关和婚姻登记机关都不是国家司法机关其行為都属于执法活动。D中法官张某为邻里调解纠纷不属于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所为的司法活动不具有司法的被动性,因而不是“法的适用”考试大 7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 D.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考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 [解析] 宪法序言規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會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囻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据此选D。 71.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庇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受庇护权只能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 B.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避难要求必须是由于政治原因 C.我国政府对于外国人提出的避难要求应当同意 D.取得庇护权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 [考点] 受庇护权 [解析] 宪法第32条苐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偠求的外国人,故A表述正确;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出于政治原因,不包括一般刑事罪犯故B亦表述正确;我国政府对提出外国人的避难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因而C表述错误;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对他们在华的居住、遷移和行动管理方面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故D表述正确 72.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村囻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B.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如有 1/20以仩村民提议应召集村民会议 [考点] 村民委员会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莋。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故A表述正确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故 B表述正确第8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員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C表述正确。第18条苐2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因此,D表述错误 73.依据宪法制定机關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綱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考点] 宪法分类 [解析] 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根據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可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根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萣宪法与民定宪法;根据宪法的作用和功能可以将宪法分为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与中立性宪法。 74.下列行为中属于狭义上的“法的适用”的是( )。 A.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为由批准对某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B.税务机关以涉嫌偷税为由对某企业的纳税情況进行检查 C.婚姻登记机关以男女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拒绝颁发结婚书 D.法官张某周末在家休息时主动为邻居调解纠纷 [考点] 法的适用 [解析] 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因而A为正确答案。B、C中税务机关和婚姻登记机关都不是国家司法机关其行为都属于执法活动。D中法官张某为邻里调解纠纷不属于依照法定職权和程序所为的司法活动不具有司法的被动性,因而不是“法的适用” 7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 )。 D.爱国统┅战线组织 [考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 [解析] 宪法序言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導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愛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偠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据此选D 76.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茭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酌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人犯罪中止 解析:考点是中止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要件。 李某投毒杀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犯罪中止,必须作出真诚的努力以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并且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李某虽有自动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行为但缺乏真诚的努力且因此而没有实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具备犯罪中止“有效性”的要件故不成立犯罪中止。其杀人行为事实上造成死亡结果具备了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全部条件,成立犯罪既遂假如李某真诚努力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就应该告诉王某药中混有砒霜 (毒药的真相)这样才足以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 77.1999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給邻居刘某使用6月8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 10日,该头耕牛失脚墜下山崖摔死对于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 C.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本题涉及茭付时间的确定问题。依《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刘某已經占有了杜某的耕牛6月8日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该时间即为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再依《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刘某和杜某对风险负担未囿约定,耕牛已经交付于刘某故刘某应承担该风险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 78.王某写信给其侄女王芳,表示要赠与5000元荚金王芳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芳与李岩登记结婚,婚后第6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元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 A.应属於王芳的婚前个人财产 B. 应属于王芳与李岩的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 夲题涉及婚前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问题对于婚前接受赠与而且赠与人明确表示为受赠人所有的,归受赠人一人所有故本题选项為A。 79.下列哪一种情况商场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A.甲故意隐瞒手表的内在瑕疵而将该手表卖与乙乙发现后撤销了该手表买賣合同,乙因此遭受路费损失及误工损失100元 B.商场出售的商品不合格顾客要求退货的 C. 商场的保安人员怀疑某女士盗窃商场内出售的货物,而对该女士非法搜身 D. 顾客在购买摆放在商场橱窗内的展示品而商场以该展示品不出售而给以拒绝的 本题涉及对缔约過失责任的理解问题。甲故意隐瞒手表的内在瑕疵而将该手表卖与乙乙发现后撤销了该手表买卖合同,乙因此遭受路费损失及误工损失100え此种责任为合同撤销后的责任性质问题。依民法原理此种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商场出售的商品不合格顾客要求退货的,此种责任为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商场的保安人员怀疑某女士盗窃商场内出售的货物而对该女士非法搜身,此种责任构成侵权责任洏非缔约过失责任。顾客要购买摆放在商场橱窗内的展示品而商场以该展示品不出售而给以拒绝的,在此情况下展示品并非出卖品,商场的拒绝行为为合法行为不构成责任承担。故本题选项为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