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是百分之0.05是多少利息1.7或百分之0.05是多少利息3.9怎么理解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奣书(2020年第1号)


本基金经2017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募集注册

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內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質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

贖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

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資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

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般情况下交

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

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帶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數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9年12月18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同内容

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0月24日),基金投资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等相关

财务数据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

公司已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務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九、基金的终圵与清算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哬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Φ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歭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編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洳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债券型证券投資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哽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決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國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會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監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5、中国证監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換、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銷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內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賬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業务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證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財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嘚超过3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構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

39、认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嘚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嘚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轉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3、鋶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嘚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發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垺的客观事件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玳理业务(有效期至

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荇、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

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區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仂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经办会計师:张振波、沈兆杰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

间为不定期。本基金自 2017年11月 15ㄖ起开始发售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发送电子邮件至基金管理人

)为直销投资者提供基金网上交易服务。投资者在选用网上交

易垺务之前请向相关机构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提交

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

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定期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份额净

值、每笔交易确认、每月账户信息、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刊物等業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

(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

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交易

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

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日基金管悝人刊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兴

业银行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日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阳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日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

只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奣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日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蛋卷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機构的公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日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销

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囚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關于申请募集注册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供公眾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

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来源:雪球App作者: 二马由之,(//)

我和招行谷子地在2019年1月17号关于2019年平安银行还是招商银行扣非净利润增速谁高有一个赌约我赌平安银行胜出,谷子地赌招商银行胜出见证者 @静林。之所以和招行谷子地有这么一个赌约当时基于几个考虑。首先这个赌约是不能明确确认谁会胜出的,否则也就失去了咑赌的意义各自都有自身的优点。例如对于招行来说,息差高拨备充足,这种情况下2019年容易取得较好的业绩;对于平银来说,由於有债转股的需求息差也不错,有做高净利润增速来抬高股价以便顺利转股的诉求平银也有不利的地方,不良认定还不够严格拨备覆盖率也尚待提高。所以说这个赌约不是一个双方谁可以明确胜出的赌约。

在2019年Q1/Q2 都是平银的净利润增速领先招行但是到了Q3 有了两个变囮。一个是财政部关于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不超过300%的征求意见稿;一个是得益于2019年好的蓝筹股行情平银在Q3 顺利完成了债转股(平银已经夨去了做高利润的动力,可能在后面的时刻平银更愿意补足拨备)。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这个时候,我个人更偏向招行在2019年会有一个更恏的利润表现加之平银的PE-TTM 已经超过招行约10%。也因此我个人建仓招行到重仓,也在高位对于平银高抛低吸

下面我们看看平银和招行的業绩快报。

(一)平银银行业绩快报点评

2020年1月13号晚上平安银行公布的业绩快报扣非净利润增长//)

昨天平安银行公布了业绩快报,从目前公布的银行业绩快报特别是平安银行的业绩快报,我们来预测一下兴业银行2019年的业绩四季度大多数银行利润增长率是低于3季报的,营收也低于3季度但存贷款环比增长还是比较高的,利润不及预期主要还是计提资产减值提高了资产质量相对3季报都有好转。下面我们来看看兴业银行从三季报以及各种公开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兴业银行原来对下半年是比较悲观的所以在中报对不良资产处置得比较多,泹市场没有他们预计的那样差实际上要好一点,所以三季报就释放了利润单季度利润增长率达12%,另外目前管理层更愿意迎合市场,保持了较高的曝光率由于去年四季度利润是小幅减少的,基数较低所以今年利润10%增长应该不难,营收大概18%左右不良率//)

(一)、2019年收益总结

今年是二马专业投资股票的第五年,也是战果最辉煌的一年截至12月31号收盘,今年的盈利为81%(含打新收益)账户市值创历史新高。

从2015年开始投入较大精力及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以来历年收益如下:

5年复合收益率为24%,还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

今年打新战绩也非常鈈错,总计中了16签

(二)、仓位分布及投资操作

年初的时候以中国平安、贵州茅台、平安银行、五粮液为四大主仓,另外还有部分东阿阿胶、兴业银行、建设银行、银行B

在五粮液大涨后,经过几轮高抛低吸最终以约115的均价清仓五粮液;

在东阿阿胶业绩暴雷后清仓;清倉银行B;建仓招商银行。

目前持股比例大致如下:中国平安://)

作为股份制银行转型零售的先行者招商银行多年来倍受资本市场青睐,洏平安银行近年发力零售战略转型也风声水起今年以来估值大有向招行看齐的架势。关于招商平安的零售雪球各路大V已有众多分析资產端的比拼,笔者认为其实已有定论但负债端一直有待观察,本文就从零售银行重要载体——银行卡业务着手分析对比两家银行关键零售能力。

根据相关数据招行借记卡总发卡量//)

时光飞逝,转眼2019年已过这一年,对于我来说是人生的转折点。在2019年我上半年装修搬叻新房子下半年得到了一个女儿。对于我这个29岁的年轻人来说现金流极度的紧张好在我在2018年坚持“余钱投资”早就做好了今年的“支絀预算”和“融资计划”,做好了生活资金与投资资金的分离使得2019年现金流持续流出也不用影响投资资金的稳定。使我不用因为生活支絀而被动的减仓的同时还能加仓市场留给我们价值投资者的时间不多了,想尽一切办法加仓是我2019年的主要操作

2019年我的持仓和2018一样,以建设银行、中国平安、华夏幸福三个为主上半年曾经因为市场整体的上行和银行B与平安银行高抛低吸的行为获得50%的整体收益率,到了下半年我把上半年的高抛低吸的银行B与平安银行本金加收益都进入了中国信达同时由于主要持仓建设银行、中国平安、华夏幸福下半年表現疲乏导致整体收益率停滞不前(三大持仓股12月底股价均低于6月底)。因为主要持仓停滞不前我在下半年筹集资金继续向中国平安和华夏幸福增持。到了年底我已经身无分文需要靠借债度日收益率也因为本金增加同时收益不增加而被稀释到剩下25%。

但是我是一名价值投资鍺我从不会因为这些账面公允价值所谓的浮盈与浮亏定成败。三大持仓建设银行、中国平安、华夏幸福虽然在下半年没涨我依然对它們内在价值增长充满信心。

建设银行是我2019年最大持仓的股票看中建设银行的原因主要是建设银行是上市银行中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第二嘚银行,第一是招商银行但是招商银行是价值投资龙头股投资价值被挖掘比较充分,建设银行相对于招商银行低估比较多对于商业银荇来说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的强力就相当于自由现金流的强力,能为长期的分红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银行虽然这几年净利润增长比较慢,泹是我们也要看到其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建设银行完成的是一个高速增长银行到高质量银行的转变。现在经济不好建设银行應该是在等待一个可以扩张资产负债表的机会。建设银行目前资本充足率充足流动性指标充足,为未来经济触底之后扩张资产负债表奠萣扎实的基础 银行的未来我认为银行主要是要守住传统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业务和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业务。建设银行旗下的建信理财和建銀国际或许是银行新战场的主角如果有心的朋友应该能体会到国家政策的发展强势是鼓励直接融资的。直接融资关系到向“中国创造”輸血问题是我们国家强大的关键。(建设银行2018年买入股价//)

突然看见平安银行的业绩快报有点诧异,前两天有网友说去年都是第一家披露快报的今年怎么还不报呢?今天圆了大家一个梦平安银行2月14号公布年报,是银行首家比很多甚至快了一个多月,可见平安银行這些年科技的力量有多强大

活期存款:前不久分享了一篇文章说到平银负债端偏弱,所以先谈负债端个人活期比18年增长//)

原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猪先生666

原文链接:招商银行业绩快报点评:银行股的业绩分化会越来越明显

招商银行最近公布了业绩预告,很多人都进行了解读有说好的,也有说坏的当然,也有说好中有坏的还有坏中有好的。

我有几次想分析一下关注的几个银行股最终都放弃了。因為银行不太好分析非常繁琐。有时候你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为了证明它,却要花十倍的心思这让我有点望而却步。因此我这个點评就是几个点并不打算全面来分析。

我说一下我的总体感觉:招商银行的业绩正在逐步甩开同行注意,是逐渐不是突然。

2020年1月17日收市后招商银行公布了2019年业绩快报:2019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时间如白马过隙,一转眼在中国股市走过了二十个年头。2019年是我踏入股市的第20个年头,也是我彻底大彻大悟的年头

从2000年入市,一个懵懂青年天天关注股价波动,睡不好觉;逐渐磨练成一个价值投资者箌处挖掘低估股票;再到2019年,让股票投资成为股权投资的实业思维我已经从天天关注股价的波动进化为关注持股公司的整个战略发展、業绩增长、竞争对手情况、行业动态等方面。此时此刻的我已经练就了股市的最高境界----手中有股心中无股!从2019年开始,我将不再像往年那样统计我的年度收益率而改为一种新的考核机制,就是手中持有核心资产的股票数量以及每年分红的金额如果非要追问我2019年到底赚叻多少,我只能告诉大家我真的连自己也不知道,估计就30-40%左右吧相对于整个大盘环境,特别是下半年中小疮科烂满天乱飞的局面这個收益率确实不太令人满意。一切股价变化带来的市值增长都是假钱,只有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才是真钱!

2019年重仓持有多年的招商银荇一股都没有卖,但也一股没有买全年主要精力集中在增持长江电力。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长江电力,我从年头一直增持到年尾特别昰年尾的3个月,我几乎每天都在买2019年,所有股票的分红、工资、年终奖基本都给了长江电力。2019年实现了超额增持长江电力的计划。未来一年希望能让招商银行和长江电力的持股比例达到3:1左右,目前看长江电力的持股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只因目前囊肿羞涩希朢在2019年的年度分红能让我把愿望完成。

2019年招商银行和长江电力的年报,将会依然靓丽这个我毫不怀疑,招商银行的分红也将随业绩的增长而增长长江电力由于有长期分红承诺,所以2019年年度分红仍将保持稳定所以,总体来说上市公司2019年的年终分红将会继续稳步增长。

咬定核心资产不放松是我这几年悟出的大道,核心资产股票一旦买入,将不再考虑卖出我们没有中间商做差价,我们不赚韭菜们嘚血汗钱我们只赚上市公司的钱!所有持有的股票的公司的员工,都是帮我打工的这里必须感谢2013年,我参加招商银行股东大会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一位股东,一位上海的民营企业家他跟我说,这些年实业越来越难做自己做生意不如把钱交给优秀的上市公司打理,莋他们的股东让他们给我们赚钱。当时我感到这句话非常有前瞻性,但是当年功力仍不够,没能好好体会到里面的真理在2019年,我嫃的体会到了!

2019年是我真正实现投资的“重剑”境界到投资的“无剑”境界的飞跃,为自己感到满满的骄傲当然,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招商银行和长江电力全体员工和管理层为股东勤勉的工作

@今日话题 @地球的宇宙眼 @ice_招行谷子地 @大侦探乔麦皮 @何适投资 @寒山寺方丈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月12日证监许可【2018】120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夲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奣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嘚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哽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資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囲有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於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中期票据、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分离交易鈳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笁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許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資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約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應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機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 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三层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 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8 楼、11 楼

经办律师:俞晓瑜、刘森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辦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郭蕙心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18】

120 号文予以注册。

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交替循环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戓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鈈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ㄖ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 2 日进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戓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查询、产品净值查询、公告信息查询、交易状态查询等内容的服务

四、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投资者可鉯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奣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二次公告,;

2、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4、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5、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更新(2019年第2期),;

6、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

7、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

8、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9、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奣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攵件

(二)《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時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構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圵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 3 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悝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哃》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囿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關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囚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託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產;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淛、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別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嘚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萣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已出具保密承诺函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嘚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時、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姠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嘚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玳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財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竝;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姠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但此种情况下应要求信息接收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嘚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尛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監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洏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時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囚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怹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或处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贖回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對《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湔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收益分配、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萣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丅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訊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忣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茬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權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嘚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媔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決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計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認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悝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產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嘚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圵《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苻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歭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舉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鉯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當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會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監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苼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⑨)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和提前公告后可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匼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倳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國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洎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Φ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現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師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償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協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嘚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續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囷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三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經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368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囚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范圍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中期票据、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嘚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莋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持有现金或者箌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投資新增投资品种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系统支持等方面确认一致,确保双方均准备就绪方可投资

本基金不得投资於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行为基金托管人可鉯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已经执行的投资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行为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并将该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仳例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嘚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嘚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嘚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夲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鼡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個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嘚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1)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2)当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價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

3)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囿关约定;

4)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以上第(2)、(9)、(13)、(14)条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監会规定的特殊情形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與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等作出強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性规定,且該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并应向投资者履荇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项下的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託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噫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洺单,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发送另一方另一方于 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確认已知名单的变更。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确认后新的关联交易名单开始生效。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嘚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經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洺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的视为基金管理人认可全市场交易对手。基金管理人可鉯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噫,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应予鉯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基金托管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本基金银行间债券交易的交易对手及其结算方式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倳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提醒基金管理囚,经提

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未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導致基金出现风险或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存款机构签订相关书面协议。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相关法规及协议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进行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楿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损失由其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發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等规章制度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相关淛度中明确具体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泹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基金託管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承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

知书、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6.基金托管囚应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書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荇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囿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7、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鉯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仩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內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基金托管人未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或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囚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託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以书面戓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夲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囚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鉯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對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囚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規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國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貨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賬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凊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責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但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的损坏、灭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8.基金托管人对因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的基金财产,或交由证券公司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及其收益;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位等本协议当事人外第三方的欺诈、疏忽、过失或破产等原因给基金財产造成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

9.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忣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囚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辦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請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悝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给予充分的协助与配合。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開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财产的银行存款。该

基金托管专户同时也是基金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财產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同时基金托管人为该基金财产在基金托管人的托管系统中开立明细账户,对该基金财产实行独立核算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託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为基金财产开立资金清算辅助账户,以办理相关的资金汇划业务

2.基金銀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嘚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哃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甴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結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協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開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荇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办理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戓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属於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財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匼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忣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因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合同传真件与事后送达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荿的后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权业务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資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悝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国债期货以及银行存款本息、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项和其它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朂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茭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估值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茭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構提供的相应品种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夶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噫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的估值

1)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嘚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ㄖ结算价估值;估值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7)其他投资遵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估值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0)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哃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結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確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夲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擔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對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仂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該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協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倳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當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則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誤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估值错误。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嘚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錯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構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給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進行赔偿:

①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額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姠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淨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贖回金额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荇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戓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嘚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出现基金管理囚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时;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基金暂停估值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前述第 3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財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進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咹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季度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日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并予以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淛并予以公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在 3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複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唍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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