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是干什么的给我手机停机我的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陈某个体工商户

被申請人: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干什么的

行政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陈某因对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干什么的作出的行政處罚决定不服,于2016年10月31日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分清个人经营与液化气公司经营的不同主体将申请人按照企业的规定认定申请人存在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液化气行为,责令申请人停止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并罚款10万元于法无据

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规萣,对申请人作出罚款10万元处罚恰当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28日申请人陈某驾驶货车将12瓶50型瓶装液化气销售给某酒店,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干什么的查获并立案调查2016年9月21日,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申请人立即停止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认為申请人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液化气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但该条系对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莋出的规定并非对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作出规定。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營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对此《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瓶装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喥。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以及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作了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因此被申请人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后申请人未再起诉。

我们是小区AB小区的物业把我们嘚消防通道用铁丝网给堵了两年多了,当了后院我们找城管局反映,城管局答复已经给B小区物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五日内拆除,泹要求我们等六个月城管局说执法相对人有六个月的上诉期,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㈣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請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所以在这六个月期间,不能实施强制措施

但我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叧有规定的除外

请问城管局的答复是否正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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