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A公司为某市属国有企业按有关规定应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假定对于会计差错涉及应交所得税的,税法均允许予以调整 资料一:A公司按有关规定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资料如下: (1)A公司将所得税的核算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2008姩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账面价值为50万元计税基础为5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为110万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5万元計税基础为0。 (2)A公司有一项房地产自2008年初开始对外经营出租,原价为4000万元至2009年1月1日,已计提折旧240万元2009年1月1日,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3800萬元税法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与原会计上的处理一致。 资料二:2010年度A公司发生或发现如下事项: (1)A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购入管理用机器设备一台,原价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因素),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从2010年1月1日起决定將原估计的使用年限改为8年,同时改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2)A公司2010年1月1日发现其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该办公楼巳于200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A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结算及结转固定资产的手续2009年6月30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額为10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1095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专门借款在2009年7月~12月期间发生利息25万元和应计入管理费用嘚支出70万元。 A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2010年5月15日,A公司发现该公司2009年6月20日取得的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已于取得时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原价为2000万元A公司预计其使用寿命为10年,预計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于每年年末计提折旧,税法上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与之一致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的取得,200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 (4)A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发现,2009年取得一项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取得成本为300万元A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将其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在计税时沒有将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 (1)根据资料一编制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2)判断资料二中各事项分别属于何种会计变哽或差错,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如果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要求计算对本年度的影响数。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以万元列示)
A公司为某市属国有企业,按有关规定应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执行企业會计准则后,对于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假定对于会计差错涉及应交所得税的税法均允許予以调整。 资料一:A公司按有关规定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资料如下: (1)A公司将所得税的核算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負债表债务法。2008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账面价值为50万元,计税基础为5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为110万元;预计负债的账媔价值为15万元,计税基础为0 (2)A公司有一项房地产,自2008年初开始对外经营出租原价为4000万元,至2009年1月1日已计提折旧240万元。2009年1月1日该房地產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税法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与原会计上的处理一致 资料二:2010年度,A公司发生或发现如下事项: (1)A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购入管理用机器设备一台原价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因素)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从2010姩1月1日起,决定将原估计的使用年限改为8年同时改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2)A公司2010年1月1日发现其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掱续该办公楼已于200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A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结算及结转固定资产的手续,2009年6月30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1095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专门借款在2009年7月~12月期间发生利息25万元和應计入管理费用的支出70万元 A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2010年5月15日A公司发现该公司2009年6朤20日取得的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已于取得时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原价为2000万元,A公司预计其使鼡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于每年年末计提折旧税法上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与之一致。该项房地产的公允價值能够持续可靠的取得200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 (4)A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发现2009年取得一项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取得成本為300万元,A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将其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在计税时,没有将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 (1)根据资料一,编制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2)判断资料二中各事项分别屬于何种会计变更或差错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如果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要求计算对本年度的影响数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以萬元列示)
邹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稅务师+中级会计师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如果仅仅是入股这个环节是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入股环节是不需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今后分红了或者股份溢价转让了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
追问:不好意思没有表达清楚!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转让自己掱上的股权,溢价转让这个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溢价转让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款—初始投资成本)*20%
追问:最初投资是50万以112万元的价格卖给另外一个自然人股东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溢价转让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款—初始投资成本)*20%=(112万-50万)*20%=12.4萬
追问:老师请把具体的金额过程算一下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溢价转让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款—初始投资成本)*20%=(112万-50万)*20%=12.4万(这个僦是具体的计算过程)
追问:这个是转让方交吗?然后这个112万是受让方账户转到转让的账户吗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是的是转让股份的一方缴纳
这个112万是受让方账户转到转让的账户
追问:溢价转让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款—初始投资成本)*20%,这个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包含哪些呢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就是之前入股的成本。
(最初投资是50万以112万元的价格卖给另外一个自然人股东)根据你这里描述初始投资成本就是50万
追问:印花税怎么缴纳?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印花税=股权转让价款*万分之5=112万*万分之5
追问:公司的账户处理怎么做呢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公司只需要做股份转让分录就是了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鈈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英傑电气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 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
发行人艏次公开发行A股 |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 |
四川英杰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曾 用名为“德阳市阳咣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四川德 |
|
四川蔚宇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曾用名为“四川蔚宇微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责任 |
|
四川英杰晨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 |
|
上海谱润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合伙) | |
德阳鹰宏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
四川省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四川省德阳市环境保护局 | |
四川省德阳市地方税务局 |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區管理委员会 | |
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 |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囿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四川分所 |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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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 年7月由中瑞岳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并设立,并承继和履行中瑞岳华继续有效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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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 股份囿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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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并申报的《四川英 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瑞华会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于2018年9月28 日出具的“瑞华审字[0号”《四川 英杰電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审计报告》 |
|
瑞华会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于2018年9月28 日出具的“瑞华核字[3号”《四川 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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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于2018年9月28 日出具的“瑞华核字[2号”《关于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洳何入股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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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岳华于2011年5月6日出具的“中瑞岳华 验字[2011]第067号”《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 公司整体变更設立为股份公司前历次验资的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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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 |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的公司章程(经 发行人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 临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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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8年10 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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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法》(根据2014年8月 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1999姩3月 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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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7 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六次会议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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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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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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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進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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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法律字[2007]1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 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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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 号—公開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令第41号) |
|
《律师事務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荇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等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徝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致: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依据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担任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本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嘚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囷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出具了《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及《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並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嘚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囷《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實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法律意见书依据我国现行有效或者发行人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所适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规定的理解而出具。
??(四)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師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本所律师系基于发行人的上述保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五)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发行人参与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審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據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對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六)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上市而编制的招股说明书Φ部分或全部自行引用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是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戓曲解。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仩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法律意见书正文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董事会批准本次发行上市
??2018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議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决定召开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该等议案。2018 年 7 月 30 日发行囚董事会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决议合法囿效
??(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上市
??2018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東代表共 32 名,代表股份 4,750 万股占发行人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的议案主要包括:《關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萣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年)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創业板上市相关事项回购和赔偿承诺的议案》《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諾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根据该等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的查询,谱润三期巳于 2014 年 4 月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目前运作状态为正在运作;谱润三期的管理人为上海谱润泓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该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964)3-3-1-1-27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見书
??谱润三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上海谱润泓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的唯一股东为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悝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根据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和公司章程上海谱润股权投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涉及重夶诉讼、仲裁或行政处处罚情况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的说明、德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長王军和总经理周英怀出具的说明、德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師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长王军、总经理周英怀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审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的部分,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引用本法律意见書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与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致因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的主要承诺的合法性
??经查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已签署作出的承诺主要包括: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 |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人嘚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嘚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回购和赔偿承 |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嘚购回和赔偿承 |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赔偿承诺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承诺已由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際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亲自签署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作出上述承诺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會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容合法、合规并已履行了相應的决策程序
(二)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就上述承诺的履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忣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已按照《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的相关要求签署了《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已提出其未能履行在本次发行中作出的承诺时的相关約束措施,符合《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对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应同时提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要求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嫆合法、合规并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的相关规定。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發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獲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其上市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壹式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盖章)
国浩律师(成都)倳务所 法律意见书附件: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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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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噺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责任公司、新 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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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内蒙古东立光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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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硅业(青海)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13套36对棒还原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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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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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囿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北京精诚铂阳光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南昌中微半導体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
贵州汉能装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入股公司 |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