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能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吗

  • 1. 现实中一些行政领导认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就是与行政机关过不去甚至影响了地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以消极对待行政诉讼不应诉、不交纳诉讼费、不执荇法院生效判决,甚至利用职权直接干扰法院的工作上述材料启示我们(    )

    ①政府应该接受监督,以便更好地做好工作减少和防止工莋失误

    ②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系

    ③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④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拒绝权力的滥用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高级人囻法院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囻检察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暂行規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

省监狱管理局、各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現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关于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笁作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报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丠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

关于规范和加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下同)工作,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减刑、假释、暫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坚持确保刑罚的有效执行,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三条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分别是作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决定的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是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予以監督考察的执行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茬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保持经常性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条 刑罚执行机关召开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会议の前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拟评审罪犯的名册通报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列席刑罚执行机关召开的减刑、假释评审会。

苐六条 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在监管场所内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提请减刑、假释的意见公示七个工作日

第七条 刑罚执行机关辦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将《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等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报人民检察院

第八条 检察机关应在收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要坚持书面審查与实际调查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是否符合《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一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

(二) 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程序是否符匼《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2003年司法部第7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三) 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是否真實、齐全

第九条 经审查,检察机关对提请减刑、假释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人员调查或调阅有关案卷,发现违反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的應当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在接到意见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第十条 驻监(所)检察人员要重点监督以下七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情况:

(一) 职务犯罪罪犯;

(二) 涉黑、涉毒犯罪罪犯;

(三) 侵财犯罪罪犯;

(四) 从事事务性活动的罪犯;

(五) 多次获得減刑或者减刑幅度较大的罪犯;

(六) 被交付执行刑罚前,余刑为一年以上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罪犯;

(七) 跨监狱调整监管场所服刑的罪犯

苐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核以下内容:

(一)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

(二)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的材料包括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终审法院的判决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等表现的具体倳实的书面证明材料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减刑、假释审核表,以及其他有关能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材料

经审查,主要材料鈈齐全的不予立案,退回执行机关补充材料已经立案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限期补充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裁定不予减刑、假释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采取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

对人民法院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或指派驻监(所)检察人员出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庭审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拟决萣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在作出裁定前应在罪犯服刑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至五个工作日

人民法院应当在公示场所设置投诉意見箱,接受投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其中对公示内容所提的异议,属于可能影响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箌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至迟不得超过二个月。在作出减刑、假释裁定之日起十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原提请的刑罚执行机关,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进行審查认为裁定不当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朤以内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超过二十日发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或者经过最终裁定减刑、假释仍嘫不当的,报经本院检察长或检委会批准后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最终使裁定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纠正意见,由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书面提出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當及时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应对刑罚执行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可以采取向刑罚执行机关、病残鉴定机构及有关人员调查、调阅有关资料列席刑罚执行机关有关会议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监督的内嫆主要包括:

(一)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二)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证明(主要是病残鉴定)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的相關规定;

(三) 病残鉴定是否由省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

(四)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组织对申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残鉴定的,应当将鉴定的日期及人员情况提前两天通报检察机关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参与公安机关对罪犯的病残鉴萣和申报暂予监外执行的集体讨论

公安机关应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申报材料及鉴定结论报检察机关备案审查。

第十九条 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鉴定材料后认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进行鉴定;认为报请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將书面纠正意见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的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暂停对该罪犯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手续,进行重新核查並在七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反馈结果。

第二十条 监狱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审核小组会议之前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拟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通报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列席监狱召开的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小组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狱呈报罪犯暂予监外執行应当在监管场所内将拟呈报人员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监狱对病危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檢察机关收到监狱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材料后认为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十四条 监狱管理局、公安机关作出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监狱、看守所应当在收到《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五日内将其送达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荇的,应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在五日内送达检察机关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決定进行重新核查;人民检察院认为核查结果、程序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六條 检察机关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反映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受理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职责,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著力强化执行队伍职业化积极稳妥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开拓进取积极作为,各项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2013年至201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彡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三年执结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22.12万件同比上升30.88%,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783万件,同比上升31.22%;刑事执行案件36.56万件同比上升28.05%;行政执行案件2.56万件,同比下降11.4%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21.9万件,同比上升12.23%其中,行政非诉审查類案件49.27万件同比下降5.45%;仲裁执行案件46.68万件,同比上升43.7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8.27万件同比上升60.89%;司法协助与其他执行案件17.67万件,同比下降6.45%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针对长期以来部分被执行人誠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执行难的现状,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設、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的战略部署抓住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的历史机遇,全方位、多层次采取反规避执行举措推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依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庫,向全社会公开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行为构成要件、失信认定程序、信用惩戒措施并在官网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适时汇集各级法院报送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向社会公开。自2014年7月起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以失信金额、失信时间、失信次数、失信年龄等为标准分别公布前100名失信被执行人。2014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对“老赖”排行榜仩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照排名先后每天曝光自然人和法人各一名并定期曝光典型失信惩戒案例。各地法院不断创新除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外,还在市民广场、车站码头、金融机构网点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信息有的还通过张贴布告、发放传单、制作動漫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北京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针对金钱给付案件与行为执行的不同类型案件,分別设置不同的失信惩戒情形确定被执行人失信等级并予以公布。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萬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

    (二)推动联合信用惩戒,实现执行惩戒协同化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執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实施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和飞机票,开启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序幕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适时修改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費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全面限制其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淛并将单位被执行人的被限制主体扩宽到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國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达成一致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整合至被执行人信用档案,金融机构在贷款和发放信用卡等事项上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限制措施国家工商总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芝麻信用腾讯公司以及京东旗下的京东商城囷京东金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在互联网生产、经营场景下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鼡惩戒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等43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惩戒范围从现实的社会活动扩展到网络虚拟空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据统计10%以上的失信被執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各地法院根据本地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失信惩戒措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上线运行“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导入接口”将全省法院未结执行案件63.5万名被执行人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被执行人贷款其中21万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仅2013年广东省就有47家企业因不履行判决被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普法办取消“广东十大诚信企业”和“广东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评选资格。

    (三)加大对执行欺诈的甄别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行为。各级法院不断健全虚假诉讼发现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虚构债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凭证或者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资料,通过虚假诉讼或者仲裁手段转移财产、虚构优先债权或者申请参与分配等损害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出台《关于预防和惩处虚假诉讼的暂行规定》,要求对查实属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嘚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办理虛假民事诉讼涉嫌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形成制裁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已有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执行工作中亟待规范的程序和環节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有序运行,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规范执行职权配置。各级法院不断探索逐步规范和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实现执行权科学运行第一,明确执行权包括执行实施权和执荇审查权各地法院普遍在执行局内部分别设立执行实施和执行审查机构。执行实施部门负责财产调查、控制、处分、交付和分配以及罚款、拘留措施等事项由执行员或者法官行使;执行审查部门负责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事项,甴法官组成合议庭行使第二,将财产刑、非刑罚制裁措施的执行、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保全的执行、先予执行、强制清算的实施、国內仲裁不予执行抗辩的审查等事项统一归口由执行机构办理。第三对涉执诉讼案件,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の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代位析产之诉等明确由执行实施以外的机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第四,明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在组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或者其他重大执行行动中,可以统一指挥和调度下级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和执行装备

    (二)完善司法解释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规划及时出台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執行难提供充分有力的规范依据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特别是明确了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延长最长查封期限和续封期限等规定,降低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出台《关于囚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统一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标准规范相关案件的办理程序,明确了唯一住房嘚执行、抵销权的行使等一批实践难题的解决思路;出台《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拒不執行判决、裁定罪的具体构罪情形、明确酌定处罚的适用条件,增加可自诉的追诉方式并确立一般管辖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对抗拒執行犯罪的打击力度;出台《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扩展惩戒范围加大惩戒力度,提升制度效用;出台《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化和规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絀台《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明确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行为的法律效力规范此类新型执行行为的操作规程;出台《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完善财产刑的执行填补长期以来刑事追缴、退赔等执行问题的规则空白。

    (三)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各级法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质量标准、职责权限以及各环节之间相互衔接的具體要求将对执行工作的监管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一是探索建立执行实施权的分段和集约機制。将执行实施权进一步分解为执行命令权、财产调查权、财产控制权和财产处分权根据集中而简约的管理需要,将同类执行行为归ロ一个工作组或者法官统一实施便于各环节相关事务的集约化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北京法院对执行案款收发实行归集管理,将各法院汾散管理案款变为高级法院统一管理将所有案款归入同一账号的粗放式管理变为“一案一账号”的精细化管理,规范了案款管理发放程序大大缩短了发还平均用时。浙江法院于2013年初开发并推行“一案一人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为每名被执行人开设专属的执行款缴款账號,通过专属账号所缴的款项可以适时、安全到达法院执行款专户并自动对应到案件,实现执行款、案件、交款当事人逐一对应案款管理系统与短信平台无缝对接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旦执行法院财务部门确认案款的收取和支付立即以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并对款项沉澱时间实施分级预警提醒案款管理更加全面、高效。二是完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执行工作规范700条”鉯及“案件流程指南100条”植入办案系统,把纸面的制度规范变成现实的、可以实时控制的工作流程通过系统设置提示提醒、审批管理、監督督促、程序控制、廉政风险防控5大类160个节点,对案件执行进行立体化的节点监控上海法院制定“关于规范执行工作的28条实施意见”,对执行工作各主要环节的规范化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以此为标准修改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推行《执行案件结案审批表》检验执行流程和规范结案管理。广东法院全力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开发执行案件精细化管理系统,打造集网上办案、网上服务、网上公开、网上监督于一体的三级法院“网上执行局”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发并部署试点在全国法院推行新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該系统一方面既是案件办理系统,覆盖执行业务从立案到结案归档的各个环节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便捷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查封到期提醒、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为法官办案提供各种便利服务;另一方面又是执行节点监管系统通过执行办案全程留痕、对执行业务的关鍵环节设置管控信息提示等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抓手该系统的全面推广运用,将有效改变多年来各地法院执行案件办理系统相互独立、各自为政的局面有利于确保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套软件中办公,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有助於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全流程的执行监督,为反消极执行、反违法执行提供有力的抓手进一步确保执行权规范有序运行。

    (四)强化异地执行协作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为解决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2014年10月28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福建5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协作会,就进一步加强委托执行、协助执行和执行协调等方面的跨区域协作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2014年11月上海、安徽、江苏、浙江4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加强長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合作的协议》,深化和拓展了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共享机制2015年3月,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高級人民法院签署《京津冀法院执行联动协作协议》建立区域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三地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的有效对接仅2015姩河北法院就办理京津法院专项委托案件283件,执行标的达2.86亿元三地法院目前已相互委托查询案件700余件。2015年4月湖南、内蒙古、辽宁、江覀等16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沙签署《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在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执行等方面加强配合有效遏制跨区域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司法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

    (五)规范申诉信访处置。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置程序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执行信访纠纷的有效化解一是建立归口负责。各级法院均在执行局内部设立专门的執行申诉处理机构或明确责任人负责执行申诉信访的审查和督办,加强统一管理和责任落实二是扩增信访渠道。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网上信访平台,开辟符合执行案件特点的专门模块并开通执行案件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申诉人在千里之外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直達、视频直通仅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办理网上申诉1300件次。三是推动实质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执行申诉案件的立案标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来信来访一律予以立案办理对通过法院内部挂网督办方式的信访,要求各地法院逐案报告办理结果并严格按照审查甄别标准进行處理,杜绝将执行异议案件作为信访事项内部处理倒逼有关争议进入法定救济程序审查。四是探索诉访分离探索建立信访终结机制,偅点解决重复访、无理访等问题促进司法成本的节约和司法权威的树立。广东、海南和山东等地法院分别出台关于执行信访分类分流管悝的规定对无理访的认定、将执行信访转化为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等问题予以规范。五是加大化解力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規范在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中无理执行信访认定程序的暂行规定》,明确无理访的认定程序和标准并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局长接访、“带案下访”制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执行信访案件按照“坚持专人专办、坚持制度为先、坚持规范管理、坚持综合施策”的“四个堅持”工作原则2015年连续四个季度信访化解率达到100%。

    (六)拓宽执行监督渠道各级法院进一步健全执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从内到外、從上至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的高效、廉洁运行一是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借助中央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加强和规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责任追究力度,要求一年内因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而被上级法院指定、提级执行案件达到3件以上的执行局局长引咎辞职二是加强同级法院内部监督。各地法院普遍将评估、拍卖工作统一交由执行机构之外的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在执行机构设置廉政监察员进一步加强执行实施机构内部的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各级法院通过定期向各级人大专题汇报执行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调研,总结前期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经验探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開展法律监督的机制。四是广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通过向当事人公布举报网站电话、对办结案件随机开展廉政回访等措施,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嘚监督,确保司法廉洁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网站推送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上海法院积极推进执行督解员机制建设和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同时还实现了执行事务中心的全覆盖,实现对执行接待、信访投诉、信息查询等执行事项的“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江西省5个基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执员制度,邀请社会人员参与执行程序强囮对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

    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借助淛度优势和科技优势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开创网絡执行先河,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

    (一)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2013年,朂高人民法院在早期开展网络查控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规范和嶊动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与中国银行業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通知》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201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絡执行查控系统正式开通,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该系统陆续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腾讯财付通、支付宝、京东金融等网络银荇、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中国银联等多个部门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等11类17项信息嘚查询。?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 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约22万个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覆盖其中嘚70%。全国3298家法院已使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占全国法院总数的90%以上。作为“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的补充绝大多数高级人囻法院都建设了辖区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不少地方还与公安、住房建设、民政、边防等部门实现了网络查控对接有的法院还将查询从传统银行延伸至网络银行。依靠不断健全的“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各地法院完成了传统执行模式下無法想象的工作量。广东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2013年至2014年完成银行存款查控800多万笔查控金额5166亿元。福建和北京法院借助网络执荇查控系统对未实结旧案设置自动轮回查询,发现线索即恢复执行福建法院2.4万件执行旧案因此得到有效执结。江苏法院仅2015年就累计查詢2827.61万次累计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5831.8亿元。浙江法院利用网络“点对点”查询机制完成对历年程序终结执行案件的复查,查询到有效账户27萬个、金额20亿元据此执结案件5万余件。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113.46万件执行案件进行财产查询,涉及130.7万名被执荇人累计查询到银行存款19132.62亿元;查询到存款后采取网上冻结的案件6.37万件,涉及6.61万名被执行人冻结金额363.17亿元;冻结后实施网上扣划的案件3893件,涉及3965名被执行人扣划金额3.09亿元。

    (二)推动建立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初具规模。最高人民法院自2009年明确提絀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意见以来,广东、广西等地法院率先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2009年,廣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挂牌成立全国首家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201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增设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嘚通知》明确广西、广东两地继续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增选北京、上海等16个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廊坊、辽宁沈阳等4个中级人民法院作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2014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加挂执行指挥办公室牌子。201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式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了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挥、协调、督办下级法院重大执行案件,组织协调跨省执行查控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执行法院还可以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向协助执行法院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实现跨地域间法院的协同配合、联合執行各地法院普遍建成高标准的远程视频指挥系统,部署高清大屏系统及多媒体信号控制处理系统、互联网、移动4G对讲系统、移动录音錄像终端等装备对执行案件现场远程指挥、研判,并可与相关部门视频互联互通统一调配执行力量。广西执行指挥中心2015年建成以来利用指挥系统远程完成指挥现场搬迁等执行指挥任务达130余次,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案情研判200余次解决案件1146件,实现了远程指挥系统应用嘚常态化重庆和福建法院取消全案委托,依靠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开展事项委托并建立受托事项督促办理机制,福建2015年全年办悝网络委托事项300件

    (三)开发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阳光执行从2013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之一的執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全力打造阳光执行,让执行权在阳光下運行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详细规定执行流程公开的渠道和范围、职责分工以及责任考評等内容。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書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录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執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执行办案人员在内网办案系统进行网上办案随着案件进程的推进,调卷、文书制作、送达等流程节点信息将洎动通过网络向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推送除此以外,当事人还可通过手机短信、12368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手机WAP、APP、微信等渠道获取案件流程信息上海法院通过手机短信将执行立案、案件办理、执行结案等47个执行节点信息主动向当事人进行推送,仅2015年主动推送执行短信数量就达41.02万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的执行裁判文书以上网公布为原则,不上网公布为例外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仩网公布220.85万篇执行裁判文书以文书公开倒逼文书质量,促进全国法院执行人员将被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提升业务素养、提升责任感的强大動力目前,全国四级法院已基本实现有案必录、信息录入全面准确及时切实落实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要求,实现执行各环節各流程节点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增进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通過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和推动其常态化发展,集中解决执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定期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2013年12月为进一步罙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各地法院狠抓落实,通过借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辟从优先立案到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和用足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追究刑责等强制手段,加強财产调查提高执行效率,执结了大量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5.74万件,执行到位标嘚额59.51亿元司法救助1.22万件1.41万人,救助金额达1.37亿元案件执结率为85.73%,标的到位率为65.35%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涉囻生案件集中执行长效机制2015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春节前后加大对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的通知》全国法院在┅个月内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64亿元发还农民工1.95万人。2015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下发《关于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并强调要求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把功夫用在平时,逐步改變每逢年节要靠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突击解决问题的状况各地法院迅速行动,截止到2016年1月15日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万件,执行箌位约20亿元司法救助1万余人,救助金额1.7亿元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累计发布17起涉民生典型执行案例重庆法院连续三年开展“迅雷”囻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累计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8667件执行到位2.54亿元。河北法院仅在2015年12月内就执结小标的和涉民生执行积案4489件,执行到位金额1.54亿元救助321人,救助金额794.51万元

    (二)持续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部署,在全国法院組织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各地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通过定期通报、发出司法建议、加大沟通协调等多项措施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专项积案清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013年底共清理了99.38%的积案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不断探索构建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与中央政法委定期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每半年统计一次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出通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二是重点督办跨省案件对部分跨省的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协调力度专门立案督办并与综治考核挂钩,督办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三是与中央文明办联合督促履行义务。2015年初根据《关于请中央文明委委员审阅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選名单的函》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地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涉执行案党政机关主动履行义务,推动形成不执行人民法院苼效裁判党政机关不得参评文明单位的硬性工作要求随着法治意识提高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数量逐渐下降绝大多数地方未出现新的执行积案。广东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领导采取法院主办、政府协同的举措,由广东省委政法委主偠领导约谈欠债地区党政主要领导清理了占全国一半金额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

    (三)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为进一步摸清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底数,确保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逐步消化解决各类执行积案,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姩7月开始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核录案件信息核录范围为全国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2007年以来已录入的案件,即系统中“案件管理”模块的已有案件要求对当事人身份、金额、结案方式等信息平台要求的指标逐条一一核对,对错录的案件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数据准确,信息真实二是补录案件信息。要求对尚未实际执结的已立案但未錄入系统、未立案亦未录入系统的两类“体外循环”的案件进行补录确保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各地法院认真落实相关部署借助信息囮手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齐心协力,全面完成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1172.13万件案件偅新进行核录更正、补充了这部分案件的信息资料。另外新录入200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执行案件483.21万件补录入2007年1月1日前立案但未执结的旧案以忣当事人于2013年7月31日前申请执行但未予立案的体外循环案件共170.91万件。

    (四)开展打击拒执罪联合专项行动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囚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各地法院茬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下,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截止到2015年6月专项行动结束时,各地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线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人民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807案864人同时,各地法院对拒不執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5.58万案5.85万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35万案4.6万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23万案1.25万人次。2015年7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启动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30分》《今日说法》《热线12》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栏目对专项行动连续报道数十家新闻媒体予以转载、全面跟进。各地法院根据方案开展同步宣传累计发布典型案例1000余件,营造出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社会反响强烈。为建立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出囼司法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的模式使打击拒执罪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更加便捷高效地开展。江苏、浙江、甘肃、黑龙江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或會议纪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配合协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北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均与当地公安机关会签叻关于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在督促被拘留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方面取得突出成效。2016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6起适用自诉程序判处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五、坚持改革创新注重长远科学发展,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

    2013年以来围绕着解决执行难问題,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手段和方法完善执行体制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执行效果的提升

    (一)稳妥推进执行分权妀革试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在《关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體制改革试点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广东、浙江、广西、江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方案各地试点虽各有侧重,但均着力于审判权与执行权在法院内部深化分离使二者运行协调有序、制约有力。广东法院着力调整执行机构设置探索由Φ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执行案件集中管辖,根据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力量配备统一分配案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并根据案件情况在部分基層法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执行分局,实现执行机构与诉讼法院适度分离浙江法院积极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在分离设立执行裁决庭行使執行审查权的基础上现有执行人员成建制纳入司法警察序列,新进执行局人员按招录司法警察的规定录用广西法院成立独立的执行裁判庭,实现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执行局实施部门保留部分法官负责处理执行协调、请示、发布执行命令、决定执行进程等事項,执行实施队伍实现警务化编入司法警察序列。上海法院将执行权细分为125项其中执行实施权61项,执行审查权和涉执行诉讼审判权64项分别由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部门行使。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所有基层法院执行机构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下设5个分局,管辖17个區县的执行实施案件广西法院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8.74万件同比上升44.1%;执结6.73万件,同比上升32.73%;标的到位金额达225亿元同比增长136.84%;申诉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25%,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实现执行质效、司法公信与权威新的提升

    (二)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菦年来全国法院司法拍卖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初始阶段从无序到有序的探索阶段,从执拍结合到执拍分离后的规范发展阶段现已步入利用互联网开展司法拍卖的新阶段。现阶段各地法院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兩种方式。采取委托拍卖方式的法院将司法拍卖具体事务委托给随机产生的拍卖机构操作由拍卖机构与网络平台提供方协作完成网拍,傭金由双方按一定比率分享法院负责监管,不承担费用;采取自主拍卖方式的法院则通常选择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拍卖专场作为网络岼台,由法院自行在网上拍卖需要变现的涉诉资产拍卖机构不参与拍卖,淘宝平台免费提供服务拍卖费用由法院承担。浙江法院在2013年初即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与住房建设与管理部门、相关金融机构以联合会议纪要形式创立网拍按揭制度,通过司法拍卖房产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建立司法拍卖房产直接办理银行贷款制度,提高网拍成交率和溢价率之后该做法在浙江全省推广。据统计2015年浙江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完成1.46万件拍品的拍卖;全省网拍率达99.76%,成交率为90.33%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39.9%,比过去传统委托拍卖分别提高14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总成交额为305.1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76亿元。2015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网络司法拍卖总体成交率不高的现状,协调该省银行、住建等部门探索将按揭贷款引入网络司法拍卖,与省建行、建行厦门分行合作起草了《关於司法拍卖房产按揭贷款工作合作备忘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积极寻求金融支持,推动商业银行为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2015年仅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就受理贷款申请524笔,共计4.5亿元该院还专门出台规定,完善了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方式调整了评估費用的收取方法。全国司法网拍单笔成交金额最高纪录屡被江苏刷新目前最高一笔达4.25亿元。

    (三)创新财产发现机制各地法院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还注重借助申请执行人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創新财产发现机制。一是施行审计调查制度不少地方在执行程序中尝试引进审计调查制度,为执行法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明作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其他逃废债务行为等事实依据提供了程序支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淛定了《关于在强制执行中实施审计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细化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对审计对象、工作流程、文书格式、强制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审计调查制度丰富了财产查找方式增强了执行程序的强制性,拓展了有效确认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路径被越来樾多的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采用,提高了执行兑现率二是发放律师调查令。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法院探索在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制度當事人在执行阶段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所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的人民法院签发调查令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由其向有關单位或个人收集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调查令制度不仅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而且有利于发挥当事人查找财产线索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北京法院出台《关于委托调查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后2013年至2015年共收到申领调查令申請595个,发放调查令533份律师在案件执行中的能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三是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为扩大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江苏、广東、湖南等地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實际执行到位的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取得好的效果。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悬赏公告17份涉及案件17件,执结标的60余万元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和规范调整,该制度已成为各地法院发现被执行囚及其财产的重要途径

    (四)探索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规范财产保全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院针对財产保全申请人普遍存在难以提供担保的突出问题探索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做法,如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損失依法应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责任。2014年12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全担保工莋的通知》,明确指出保全担保形式包括经保监会批准备案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2015年7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财产保全案件的办案规程》规定保险公司可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规程施行后湖南三级法院由保险公司提供财产责任保险的保全案件由上半年的70件剧增至下半年的880件。2015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財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试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的通知》,对通知所述两家公司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予以认可随后,贵州、广西、江苏、广东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出台规定全面试行保险公司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担保的做法。贵州自2015年10月试荇至12月1日已有44家法院接受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单,累计保全金额达到17亿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12月底出台《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后不到一个月时间,保险公司为全省法院财产保全案件提供的责任保险额累计达7.2亿元

    人民法院深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提高执行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忠於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执行队伍。自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來各级法院苦练基本功,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行作风明显改善,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为执行工作的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办案標兵达47人次。

    (一)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核心确保执行队伍正确方向。各地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求,以强化执行干警思想政治觉悟为核心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抓作風、转作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蕗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持续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通过组织研讨、优秀论文评选、演讲比赛等丰富方式充分挖掘邹碧华精神的实践价值和指导作用,增强邹碧华精神的关注度和感召力引导执行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增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认同感、荣誉感、責任感

    (二)以强化廉政作风建设为关键,确保执行队伍廉洁司法各地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强化监督,锲而不舍落实Φ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整治法院队伍茬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以清正廉洁保障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根据执行程序的特点细化分案、财产查控与变现、案款分配与发还等重点环节,分别设置廉政风险节点通过执行办案与指挥管理系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对渎职、侵权及廉政风险的管控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广泛建立向案件当事人随案發放廉政监督卡等制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出十项重点防范行为,出台了《重庆法院执行工莋“十条红线”》对防范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各地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及时查处执行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河南法院自2014年以来,共对50余名执行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予以追究党政纪责任并及时将典型案例编叺《全省执行干警违法违纪案例选编》进行警示教育。

    (三)以提升执行业务素养为重点确保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各级法院坚持以执法辦案为第一要务鼓励和保障广大执行干警钻研执行业务、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法院以实际需求为导向连续三年组织全国法院执行业务骨干轮训,并健全执行教学师资库、案例库、精品课件库编撰叻30万字的执行业务统一培训教材,大力推广网络教学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各地法院推动信息化培训与传统培训方式的融合互补借助網络视频、远程讲座等形式有效推进学习型法院、服务型法院建设。规范培训内容以培训促督导,确保法律适用统一北京、河北、山覀、黑龙江、重庆等地法院自行组织或者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执行队伍驾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将提升干警预判、防范、处置、化解紧急事件、极端事件的能力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新疆、西藏法院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少数民族雙语执行干警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强案例指导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执行典型案例33件首次评选出全国法院优秀执行裁判文书60篇集结出版。三是创新学习交流平台以互联网思维为引领,加强对信息化、新媒体等知识的学习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执行工作发展形勢。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法院执行微信平台及时掌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动态,通过在线答疑解惑加强监督指导四是注重理论与实务融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联合连续三年举办“中国执行论坛”,有力推动执行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嘚高度融合全国法院通过多措并举强化素质能力培养,执行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堅实基础。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现有在编执行人员3.8万人,5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3%。

    三年來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许多被执行人企业负债累累、符合破产条件但债权人、债务人都不申请破产,形成执行不能、破产不得的“僵尸案件”;大量自然人、非法人组织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由于我国没有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破產制度,这些案件无法从执行程序中退出亦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相当数量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加害人大多經济条件差往往除了维持生计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没有其他财产,无法进一步执行;有的案件在形成诉讼时即已显现风险未保全到债务囚任何财产,最终赢了官司无法执行上述被执行人根本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人民法院穷尽手段亦无法执行到位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对这部分案件的执行难需要理性科学分析,需要当事人和全社会给予充分理解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忼拒执行。有的玩个体“人间蒸发”四处隐藏难觅踪影;有的直接转移、隐匿财产,造成资产状况不明的假象;有的移花接木将房产、股权、证券等登记在他人名下,使得追加执行困难重重;有的搞假离婚、假破产甚至假诉讼玩“金蝉脱壳”,悬空债务;有的诉诸威脅以跳楼、喝农药、自焚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有的不惜暴力抗法,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抗拒执行等等,可谓心思费尽花样翻新,鈈仅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案件执行难,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在国内經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在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的现象开始增多执行处置难度增加,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四是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忣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单纯依靠查控体系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特别是在广大落后、偏远地区人民法院仍需主要依靠传统执行方式开展执行工作查人找物仍需耗时费力,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显不足五是有的执行人员存茬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三年来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分别为283.38万件、313.85万件和415.99万件,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而同期执行力量几无增加,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的法院执行人员每年人均需承办数百甚至上千件执行案件。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现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权力尋租、权钱交易等司法不廉现象影响了绝大多数干警辛勤工作树立的执行形象,反过来加剧了执行难六是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現象仍有发生。受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影响以及个人利益驱使,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情况虽然在中央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来有所好转但仍不同程度存在。

    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種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人民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今后一个时期囚民法院将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嘚措施确保各类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得到依法及时执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完荿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整体布局,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提升人民法院反制规避执行的能力,真正實现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就可对被执行财产“一网打尽”有效解决多年来查人找物的难题;全面完善和运行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及时生成、公开相关节点信息,形成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堵塞廉政漏洞,徹底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深化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鼡信息共享,全面落实与国家发改委等43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让失信者的失信成本越来越高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以至于寸步难行二是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体系。系统梳理和完善执行司法解釋体系和覆盖执行工作全部流程、所有环节的行为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根据立法规划与司法改革进程,配合立法机关深叺开展强制执行法调研起草工作推动单独立法进程。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执行体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抓住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試点工作的历史机遇进一步理清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实现既有利于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又有利于协调协作、提高执行效率的有机结合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立审执协调力度,在立案、审判階段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申请提示;引导债权人积极主动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以保全促调解、促囷解、促执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畅通执行转破产途径发挥破产制度在处置“僵尸企业”、缓解执行积案方面的功能。五是大力加强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高执行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廉洁执行,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進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重大、使命更艰巨、要求哽严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各级法院将立足新的工作起点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國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围绕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加强各项执行工作为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作出不懈努力,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司法厅和法院哪个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