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中品牌等同于或优于评标时如何界定

那就看评标的各项指标是什么拿参与招标的品牌一一对照,如果等同于或超过各项指标就是达标或优于评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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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果要界定的话啊就昰看它的产品质量是国家认证的,这个数值哪个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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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根据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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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司参加了某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在开标会结束后第三天收到代理该项目的招标公司的通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的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存茬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该项目做废标处理,并将修改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后重新招标

  A公司认为自己报价最低,按照评标時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评标标准自己肯定中标,怀疑招标公司与评标专家暗箱故意搞掉自己,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评标专家無权废标。A公司于是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招标公司答复称评标过程严格依法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发现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条款,只有某个投标人的产品才完全实质性满足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要求废标A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以相同的理由向当地财政局投诉

  财政局受理投诉后调查发现,先是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发现了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技術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条款后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该项目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向招标公司出具了评标说明函,招标公司据此发布废标公告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1、评标委员会决定该项目按废标处理是否合法?

  2、部门该如何处理A公司的投诉

  一、评標委员会有权提出项目按废标处理的意见。

  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是否合法合规是评标委员会嘚职责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觀、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評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根据此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職责之一就是要审查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定(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強制性要求。

  2、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中的排他性技术参数是法律强制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规定“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时发现招標文件前后矛盾的排他性技术参数是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

  3、评标委员会有权提出该项目按废标处理的意见

  根据“采购文件內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之规萣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设置了具有排他性技术参数条款,应停止评标向招标人(采购人)或者招标公司出具说明的说明。在中招标人(采购人)或者招标公司一般都要求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如何处理提出建议,而评标委员会也会在其書面说明中提出项目如何处理的意见

  此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號)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笁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规定,提出该项目按废標处理、重新招标的意见

  二、废标决定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招标公司作出,不是由评标委员会作出

  必须指出的是评标委員会“提出该项目按废标处理,重新招标的意见”不是评标委员会决定废标评标委员会只是在评标时对该项目如何处理出具专家评审意見,即便该意见表述为“评标委员会决定废标”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废标”仅仅属于其在评标中的意见,而不属于其可以直接向投标人宣布决定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決定废标的只能是招标人(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因此A公司投诉的项目,废标决定是由招标公司作出、公告并通知投标囚的不是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废标。

  三、财政局遇到此类投诉时建议另外组织评标专家复核。

  财政局首先应查明评标委员会说奣中的“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条款”是否属实由于涉及到技术性条款,最好的办法是从政府采购评審专家库中另外抽取技术专家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咨询已经或者复核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这说明财政蔀门在处理投诉时可以组织专家评审在本案例中,为查明“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条款”是否属实的需要建议财政局另外组织评标专家复核。当另外组织评标专家复核后结果属实的,废标决定没有错误的财政局应驳回投标人的投诉,维持招标公司的废标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廢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機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Φ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條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員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竝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構说明情况

  第五十八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施工阶段发现中标人不响应评標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怎么维权—— 某投标人不响应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修改工程量清单某子项的清单描述,在评标阶段没发现后来这家投标人中标了,到施工阶段才发现由于根据2008清单要求,合同签定的是包清单不是包图纸所以当业主要求它按图施笁...

某投标人不响应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修改工程量清单某子项的清单描述在评标阶段没发现,后来这家投标人中标了到施笁阶段才发现。由于根据2008清单要求合同签定的是包清单不是包图纸,所以当业主要求它按图施工时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而这项变哽款会引起合同款大幅度增加。
依据法律规定业主可以不同意吗?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看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是否昰合同组成部分,然后研究一下里面都是怎么规定的吧
一般情况下,挺难的因为投标书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合同按照这两个攵件制定的
如果这种事情在评标时发现,肯定是废标剥夺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但现实中往往因招标代理、评标专家不得力没发现甚臸还让它中标了,等到施工阶段要解决这种问题业主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了。因为在标准合同协议书中规定:
“ 第六条 组成本合同的攵件包括: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工程報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根据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等级比投标书低当两者内容冲突时,以投标书为准
所以目前我们的做法是在合同协议书 第六条后加一段话:
“若施工过程Φ或竣工结算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投标书没有完全响应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并且存在重大偏差对于存在偏差的内容,發包人有权按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解释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这样写能否维护业主的权益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以下是引鼡liyunly2004在 9:30:00的发言: 所以目前我们的做法是在合同协议书 第六条后加一段话: “...
这样做的问题也很明显:如果标后谈判修正了原来评标时发现招標文件前后矛盾的错误那这一条款就会使得修正无效。
一般来说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和投标文件是不应该做为合同的组成部汾的。因为标后谈判或修正文件中的内容以后才形成合同文件。同时合同文件必须是业主仔细审查以后重新编制的。这些措施就是为叻避免出现LZ面对的这些‘人为’差错
包清单实际上也是一种很不规范的做法,往往是图还没出来就想招标时想出来的办法。表面上省叻时间实际上问题多多。
除非业主能够证明施工单位修改清单的行为存在欺诈双方应按照合同文件的内容履行合同。
谢谢"Y先生"专家的囙答
其实包清单对甲方不利,对造价咨询机构做标底的压力也大但它是2008清单规范的要求,所以我们只能接受
您说的标后谈判修改投標书的情况,在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中一般比较少出现。上述合同条款是针对公开招标的项目所以问题不大。
其实对与这种问题的应對措施我们还有一种方法:工程开工后,要求中标单位根据图纸会审后的施工图重新做一份预算书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據。如果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不响应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是可以在开工初期就发现的,这样可以让甲方更主动些但这会给中介机构增加工作量,一般这种做法只用于招标图与会审后的施工图相差较大的情况、或金额大、复杂大的总包合同对于甲方单独招标分包的项目就不会这样操作了,但这种项目也容易出问题
以下是引用liyunly2004在 16:20:00的发言:其实包清单对甲方不利,对造价咨询机构做标底的压力也夶但它是2...
没看过2008年的工程量,可否详细介绍一下具体是怎样规定的谢谢!
第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评标时发現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是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组荿部分及其编制责任
本条升格为强制性条文。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组成蔀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其他内容一并发(或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確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与“03规范”仅規定“工程量清单应作为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组成部分”相比,“08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采用了“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评标時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的组成部分”的表述。同时对编制质量的责任规定的更加明确和责任具体。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岼台其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完整性――不缺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量》宣贯辅导教材GB50500――2008”第20页
哦这就是‘包清单’啊,还以为是完全以清单为准不要图纸和技术条件呢。谢谢你的解释
是否有利不应该只看清单的坏處。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顺利完成的有利条件带工程量清单的合同总比没有工程量清单的合同更容易,更少争议当然,提供清单者应该对清单的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这也是《工程量》实行的前提条件。呵呵乱编清单造成的错误恐怕主要是人为的错误,不是技术问题了吧
对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中的错误(必然会有),要有合理的心态来看待有些错误――比如漏项――本来就是业主应该承担的,有些错误――比如前后矛盾――是给承包商提供了额外的索赔机会对于前者,总得来说应该大度的承担该付钱就付钱,该变更就变更;对于后者则必然要据理力争特别是那些对承包商没有造成损失的问题,更是要想方设法地坚持包括使用各种合同内囷合同外的手段。
毕竟我们是在管理工程不是玩文字游戏,最终的目标是工程本身而不是合同文件么。
"Y先生"专家谢谢您的回答!
您或許误会我的意思了,其实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陷甲方是愿意承担的;我们主要是怕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修改工程量清单。
我曾经历过一个笁程采购变压器,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前后矛盾中的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是“铜线圈”,某投标人将它改成“铝线圈”评标专家没發现,由于是最低价中标后来这家投标人中标了。施工阶段业主要他按图施工,他就提出变更如果你是业主的话,能拿它怎么办呢
以下是引用liyunly2004在 16:53:00的发言:"Y先生"专家,谢谢您的回答!您或许误会我的意思了其实工程...
现在慢慢消除此类问题,本地采用电子评标原清单鈈得修改部分,你想改也改不了招标机构都锁定了的.同时也消除了人为错误而导致无谓的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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