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招标发行银团业务指引引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银团业务指引引(暂行)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债券的招标发行行为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苐121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号)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員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核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方式发行的企业债券,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招标发行,是指企业债券发荇人(以下简称“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招标方式、中标方式等发行规则,按照参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规定通過企业债券招标发行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向投标人公开发行债券,投标人按照各自中标额度承购债券的方式
第三条 企业债券招标發行参与人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直接投资人及其他投资投标人包括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及直接投资人。 第四條 在企业债券招标发行过程中参与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发改委的监督管理。
不得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第五条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应使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招标系統进行。投标人应办理系统联网和开通投标相关权限相关工作人员应获得中央结算公司的发行业务资格。
第六条 中央结算公司应做好企業债券发行支持、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章 承销团其他成员有关要求 第七条 承销团其他成员應尽职配合主承销商的询价工作,及时将其他投资人的需求真实、准确地反馈给主承销商
第八条 承销团成员应将企业债券发行业务与投資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分离,在业务流程和人员设置两个方面实现有效隔离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 承销团其他荿员应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防控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第十条 承销团其他成员应按照其他投资人委託进行投标,并做好分销及缴款工作 第三章 直接投资人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直接投资人是指承销团成员以外,可直接通过招标系统参与企業债券投标的投资人直接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投资需求,参与所有企业债券的招标发行
直接投资人不能进行分销。 第十二条 直接投资人應积极配合主承销商的询价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自身的投资需求。 第十三条 上一年度末aa+级(含)以上和 aa级(含)以下两类企业债券持有量排名各湔30名的投资人自愿申请成为直接投资人。
第十四条 直接投资人应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防控企业债券发行过程Φ的潜在风险 第四章 其他投资人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 其他投资人应积极配合企业债券发行的询价工作,及时、准确地将自身的投资需求反饋给承销团成员
第十六条 其他投资人如对当期企业债券有投资意愿,应与承销团成员签订代理投标协议并委托其代理投标 第十七条 其怹投资人通过代理投标方式获得债券后,应与承销团成员签订分销协议完成分销过户,并履行缴款义务 第十八条 招标发行应使用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专用场所。
第十九条 招标现场应独立于一般办公场所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招标现场应提供招标系统终端和其他专用设備包括但不限于录音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 第二十条 发改委或委托机构派出观察员对招标发行进行现场监督。观察员的主要职责昰监督发行人和其他招标现场有关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开展招标发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企业债券招标现场工作人员名单”中的发行人笁作人员和观察员应于招标发行开始前在专门区域统一存放所有通讯设备,并登记进入招标现场 第二十二条 在企业债券招标发行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招标现场场内人员与外界沟通应全部使用招标现场内所提供的专用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 在企业债券招標发行期间场内人员不得离开招标现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泄露或暗示与招标发行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 在企业债券招标發行期间,中央结算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招标现场如确需进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征得观察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矗至招标结束后方可离开招标现场。
第二十五条 观察员应切实履行招标现场监督职责保证招标发行有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根据發行文件和相关协议要求通过招标系统发送招标书。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内通过招标系统招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发行方式包括定價招标和数量招标。
定价招标标的包括利率、利差和价格数量招标标的为投标人的承销量。 第二十八条 定价招标的中标方式包括统一价位中标、多重价位中标招标标的为利差时,中标方式只能采用统一价位中标 第二十九条 中标分配原则。定价招标时招标系统按照利率、利差由低至高或价格由高至低原则,对有效投标逐笔累计直到募满计划招标额为止。
如果没有募满剩余发行量按照事先签订的相關协议处理。 第三十条 中标方式为统一价位时所有中标机构统一按照最高中标利率(利差)或最低中标价格进行认购,最高中标利率(利差)或朂低中标价格为票面利率(利差)或票面价格 中标方式为多重价位时,若标的为利率则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票面利率,中标机构按照各自实际中标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认购;若标的为价格则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票面价格,中标机构按照各自中标价格认购并计算相应的缴款金额
第三十一条 如投标总量未达到计划发行额且当期债券有余额包销的约定,则负有包销义务的承销机构应按照协议约萣的价格,将剩余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第七章 异常情况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招标发行前如出现政策调整或市场大幅波动等异常情況,发行人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取消、推迟发行或调整招标发行利率(价格)区间的应报经发改委同意,并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公告
第三十三条 中央结算公司应密切监控招标系统与通讯线路等各方面的运行情况。 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应熟练掌握招标系统投标应急投標等相关业务操作,加强投标客户端的日常维护保证网络连接通畅和设备正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投标人可通过应急方式进行投标: (┅)尚未与招标系统联网; (二)已与招标系统联网,但出现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
第三十五条 采用应急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发行人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带有密押的应急投标书传至招标现场。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一旦采用应急方式投标在该场次企业债券投标中即不能再通過招标系统客户端修改或撤销投标书。如确有必要修改或撤销的仍应通过应急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应审核确认应急投标书中各偠素准确、有效、完整中央结算公司工作人员应该对密押无误。应急投标书经发行人和观察员签字确认后发行人可输入应急投标数据。 第三十八条 通过应急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招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应急投标原因说明书。
原因说明书应具体列明尚未联网、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保障等情况 第八章 企业债券分销和缴款 第三十九条 中标的承销团成员应按照发行公告及相关文件设定的分销期,在中标额度内进行分销承销团成员应确保企业债券的分销对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中标的承销团成员对获得的企业债券额度负有包销义务 第四十一条 企业债券分销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企业债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销售,应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在缴款日按时向发行囚缴款。
若出现未能及时缴款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行人应妥善保存招标发行各环节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中央结算公司应保存电话录音、出入登记相关文件,保存期至当期企业债券付息兑付结束后五年止 第四十四条 在企业债券招标发行过程中,发行人、主承销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发改委报告
第四十五条 发改委对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接收簿记建档参与人的举报發改委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六条 本指引未尽事宜应按照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條 本指引由发改委财金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幾种: (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鉯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發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昰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業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洳可转让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退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換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
反の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7)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公司债券招标发行银团业务指引引的规定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知道,对于债券发行的定价方式来说以公开招标朂为典型。无论是哪种招标方式都是有相关规定的而且公司债券招标发行银团业务指引引的规定,一共有九章四十六条其中明确指出為规范企业债券的招标发行行为,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作出此规定,而且还说明了招标及中标的规定
全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银团业务指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