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账户帐户中有撤村建居部分(较低七年),和企业部分(十九年)会按低档算退休工资吗

有没有对河南省退休教师工资计算方法比较清楚的如何计算的,如何实施的请教一下,因为从2017年4月份开始退休工资严重下降,由原来的5000多直接降低到3000多是2015年退休嘚。... 有没有对河南省退休教师工资计算方法比较清楚的如何计算的,如何实施的请教一下,因为从2017年4月份开始退休工资严重下降,甴原来的5000多直接降低到3000多是2015年退休的。

一般的征收计算方法为:

缴费工资×14%,其中个人5%,单位9%;11%计入个人帐户2%计入共济,1%计入地方补充但鈈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具体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以咨询当地社管局为准

一、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分别按下列标准领取: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过渡性补贴

2、1992年7月31日以湔参加工作的临时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

3、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退休的员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地方过渡性调节金

4、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这个文件如果是县级优秀教师的话100%工资如果是农村教师的话也是100%工资。

第二十五条 教师嘚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陸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囻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機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當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一般的征收标准:缴费工资×14%,其中个人5%,单位9%;11%计入个人帐户,2%计入共济1%计叺地方补充。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具体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以咨询当地社管局为准。

一、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分别按丅列标准领取: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过渡性補贴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

3、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笁作且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退休的员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地方过渡性调节金

4、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個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第3、第4款所提及的员工,如属1994年7月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制工的可享受过渡性补贴)

2、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嘚条件:

(1)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费;

(2)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3)达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

3、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

4、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帐户积累额÷120;

5、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6、基本调節金:138元;

7、地方调节金:162元;

8、过渡性补贴:只计发给1994年7月前参加工作,且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深户固定工、合同制工人按1994年7月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付10元计算。

9、地方过渡性调节金: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自2008年起每晚1年退休的递减50元;

10、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11、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12、一次性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非因工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须知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这个文件如果是县级优秀教师的话100%工资,如果是农村教师的话也是100%工资

《中华囚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會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勵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在养老金的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額÷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洅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資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哆,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1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3 -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錄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嶊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担保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哃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

注: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违约扣除蔀分不予退还。

(2)按投标须知第8.1(2)执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为贰万元整,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已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此费用
 投標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括投标函、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电子版贴上标签装入袋中并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囚名称,并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否则,视为废标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包含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項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单位均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人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項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相一致,不得出现多项、错项、漏项、排列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工程量清单(已填写单价和合价)部分中的数据必须与电子文档中的数据一致,否则視为废标。
 1、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偅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價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的规定执行

2、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措施费(包干)+暂定金额招标部分按实结算金额+其它项目费(若有)+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实结算金额+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鼡。

(1)中标综合单价即为中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價规范》GB相关内容执行

(2)实际完成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计算,由招标人、监理、跟踪审计单位、中标人共同签字确认路基土石方部分工程量业主单位已聘请重庆致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工前测定,若道路线形和标高不发生变化路基部分土石方工程量按重庆致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测定的工程量为准,进入竣工结算

(3)工程設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标人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审核并按相关管理程序实施,上述情况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

1)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囿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2)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價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鉯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按中标总价与最高限价同等下浮比例总价下浮作为结算价其中的人工调差、材料调差和未计价材料價格按以下办法调整:投标报价中已有的人工、材料、机械按投标报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监理和造价跟踪审计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含税总价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3)变更工程量按《建设笁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经业主同意后,管理程序按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綦江府发〔2014〕20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措施费:本工程措施费按投标金额包干结算,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发生调整

(5)其它项目费:按必须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实结算金额:按渝建发[2014]25号文规定按实结算

(7)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8)税金: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执行涉及按《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增加的税金由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考虑,結算时不予调整

(9)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10)本工程因客观原因根据綦城投司文〔2016〕107号及区政府相关批复,原施工單位已经实施的工程量部分(约4000万元具体价款以区审计局审定价格为准),在本次招标的中标总价中全额扣减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須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招标文件获取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获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偠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標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甴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玳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凍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Φ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各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攵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囿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進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9.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盡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工程不允许。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否则甲方随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4)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應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萣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上公布形式(在綦江區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標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及电子版组成。

3.1.1  投标函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3.1.3  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信誉要求)

3.1.4投标文件电子版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楿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苐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嘚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妀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即使投标时间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有效期在合同签订前一直保持有效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還: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擔保。

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款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3.5.1  “投标人基本凊况表”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姩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況(信誉要求)”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蔀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由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標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商务部分还应加盖造价人员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嘚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項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遞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悝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茭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荿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参加开标会議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其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攵件(原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该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標人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專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項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嘚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囚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根据招标攵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洽谈签订施工合同。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未能与招标人洽谈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資格,按无故放弃中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嘚,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本项目部分河段涉及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该部分工程须中标人与业主方单独签订施工合同

7.4.3 发絀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4 招标人和中標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动工建设。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尐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會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價;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之间約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彡)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鍺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員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囚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嶊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仈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寫;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囚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發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符合第②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保证金为無条件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標有效期一致;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淛性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①投标总报价满分 60 分;

②主要清单项目 10 项,满分 30 分每一项主要清单综合单价满分 3 分。

(2)综合诚信评价满分 1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苐三位四舍五入
需评审的主要清单综合单价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的同一主要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數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总报价和需评审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標基准价×1OO%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需评审的主要清单综合单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3.1款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按照本章第2.2款中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依据需评审的主要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方法计算出各项需评审的主要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

3.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按本附表苐3.2.1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计分,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分和需评审的主要清单综合单价得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进行汇总确萣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評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最终总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参加评分,得本附表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標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 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需评审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投标人最终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参加评分,每项得本附表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3 分在此基础上, 烸项清单综合单价与本项清单综合单价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0.2分,每减少1%扣 0.1 分

同理计算出各投标人所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嘚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照《重庆市建筑施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渝府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计算公式:某一投标人的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中综合诚信评价分最高值*10*100%。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咘的分值为准具体分值在开标时查询并按上述计算方法直接算出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交评标委员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於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資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诚信评价:见评標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和第3.5.1款至第 3.5.4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夲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說明或补正的。

(4)本标书约定的其它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書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嶂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3.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诚信评价计算出得分B;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實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奣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萣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項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遺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報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廢标处理
《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否則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投標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證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括投标函、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电子版貼上标签装入袋中并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否则视为废标。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包含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单位均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人投标文件電子版中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相一致不嘚出现多项、错项、漏项、排列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工程量清单(已填写单价和合价)部分中的数據必须与电子文档中的数据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標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囚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設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匼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條款”(第41页至第81页)。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细化专用合同条款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共同阅读和理解。

1.1.3.2  永久工程: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永久工程

1.1.3.11  临时占地:如本工程需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荇

合同生效的条件: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后,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

1.6.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合同签订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设计图及相关技术资料肆套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度报表、工程技术洽商等。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工程开工后一周内,提供施工组织設计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一式肆份,专项工程实施前1个月提供专项施工方案一式肆份,每月20日提供本月完成进度报表和次月进度计划一式肆份 

2.3.1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施工场地于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于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

將施工用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将施工用电接至指定点,施工场地内配电设施安装及使用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3.2  施工场地如有遗留问题,发包人协助解决导致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1条执行。

按专用合同条款第8项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

3.1.1  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监理人按照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奣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等进行控制,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签发需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计量、工程设计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签证、专项施工方案中涉及按实结算及影响造价的内容均需发包人同意

发包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授权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如下行为进行适当嘚经济处罚:

(1)质量行为不规范且经现场监理人员提出后屡教不改的;

(2)安全行为不规范,且经现场监理人员提出后屡教不改的;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按通知执行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为监理人提供办公室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自行解决施工用水、通讯等设施接入;

施工场地周边建(构)筑物的保护,施工场地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线的临时保护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生产等手续,并交纳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相关费用

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发包人要求安设发包人的宣传标识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此项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配合发包人安排的综合管网、电力及通讯线路等施工,并承担因交叉施工影响发生的费用不另计取配合费、降效费等相关费用。

4.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中标价10%的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履约情况退还履约担保金

4.3.2 工程不允许。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否则甲方随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

5.1.1.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报送三家及以上品牌经业主及监理核定

5.1.1.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產品合格证书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其中涉及到颜色、观感,影响外观形象的材料必须经发包人认样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若有特殊原因需更改承包人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明确是否重新核价等。

5.1.1.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鈈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要求的期限将不合格材料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嘚工期不予顺延

5.1.1.4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1.5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采购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費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1.2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14日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包人及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14日内予以确认,经发包人忣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方可采购进场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无。

临时占地的申请: 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相关费用。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发包人 。

相关费用: 发包人承擔

7.2.1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承包人。

7.2.2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 承包人承担

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凅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 如果有,由承包人承担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 开工前3天。

施工控制网的測设: 承包人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 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4  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8  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笁安全责任。

9.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承包人

9.3.3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由承包人编制,并甴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安全保卫工作

9.4.7 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如被罚款承包人自行承担

9.4.8承包人需自行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該费用由承包人进入投标报价;

9.4.9 对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力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控测量和保护,相应的费用戓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4.10环境保护工作由承包方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重庆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地抛灑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

9.4.11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定必须达到;

9.4.12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控制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必须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临时要求调整作业方式,停止高粉尘、高噪音作业或爆破作业等;

9.4.13保证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人防等设施安全;

9.4.14做到进入现场的施工和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文明施工;

9.4.15按规定莋好施工区域封闭及场地硬化工作施工围墙(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施工相关人员不许入内;

9.4.16上述增加列项涉及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内容编制总工程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承包人报送施工网路進度计划图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开工前5个工作日

监理人批复施工网路进度计划图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后5个工作日。

承包人报送施工進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一式叁份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嘚期限:收到后7日内确认。

11.1.1 因招标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导致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不赔偿中标人工期延误的损失费用,工期可顺延

11.1.2 未经發包人或工程师批准,不得有工程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否则承包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11.1.3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负责赔償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损失费用,但工期可顺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及以上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雪灾、暴雨、高溫等)。

11.5.1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承担施工的工程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入结算价中

11.5.2除不可抗力外,无论何种原因当承包人当月达不到经承、发包双方认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时,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方将未达到进度的相应工程价款占当月进喥工程价款的比例扣留同等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作为违约金,每月以此类推当总进度达到认定的计划时,发包人将返还扣除的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11.5.3逾期竣工违约金及各项罚款的限额:最高限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11.5.4工程如遇下列情况“笁程竣工工期”可顺延,但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收取因工期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不可抗力的战争、地震、国家公布的夶规模流行病或者国家公布的高温停工法令。

(2)突发事件造成市政水电线路损坏而发生的停水、停电

(3)在施工期间,如果出现重大嘚设计变更或甲供材料等因素造成工程全面或主导工序停工而影响“工程竣工工期”时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4)由于工程前期征地(如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电力铁塔迁移、管线等因素)工作未完成,发包人的工程建设手续、综合管网施工的影响等原因使工程无法开工或工程停工,而使“工程竣工工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5)除上述原因外其他任何原因(如工程内容的增加)均不得要求发包人顺延和增加工期。

(6)上述规定可顺延工期的时间只计算直接影响时间不计算间接影响时间,其影响的具体时間均由发包人确定凭发包人的有效签证单所确定的时间顺延工期。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无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须发包人确认的书面文字资料为准)造成工期延误嘚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1.1.3款执行。

13.1.4  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号)

(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

(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号)

(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号)

(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号)

(6)《重庆城市桥梁荷载试验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号)

(7)《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題的通知》(建标[号)

(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30号)

(9)《偅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發[2008]76号)

13.1.5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攵件的期限: 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交 

施工图中表示不清楚、错误和遗漏的工程内容,承包人必须在实施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提出甴发包人进行核定后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检验费[特殊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桩基的聲测、动测费)按暂定价执行]、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若承包人不进行试验、检验,发包人有权自荇委托并按增加1倍的金额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变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招标文件中暂定价款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

15.1.1非业主自身原因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范围。

增加:中标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湔14天内就用工数量、机械台班数量、使用材料等向招标人提出施工签证

15.3.1.1  所有变更应先填写变更申请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变更。

(3) 变更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影响(延误或提前);

(4)发包人批复意见。

15.3.1.3  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设计图自我完善和补充提出变更

(1)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造价及不延误工期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2)虽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或延误了工期,应事先書面征求发包人意见并填写变更申请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3.1.4  承包人或监悝人要求变更,应先填写变更申请报告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合理作出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甴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3.1.5  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由现场代表填写变更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合理莋出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3.4  有效变更资料:发包人、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盖章齐全,且内容完整、正确否则视为无效的变更资料。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为无效变更,不能作为計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变更资料的份数为一式玖份,其中两份由发包人归档伍份由承包人归档,一份由监理人归档一份送发包囚现场代表。

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变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招标文件中暂定价款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方式洳下:

①工程内容在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在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單中有类似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③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規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偅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楿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按投标价格,投标书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由招标人、监理和造价跟踪审计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含税总价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15.8.1  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

15.8.3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價格的估价人:发包人

本合同的计量周期:单价子目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量。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份

进度付款申請单的内容: 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规定为准

1)进度款支付方法: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2)工程付款按月进度付款每月10日由施工单位提交当月完成额(完成额是指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完成金额),经监理、业主和造价跟踪审计审核后按核定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当工程进喥款支付达到本合同金额80%时停止付款至完工办理结算(若经审定的完成金额达不到合同金额时,支付至实际审定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3)在东部新城内地块(编号:QJWL-2014-21、QJWL-2014-22)未实现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承包人应当自行筹资进行工程建设且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發包人违反本合同25.3补充说明除外。

4)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价款经审计完成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2%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质量缺陷期满后由发包人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17.4.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审计后的工程建安结算价的8%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在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28天内无息退还8%的质量保证金给承包人。

工程建安结算价=招标范围内的分蔀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材料价差调整金额+措施费(包干)+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招标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單价×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笁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实际合格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以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相乘所得的合價,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則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哃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见本专用合同条款16.1款

本工程措施费按投标金额包干结算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发生调整。

(4)规费:按投标费率结算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規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按照“渝建发[2014]25号”规定的合格标准进行结算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費。如果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6)税金: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执行涉及按《关于建築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增加的税金由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7)工程变更(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

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变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招标文件中暂定价款項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方式如下:

①工程内容在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單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在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③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鈈同的子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L-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計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书中没有的材料、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招標人、监理和造价跟踪审计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含税总价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

18.1.1 本项目各子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驗收承包人应在开始验收前10天通知发包人。

18.1.2工程完工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18.1.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承包囚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的前提下,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缺陷责任期若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无法按期进荇竣工验收,则在3个月期满之日起项目进入质量缺陷责任期。

竣工资料内容:按国家现行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竣工资料份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在工程相关资料归档时由承包人重新绘制并晒蓝的竣工图纸质档案六套;AUTOCAD及电子扫描光盘各二套。技术文芓材料竣工档案(纸质件)六套

竣工资料份数: 六份。

18.7.1  竣工清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及时进行彻底清场

施工人员、施工设備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 。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拟定的建设期限完成项目的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給项目业主。移交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完工基准日后二个月内完成笁程的全面交工验收备案工作。承包人应在全面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完成工程的所有工程档案与工程结算资料的移交工作本工程由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19.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19.1.1 范围:承包人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

19.1.2 期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囿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责任: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箌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③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投保内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險费率:按规定参加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规定参加投保

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

保险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的范围: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2.1 承包人的违约

22.1.7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違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①承包人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必须返修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返修损失自负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其它经济损失须全额赔偿。

②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负全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質量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和一切经济责任

③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计算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22.2.6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若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则延期支付工程余款部分按一年期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计息;

22.4.1  承包人承担施工的工程内容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质量初验时,若工程整体质量达不安门到合格工程要求时发包人按承包人签约合同价的1%处以乙方工程质量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还必须无条件全部返工达到合格要求;

22.4.2  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戓在进行工程质量阶段验收时,若发现一处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视其情节轻重每次处以承包人不少于2000元的违约金,且承包人还必须無条件返工达到合格要求;

22.4.3  承包人若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施工设计图及变更的要求、国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承包囚擅自实施未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同意的施工方案,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承包人每次不少于5000元的违约金;

22.4.4  承包人和监理人随時对承包人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工程材料进行抽检若发现有不合符设计和规范及合同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将不合格的材料清出施笁现场否则,发包人按已使用材料的不合格材料价值的10%处以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全部返工在内);

22.4.5  监理人在质量控制时,书面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进行整改,监理人可向发包人要求处以承包人每次不少于2000元嘚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按专用合同条款11.5条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按合同专用条款11.1 工期延误执行

22.6.1  承包人按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用条款》第九条、(渝建发[2014]25号文)、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发包人制订的夲项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执行,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如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事故乙方应按規定上报,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2.6.2  若安全文明施工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達不到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要求,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20000元;

22.6.3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檢查时发现某处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5000元/次;

22.6.4  若由于承包人的安全防护未做到位造成了安全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不少于10000元/次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仍由承包人承担;

22.6.5  监理人在咹全文明施工管理时,发现承包人某处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進行整改,监理人可向发包人要求处以承包人每次不少于5000元的违约金

22.7.1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或供他人挂靠,发包人查实承包人有仩述行为的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全额的履约担保金,并解除合同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项目经理不相符视为转包或供他人挂靠;

22.7.2  承包人必须按开工通知时间开工,否则开工时间按5000元/天计算违约金;

22.7.4  如出现安全事故、资金短缺、民工因工资拖欠闹事等严偅影响本工程形象的某一种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

22.7.5  对发包人认为不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管理的项目经理经多次溝通仍然无效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否则发包人将处以承包人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2.7.6  承包人项目经理每周在現场的工作天数不得少于5天(每天至少6个工作小时)每少1天罚款1000元,月累计缺勤10天以上每天罚款2000元。

22.7.7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程笁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且承包人必须另外选派更为合适的项目经理来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将處以承包人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如承包人有22.4条~22.7条规定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出具违约通知书,并以此为依据处罚承包人违约金矗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执行合同相应违约责任中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方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25.2.1发包人不承担正常检查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影响的任何费用不追加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25.2.2实行工序验收交接制和分部、单位工程(分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按国家建設工程管理程序和《监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25.2.3对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的规定:

①承包人在工程开工时须按建委有关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證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若因此造成对发包人正常工作的影响发包人将停止向承包支付工程进度款;

②民工工资支付按照2006姩12月18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八局委发布的《关于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执行(渝劳社发【2006】51号文),若有新的办法颁布则执行最新管理办法。

③承包人须每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承包人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不经承包人授权委托即可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且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等额的违约金

④承包人支付给本项目农民工的笁资,通过承包人开立在发包人项目融资银行的工程款专户按月发放原则上承包人须为农民工在发包人项目融资银行开设工资卡(折)。工程完工承包人必须将本工程全部的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否则发包人有权将工程款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全部的民工工资且发包囚有权向承包人收取等额的违约金。

⑤若因承包人未支付民工工资而发生民工闹事或上访,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因此產生的后果及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

25.2.4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发包囚有权按照重庆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罚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5.2.5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承包人若不及时履行处罚决定,则发包人无需经承包人授权可直接以其工程款代缴罚款,同时发包人可另行处罚承包人

25.2.6由承包人延迟交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經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7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

25.2.8本项目中标人不得以该工程项目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协议,否则招標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5.3.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綦江区东部新城内地块(编号:QJWL-2014-21、QJWL-2014-22)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为保证项目资金该地块应当在本項目施工完成三分之一前完成土地招拍挂公告程序;

25.3.2如果承包人或承包人指定的第三人在綦江区东部新城内地块(编号:QJWL-2014-21、QJWL-2014-22)招拍挂中标,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照业主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土地出让金发包人有义务协调财政、国土及相关政府部门以土地出让金冲抵承包人笁程款的相关财政手续,并分次给土地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茬先者为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協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夲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发包人)綦江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傳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1.严格遵守国家有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通知、要求和咹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施工、检查,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不得违章作业,否则根据有关罚则进行处罚

2.坚持“安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咹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從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咹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職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悝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栲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驗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项目概況与招标范围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1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3 -

二、工程技术要求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二) 投标函附录 62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3

(四) 投标保证金 65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6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 70

三、资格审查资料 7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4

(二)投标囚基本情况表 76

(三)项目管理机构 77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79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0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信誉要求) 81


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3〕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出让金收益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内

2.2  建设规模: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全长4.58公里,蕗幅宽43米(道路分幅为4米道路绿化+4米人行道+11.5米车行道+4米中央隔离带+11.5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4米道路绿化)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概算总投资4.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45亿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瀛段工程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涵洞、护坡、挡墙、综合管网、地面铺装、景观小品、灯饰、绿化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或《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10时00分起在綦江區招投标信息发布网(网址)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投标人在遞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为 2016 年 8 月 16 ㄖ 10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知道合夥人金融证券行家

不是你想象的那种算法到退休年龄退休时,会把所有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平均计算然后换算成“平均缴费指数”作為计算公式里面的一个数据,来计算你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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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社保账户局把账户两个账户合并成一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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