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增值税专鼡发 票中注明的进项税额当期可以全部抵扣。
错误(1)、虽然当期取得,但必须经认证相符;(2)、用于条例第十条列举的项目不得抵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夨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15、一般纳税人因自然災害发生的材料损失,应当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错误。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夨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自然灾害损失往往是由于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毁形成的物质损失。因为损失的数额往往較为巨大如不予以抵扣,纳税人的负担就较重同时,自然灾害由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纳税人已经尽到保护货物的(法律上保全)的義务,不应再加以税款缴纳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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