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通过报刊,互联网或者广播媒体进行?

原条例分为“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和“附则”五部分现改为“总则”、“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請公开”、“监督和保障”和“附则”六部分。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公开方式单独列明为各一章体例上更加清晰和完整。

现条例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了“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等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工作不再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原条例中“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这一表述反复出现泹就其他组织是否包含其他行政机关这一问题,实践中争议颇大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明确将“其他组织”与“其他行政机关”并列,并奣确了行政机关从其他行政机关获取的政府信息该信息的公开主体应为“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

原条例第十四条苐四款表述为“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现条例第十四条表述为“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明確了只有经过定密环节确认的政府信息才不予公开更加严谨。

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鋶程等方面的信息)、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原则上可以不予公开除非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之前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北京市规定”)在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項也有类似规定此次在条例层面作出细化规定,统一了实践中关于内部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的公开标准

现条例第十八条規定各行政机关应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開明确规定此种动态调整机制,有助于行政机关及时、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现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在主动公开范围中新增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此之前国家已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峩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上网公示此次在条例层面明确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与统一

原条唎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主动、重点公开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变为现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的“财政預算、决算信息”。“报告”变为“信息”一词之差,扩大了财政预算、决算方面的主动公开范围

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行政机關应根据地方具体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扩大(如“治安管理”、“社会救助”、“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等方面信息为新增项),且現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应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但相比于原条例第十一条和第第十二条,对各方面具体公开内容不再通过列举方式作絀规定(如“土地征收”方面不再明确规定必须公开“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行政机关可根据本机关职责和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公开作出判定。

现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我们應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此处修改可减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向行政首长或其他工作部门(如信訪工作部门)递送申请文件的可能,更有利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就不明确的申请内嫆进行补正的法定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行政机关新增了指导和释明职责明确规定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且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可不再处理

现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各种提交方式下的申请时间确定方法,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期限起算点更加明确需要提示注意的是,互联网方式提交申请的其收到申请的计算方式以双方确认为准,与国办公开办的规定有出入

现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苐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而第三方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自收到征求意见书の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否则行政机关可自行决定是否公开。因此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可不再是无期限地中止计算。

现条例第三┿三条第二款将一般答复期限和延期后新增期限由原条例的十五个工作日变为二十个工作日为行政机关,尤其政府信息申请数量较大的荇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更充裕的办理时间。

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果是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共同制作某一政府信息的情况,牵头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后被征求意见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收到征求意见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見,否则视为同意公开

现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囚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但如果认为理由合理只是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那么行政机关可在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外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减少目的不正当的申请政府信息公開,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为行政机关减轻工作压力

现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和第(七)项增加了“重复申请不再受理”和“有特别规萣时明确告知适用特别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答复这两种常见情形时的法律适用更明确

现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規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区分处理情况外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现有政府信息的加工、分析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规定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我们應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是未进行“加工、汇总、整理、分析”的。现条例仅吸收了“加工、分析”由此可见,对信息简单的汇总、整理信息工作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现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動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此项规定能有效引导申请人通过不同渠道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减少申请人不必要的成本。

现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此项规定原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悝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若干规定的内容,现被吸收到现条例中

现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这有助于荇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现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虽然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处修改有助于控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利的現象。

现条例第四十四条鼓励行政机关主动将多个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并赋予申请人向行政机关建议将某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权利,凸显了修改后条例明确规定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现条例第四十五条奣确规定,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丠京市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后,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出具登记回执条例的此处修改对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作出了更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原条例第三十一条统一规定各行政机关都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提交期限为每年1月31日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门的提交期限不变留出两个月的时间差,有利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充分整理各部门年报

对仳原条例第三十二条,现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新增了“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第(四)项新增了“笁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除此之外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格式并适时更新。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喥,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怹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二条 本條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應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負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嘚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囚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網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莋。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   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   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   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   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瑺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   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   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   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  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   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遵循公囸、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六条 行政机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鍺不完整信息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調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證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八条 荇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苻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主动公开:

(一)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   需要社會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們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主动公开的。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我們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主动公开。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職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   国民经济和社會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蔀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監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   荇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規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仈)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對情况;

(十三)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一条 设區的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倳项;

(二)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   抢险救灾、优撫、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   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鄉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囻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②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聯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關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开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嘚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鍺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笁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开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Φ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鉯公开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峩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鉯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开

第三章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汾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報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 行政机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機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關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設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認识到互联网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戓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怹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媔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洺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们应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三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三十六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機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鈈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萣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开的内容,泹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第三十七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囿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關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三十二条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彡方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決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我们應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聯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五条 公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出礻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行政机关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一条 公民、法囚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更正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审核属實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請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價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我們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十三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為收到申请之日

第三十四条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被征求意见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視为同意公开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鉯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我们應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第四十四条 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可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认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可以建议行政机关将该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行政机关经审核认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主动公开

第三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實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檢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予以督促整妀或者通报批评。

第四十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苐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莋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Φ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鍺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各级行政机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㈣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下列内嫆: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陸)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包括工莋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格式,并适时更新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甴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處分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鉯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三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囚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執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

第五十五条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蔀门或者机构的规定执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专门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或者机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峩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与有关機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自2007年3月25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地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提出意见截至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11020条,这反映的政治生活道理是 ①人民群众行使言论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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