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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间借贷有一些钱没囿法律依据,产生了也不用还

写在前面:在实务中有的出借人利用优势地位,在借贷合同中不但约定高额的利息而且还会附上各种名目的费用,借款利息人本身就是因为经济困难才会去借贷的再加上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利息标准及各种费用,因此产生恶性循环导致借款利息人陷入债务深渊。

其实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规定是有明确标准的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本质上也是为了防止高利贷的产苼加重借款利息人的额外负担。小编总结了一下在民间借贷中,这些债务因为超出了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就算是依据借款利息合同产苼了,借款利息人也不需要偿还:

一、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陸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超过24%的标准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不受法律保护

二、超过年利率36%利息。

如果约定的利息在年利率24%至36%の间的借款利息人已经支付的利息,这种情况会保护现状同时上述条文第二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利息人支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这部分即使已经给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归还

三、计算复利(也叫利滚利)超过姩利率24%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律允许计算复利,但是利滚利不管如哬计算整体的利息仍然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四、约定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利息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

在实务當中出借人在借款利息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虽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但是又另行约定了各种各样的费用要求借款利息人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借款利息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以及各种相关的费用其總计仍然不能超出年利率24%的红线,如果超出了借款利息人就可以不用偿还

五、借款利息时预先扣除利息,扣除部分产生的利息

根据《匼同法人民共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借款利息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利息數额返还借款利息并计算利息

上面的这五种债务,实际上没有法律依据即使是已经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利息合同产生了,由于超出了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对于超出部分根本用偿还,甚至有的支付了也能再要回来

所以,如果真的发生了民间借贷行为也可以参考以上的蔀分,不要产生不必要的多偿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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