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7年底我表妹向我借了一万塊钱给他男朋友的朋友(因为当时说是比较着急的急是那个急只用一个月,我怕他还不了就把信用卡借给他心想反正也有利息)可到現在钱也没还,利息也没给对方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我表妹跟她男朋友也分了我不想难为表妹,所以今年6月份让他给我本人补写份借條但是他家家庭地址也不知道,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钱跟产生的利息 所以在网上找到你想让你帮我来解决,还有产生的律师費用能让债务方一并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