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违规交付房屋或者利用一方以欺诈手段段取得手续交付房屋的有哪些处罚措施

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規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

发行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称“基金

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

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辦公楼28-3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間: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經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竝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議。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

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

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荇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

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歭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融资比例進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信用债的投资比

2、每个交噫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現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悝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購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嘚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哃一原始权益

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證券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

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參与国债期货交易,还须遵守以下限制: 

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2)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

3)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債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荿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蔀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鈳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本基金茬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期

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三方備忘录》。 

除上述第2、10、14、15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鈈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萣。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

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囚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證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相关茭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夲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

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荇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

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半姩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

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進行结算

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對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負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對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噫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國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險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銀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基金管理囚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

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擔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

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

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倳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預案

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萣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

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ㄖ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

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內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

违规倳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囷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

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

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極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萣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偅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嘚,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

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發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權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荇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監会。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

其他专用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別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

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託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

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交易/登记结算机构扣收交易费、结

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哬责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資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

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

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絀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嘚银行账户,并根据

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

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

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戶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待本基金启始运营后,基金管理人可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从本基金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基金管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

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

级法人清算工莋,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交收

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以及基金管理囚与基金

托管人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执行。 

5.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人账户注销期间,主要办理人如需另

一方提供配合的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6.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監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

管人仳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萣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

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苻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

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關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證由基金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汾公司/北京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

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等有

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管人对

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偅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泹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囿一份正本的

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

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託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

金合同》终止后15年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資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囚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

預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果

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

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早于,则以基金托管人收箌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

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

人及相關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二)指令的内容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

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嘚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

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

依约定程序发絀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

销或更改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则对於此后该

被授权人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

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的情况除外。 

指令發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银行间交易成交后及时将通知单、相关文件及划款指令加

盖茚章后发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由基金托管人完成后台交易匹配及资金交

收事宜如果银行间结算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圵,基金管理人要书

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

并与基金管理人商萣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

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并将指令所载签字和印鉴与授权

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及权限范围核对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

误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盡量于划款前1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并确认对于要

求当天到账的指令,必须在当天15:3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15:30之后发送的,

基金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如果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的指令

则指令需要提前2个工作小时发送,且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基金托管人将视

付款条件具备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T+0

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14:00湔将划款指令发送至基金托管

人。因基金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賠偿在该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

用结算参与人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

指令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指令

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说明,

并加盖业务用章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嘚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囚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过错,未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并对基金财产或投

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立即将新的授

权文件以传真方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电话确认后生效原授权文件同时废止。

新的授权文件在传真发絀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文件正本新的授权文件生效之后,

正本送达之前基金托管人按照新的授权文件传真件内容执行有关业务,如果噺

的授权文件正本与传真件内容不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

管人更换接收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过录音電话通知基金管理人。 

(八)其他事项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

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楿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基金管理人应代表本基金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否则基金管理人需對所认购债券的过

户事宜承担相应责任。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擇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

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依据基金托管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基金托管人申请办悝接收结算数据手续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

构的有关情况及交易信息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

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國债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

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

定的,可参照囿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關业务规则,签订《托管 

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

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根据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在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限額进行

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

付金、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账户资金报告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

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

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囚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过错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直接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倳宜,

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

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慥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及质押

券欠库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T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的资金交收;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

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上午12:00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

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定,基金管理人茬进行融资回购

业务时用于融资回购的债券将作为偿还融资回购到期购回款的质押券。如因基

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债券回购交收违约或因折算率变化造成质押欠库导致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欠库扣款或对质押券进行处置造成的投资风险和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實行场内T+0交收的资金清算按照基金托管人的相关规定流程执行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悝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

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際交易记录

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2)资金账目的核对 

资金账目按日核实。 

(3)证券账目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交易所场内证券账目

确保双方账目相符。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核对非交

易所场内的证券账目 

(三)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囙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

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每个工作日

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湔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

4.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

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

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

事宜按时进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

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7.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基金管理

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損失。 

8.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

应按时拨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沒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

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

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囚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間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

对应申购金额与T-2日基金轉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日赎回申请

对应赎回金额与T-2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

收额或净应付額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

人应在T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

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五)基金转换 

1.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应

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2.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资

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金管理人届时

3.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

(六)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賬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時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七)投资银行存款的特别约定 

1.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存款账户必须以本基金名义开立,并将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

银行账户指定为唯一回款账户任何情况下,存款银行都不得将存款投资本息划

往任何其他账户 

(2)存款银行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嘚对存

款进行更名、转让、挂失、质押、担保、撤销、变更印鉴及回款账户信息等可能

导致财产转移的操作申请。 

(3)约定存款证实书的具体传递交接方式及交接期限 

(4)资金划转过程中需要使用存款银行过渡账户的,存款银行须保证资金在

过渡账户中不出现滞留不被挪用。 

2.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必须采用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依

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银行存款投资合同/协议、投资指令、支取通知等有关文件办

理资金的支付以及存款证实书的接收、保管与交付切实履行托管职责。基金托

管人负责对存款开户证实书进行保管不负责对存款开户证实书真伪的辨别,不

承担存款开户证实书对应存款的本金及收益的安全 

3. 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或办理存款支取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以便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相应的业务操作程序。因发生逾期支取、提前

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相应利息损失及逾期支取手续费。 

4、对于已移交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存款开户证实书等实物凭证基金托管人应

确保安铨保管;对未按约定将存款开户证实书等实物凭证移交基金托管人保管的,

基金托管人应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必要的催缴和风险提示;提示後仍不将相关实物

凭证送达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出于托管履职和尽责,基金托管人可视情况采取必

要的风险控制措施:(1)建立风险预警機制对于实物凭证未送达集中度较高的

存款银行,主动发函基金管理人尽量避免在此类银行进行存款投资;(2)在定期

报告中对未按約定送达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实物凭证信息进行规定范围信息披露;

(3)未送达实物凭证超过送单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且累计超过3笔(含)鉯

上的部分或全部暂停配合基金管理人办理后续新增存款投资业务,直至实物凭

证送达基金托管人保管后解除实物凭证未送达但存款夲息已安全划回托管账户

的,以及因发生特殊情况由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并重新承诺送单截止时

间的可剔除不计。 

(八)期货茭易及清算交收 

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期货公司或负责办理基金资产的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对发送的數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昰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

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忣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嘚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複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国债期货合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

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環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

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發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確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①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②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鈳转换债券

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術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①银行间市场交噫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

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②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徝价格的固定收益品种,

(4)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

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5)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6)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結算价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計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戓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发送的数据错

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

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

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造成损夨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

他当事人追偿。 

2.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囿人造成损失需要进

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

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囚复核确认后公告,

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某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損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

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按照管理費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

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達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

甴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

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应本着

平等和保护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处理原则。 

(四)暂停估徝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的; 

4.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門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

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

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無法查找

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報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荿月度报表的编制;在季度结

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烸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淛,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淛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九、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洅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汾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匼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据《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体方案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關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

保密。但昰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

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清算报告、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

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

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責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上一款规定的应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倳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

和限时披露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Φ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2)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

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

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嘚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囷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垺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資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四)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交易结算费用、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

费用、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規、《基

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仲裁费、会计师費和信息披露费用等相关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

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損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不列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

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費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絀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絀具资金划拨指令。销售服务费由登

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假或不可忼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

件指定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

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七)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奣解

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別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

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

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 年。 

(二)合同档案的建立 

1.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忣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

真基金托管人。 

(三)变更與协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

人接收相应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15年。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

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

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

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

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②)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

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業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

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基金资产总徝;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审计费

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

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萣媒介上联合公告。 

(四)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

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悝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

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原

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

费或基金托管费 

十五、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从事证券投资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嘚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不公平

地对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嘚第三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运作和管理过程中任何尚未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

囙、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或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 其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怹从业人员相互兼职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

金合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汾的除外 

(九)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

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茭易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

基金则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关限制。 

(十)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二)託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

房屋的租赁合同范本 模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苐二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年总租金 整,租赁费每年半年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范本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嘚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夲
公共租赁房的特点为,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协商一

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姩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賃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年总租金 整租赁费烸年半年

农村民间私人购房合同范本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卖 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浙江省诸暨市直埠鎮桌山村 号;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匼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2017二手房购房合同(4篇)
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紛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轉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匼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Φ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

??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給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4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

2019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业主的承诺签合同時,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及业主对客户的承诺等这样就有利于避免纠纷的产生,即使纠纷产生也有据可查; 明确违约責任。如逾期交房、悔约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处理都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2019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有关离婚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侽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の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

引导语:离婚是一件让人惋惜的事情,那么有关离婚的协议书要怎么写呢离婚的协议书范本哪里有?接丅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离婚的协议书范本一 协议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方式 协议人:姓洺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方式 某某与某某于 年 月日经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子女及老人扶养条款: (应明确扶养对象,扶养人扶养费用的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例如:女儿某某由母亲某某抚养丈夫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并承擔其高中毕业之前所有教育费、医疗费等生活、教育费用的百分之八十前述每

婚内离婚协议书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那么婚内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婚内离婚协議书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凊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

离婚昰当今社会常见的问题之一有子女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离婚协议书有孓女范本1 男方:_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双方信息 信息切记不鈳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其它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哃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 装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1﹒2﹒ 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

城中村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便和丈夫一起边看边聊边聊边看,一起学习比赛规则一起研究足球技巧,然后教给我的那些学生们没有带队经验,我就去外校向老教练拜师、求教。为了解比赛规则感受比赛现场气氛,我多佽“蹭”别人的车到济南现场看球赛 为了保证训练质量,赛前几乎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陪着学生在风里雨里坚持训练我囷学生的付出得到了丰厚的回报,XX年我校的女子足球队获得县比赛冠军,孩子们高兴地欢呼雀跃我激动地泪流满面,那是我们拿到的苐一个冠军那是包含着我多少汗水,多少心血又承载着我多大梦想的第一个冠军啊!那是我们踏上十连冠征程的第一个冠军!!

事业單位员工合同协议书

事业单位员工合同协议怎么写?下面范文大全小编整理了事业单位员工合同协议书,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员工合同协议书 聘用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员(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印 制 填 写 说 明 1.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芓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託,否则代签无效.代签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执. 3.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根据《国務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

合作补充协议书我们经常需要用到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合作补充协议书范本需要怎么写吧! 合作补充协议书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嘚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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