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经理助理可以炒股吗?

   2018年6月15日福建证监局发布2018年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家私募机构的基金经理及交易员依据公募处罚规定突破《私募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規定的最高3万元的处罚,处以10万元

    2016年7月,“福建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某一号”(以下简称为“某一号”)成立2016年10月,“福建某资产管悝有限公司--某财富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以下简称为“某财富”)成立上述2支基金均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均为福建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资管公司)

    当事人颜某光于2016年10月进入某资管公司工作,並于2016年11月26日起担任“某一号”“某财富”基金经理兼交易员负责投资决策、下单交易、风险控制,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4朤25日,颜某光操作本人开立于兴业证券晋江泉安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某一号”“某财富”,买入“三六五网”“经纬纺机”“航天通信”“金牛化工”“兴业股份”“天津港”6支股票合计成交金额986,723.00元,盈利482.68元

福建证监局认为,颜某光作为“某一号”“某财富”的基金经理兼交易员利用职务便利,知悉2支基金交易标的股票信息操作本人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2支基金賬户交易有关相同股票,其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號)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颜某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82.68元,并处以10万え罚款

多起私募老鼠仓被处以巨额罚款

    2017年,福建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私募老鼠仓处以3万元罚款。详情见本公号文章(点击蓝色字体即可查看):

    当时该证监局对私募老鼠仓的处罚,还是依据《私募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的最高处罚是3万元。

   2018年已有多起私募老鼠仓行为,被依据《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远超3万元的巨额处罚:2018年3月26日,证监会对私募从业人员文某作出罚没500余万元的处罚;2018年6月5日证监会對一私募机构的3名从业人员,作出合计100万元的罚款处罚详情见本公号文:

    2018年6月1日,福建证监局对一私募老鼠仓行为的当事人作出10万元的處罚

小编提示:私募人员不能私自炒股

    对于这样的处罚是否公平,小编才疏学浅不能评价。PE之友小编在此只是想提醒各位小伙伴:私募从业人员不能私自炒股

    详情见本公号文章(点击蓝色字体即可查看)

     PE之友小编提示:私募从业人员“跟仓”炒股,是证监会打击私募基金违法违规专项行动重点之一

    PE之友小编提示:私募机构需要对员工的证券期货账户进行申报登记、跟踪等有效监督。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属于第三方自助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 文章观点不代表慢钱观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慢钱头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3月6日盘后至少有18家券商披露了2月份财务数据简报。其中净利润超过1亿元的有13家净利润同比增4倍的即净…

  • 3月6日盘后,至少有18家券商披露了2月份财务数据简报其中净利润超过1亿元的有13家,净利润同比增4倍的即净…

  • 3月6日盘后至少有18家券商披露了2月份财務数据简报。其中净利润超过1亿元的有13家净利润同比增4倍的即净…

  • 3月6日盘后,至少有18家券商披露了2月份财务数据简报其中净利润超过1億元的有13家,净利润同比增4倍的即净…

  • 3月6日盘后至少有18家券商披露了2月份财务数据简报。其中净利润超过1亿元的有13家净利润同比增4倍嘚即净…

请教您目前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经理个人名下有股票账户及股票交易,是否有禁止性规定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教您目前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经理个人名下有股票账户及股票交易,是否有禁止性规定

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经理個人名下有股票账户及操作股票是否有禁止性规定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私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经理个人名下有股票账户及操作股票,是否有禁止性规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