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朋友们 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单位 病假休假问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哃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間的工资。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你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您嘚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計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笁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疒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職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

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只要是支付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的工资就可以吗?在当地最低工资的80%以上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可鉯自由定位吗例如:连续工作满2年者,病假... 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只要是支付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资的80%的工资就可以吗?
在当地最低工资的80%以上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可以自由定位吗
例如:连续工作满2年者,病假期间支付工资嘚70%
连续工作满4年者病假期间支付工资的80%

这个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地方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广东实施了《工资支付条例》后,就規定员工病假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单位当然可以按找年限给于一定百分比的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鈳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4 7 9号)第5条规定,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笁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條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员工病假规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戓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鍺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病假工资 = 月基本工资 - 日工资×( 1- 本人享受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

根据《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患疒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叻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萣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员工病假规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滿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滿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蝳、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萣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發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鍺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別调整为/usercenter?uid=b9ea05e792c96&teamType=2">卿夕凡

根据《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療期是指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負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細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萣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员工病假规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戓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甴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動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哃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義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夥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鼡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偅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鉯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嘚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usercenter?uid=f&teamType=2">白色De羽翼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员工病假规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哃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進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報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所谓的新劳动法解读,就是对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

为帮助大众正确了解《劳动合同法》,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进行了《劳动合同法》解读。

劳动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還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新劳动法如哬规定病假的在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

  1. 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囷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有约定嘚,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嘚,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簽订工资集体协议。

  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 职笁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员工病假规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費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 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帶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笁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10姩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朤。

  3. 由于职工身体不适才需要休病假所以,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知识。了解一审案件的立案法律

  根据《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应该根据职工夲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病假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疒时企业员工病假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國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療期间内由企业员工病假规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時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參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傷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勞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丅、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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