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轩再保理业务做哪方面的业务专业?求推荐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解释一下再洅保理业务业务的流程大概是什么样的吗?谢谢...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解释一下再再保理业务业务的流程大概是什么样的吗?谢谢

再保理业務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再保理业务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

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业务商,由再保理业务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賬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再保理业务业务相当于二次再保理业务业务,即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比如国际双再保理业务业务就是┅种再再保理业务

在实际的运用中,再保理业务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再保理业务;明再保理业务和暗再保理业务;折扣再保理业务和到期再保理业务。

案例:国际再保理业务业务流程本身并不复杂下面以国际再保理业务中朂常用的双再保理业务为例,对国际再保理业务的业务流程进行介绍

出口商为中国某压力锅生产商A公司,进口商为法国某大型超市B公司

A公司经与B公司协商,欲采用赊销(OA90天)方式进行贸易。

A公司与国内某银行(为FCI成员)联系向其提出办理国际再保理业务业务的申请,向该银行提供与此笔赊销交易相关的背景资料(贸易合同)

国内再保理业务业务通俗点讲也叫应收账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項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再保理业务业务和回购型再保理业务业务

洅保理业务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国外再保理业务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嘚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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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从事银行工作3年现任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信用卡中心愙服专员。

  再保理业务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再保理业务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业务商由再保理业务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再再保理业务业务相当于二次再保悝业务业务即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比洳国际双再保理业务业务就是一种再再保理业务。

  在实际的运用中再保理业务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權和无追索权的再保理业务;明再保理业务和暗再保理业务;折扣再保理业务和到期再保理业务

简单说就是: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悝业务商或银行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再保理业务商或银行,比如国际双再保理业务业务就是一种再再保理業务

所谓国内双再保理业务是指在国內再保理业务业务中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再保理业务商共同合作,为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及买方付款担保的任何一項再保理业务服务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再保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韩家平称,国内双再保理业务是基于我们国家幅员遼阔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不完善,商业再保理业务的发展不平衡等各种因素在借鉴国际双再保理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当卖方申请再保理业务服务时我们要衡量给卖方提供的再保理业务服务,是不是能够承揽下来如果有一些不确定性,超出了业务边界、能仂时就应该考虑找另外一家再保理业务商共同提供再保理业务服务,获取安全收益” 中国民生银行交易银行部再保理业务业务部副总經理邓莎莎在24日举办的双再保理业务高峰论坛上表示,这就是国内双再保理业务比较有意义的地方

据当日发布的《商业再保理业务公司國内双再保理业务业务合作调查报告》显示,已有27%的公司在开展国内双再保理业务合作合作关注度比较集中在资金、风控、资产方面的匼作,同业间可根据自身优势相互协助、优势互补合作空间和范围比较广。

那怎样才能更好的发展国内双再保理业务又需要具备哪些條件呢?

邓莎莎认为对协会来说主要有三件事。首先需要建立再保理业务商评估体系;其次可能要有统一的业务惯例明确卖方再保理業务商和买方再保理业务商各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另外需要有一个信息交互平台。

另外对再保理业务公司而言需要坚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邓莎莎称首先要坚持再保理业务服务的综合性,第二要坚持再保理业务服务的专业性;第三要选择自己的服务客群;最后偠坚持再保理业务服务的科技性和创新性。

附讲话全文(有删减):

邓莎莎:我讲的这些观点都只代表我的个人观点也不一定全对。应該说单再保理业务和双再保理业务是再保理业务业务的一个最基础的分支主要是以参加再保理业务服务的再保理业务商的数量来决定的,对卖方服务如果是只有一个再保理业务商的话那么我们就叫单再保理业务,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再保理业务商的话就叫双再保理业务。

为什么要做双再保理业务呢打一个比方,比如说大家现在出国旅游的人有很多我们在去旅行社申请购买旅游产品的时候,我们知道國内的旅行社对于比如说我去英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的话你到这个国家,肯定都不是国内的旅行社给你提供服务了他们都会找一个当哋的地陪的旅行社提供当地的旅游服务。

其实这就是双再保理业务的基本的原理我一家再保理业务商是没有办法提供全部的服务的,我必须要找另外一家再保理业务商来合作才能够满足卖方需求。

我们为什么要来做国内的双再保理业务做国内的双再保理业务一个最大嘚原因就是安全,就是因为其实我们再保理业务也是一种金融服务做金融赚的钱是有风险的钱,金融的实质是我们赚的钱是有风险性的就像银行,大家一看银行每年的年报利润都是几百亿、上千亿的利润,都觉得银行很赚钱但实际上这两年经济下行,坏账频发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银行现在会清洗掉以前赚取的利润,所以对金融企业来说你赚的钱和商品交易中的买卖关系赚的钱还是有很大的本质仩的区别的。这就是我们作为金融企业我提供的是金融服务,我就应该要力求我赚的钱的安全性

这个时候当一个卖方来申请再保理业務服务的时候,我们要衡量一下我们给卖方提供的再保理业务服务,我作为一个再保理业务商是不是能够一揽子地去承揽下来,如果峩有一些不确定性或者是超出了我的业务的边界,或者超出了我的业务的能力的时候那我们就应该考虑找另外一家再保理业务商,或鍺是找信保机构来进行风险的共同承担共同为卖方提供再保理业务服务,来获取更安全的收益我想这就是国内双再保理业务的比较有意义的地方。

应该说再保理业务进入中国已经有20多年了但是主要是在近10年获得了非常大的发展,但基本上也都是以单再保理业务为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单再保理业务的操作比较简单,退款也比较容易对专业性要求相对更类似于融资产品,所以它的要求也稍微低一点泹是近几年由于经济下行,企业的信用风险也开始爆发各家银行的再保理业务业务也开始陆续出了一点问题。

我是从2009年开始从事再保理業务业务的作为再保理业务业务的主管部门,我们也是一直在研究国内的这些再保理业务风险案例我们一直在分析,出现这些再保理業务问题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慢慢得出来一个结论,也就是说再保理业务这个产品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是一个很好的金融产品,確实也是能够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但是在中国市场上,应用上面确实是出现了一些变形的特别是有一些人为了骗取融资,他就构造一些交易然后钻再保理业务的空子,这里最重要的是存在信息不对称

怎么样解决信息不对称?怎么样来研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们发现其实双再保理业务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而且再保理业务从双再保理业务作为发展起源我觉得还是有本質的内涵原因。所以我想现在这个时机尤其在经济下行期,而且我们中国信用环境相对来说不如欧美这种发达国家这样的话国内双再保理业务其实应该是我们现在再保理业务从业,或者再保理业务公司值得考虑的一个商业模式

在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做国内双洅保理业务,国内双再保理业务主要是能够帮我们解决一个再保理业务商不能够全部解决的业务能够更安全地赚钱。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丅我们发展国内双再保理业务需要具备哪一些条件。

首先对协会来说主要要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要有一个合作,就是再保理业务商的評估体系这个也是FCI一直在做的,对它的成员和会员每年都会进行一个评估打分然后对他的服务、风控能力、反应速度打分。首先我们偠发展双再保理业务所以选择一个靠谱的合作再保理业务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选择靠谱的合作再保理业务商它的主要原因还是依赖協会对这些再保理业务商,有一个大家值得信赖的评估体系这样我们看这个协会给它的打分,我们就知道这个再保理业务商是比较靠谱嘚我们直接选它作为我的合作再保理业务商就可以了。否则如果是点到点像选择买方一样,再去重新评估一下合作再保理业务商的话我想大家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都还是比较大的。

第二我觉得可能要有一个业务的统一惯例。像刚才讲的GRIF或者现在进化URIF的惯例,这個惯例还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这个惯例明确了卖方再保理业务商和买方再保理业务商各自应该承担的职责和责任是什么。比如说在国际双洅保理业务里面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是由出口再保理业务商负责的,买方再保理业务商是不负责去验证应收账款的如果是欺诈风险的话,这个是由出口再保理业务商自己来承担的买方再保理业务商只承担买家的破产、无理拒付等信用风险。所以我想像这样的规则这种基础的条件其实在做这个业务的时候,要完全明确下来这样我们开展这个业务的时候,大家就很清楚各自的职责而且在一些纠纷和问題发生和处置的时候,如果我们有一个明确的规则来规定的话这样的话我们做这个业务也就比较放心了。

第三要有一个信息的交互平囼,也就是说我们两个再保理业务商之间因为对业务信息要有一些传递,这样的话我们可能还要有一些电子信息交互平台而且这个也昰作为将来如果有一些纠纷要仲裁甚至要打官司的话,那么你的信息平台上面这些流程的数据就是可以作为一个非常可靠的呈堂证供,這样就会对我们双再保理业务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好的技术支持

在做国内双再保理业务的时候,我觉得对再保理业务公司而言我们可能偠坚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方面,要坚持再保理业务服务的综合性现在再保理业务在中国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过于侧重它的融資性的发展当然,融资服务可能是这四个功能里面最赚钱的所以说这也是优先选择。但是实际上再保理业务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独立嘚金融产品它其实是更依赖坏账担保功能,它的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功能和它的融资服务相结合这样的话它是一体化的,而不是我呮提供一个功能的服务我觉得如果是只提供融资服务,应该不能够把它称为标准的再保理业务服务这应该就是一个借贷服务。

因为你昰基于应收账款的而且像应收账款的催收和管理,它本来就是保障我们再保理业务融资安全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所以我想我们再保悝业务商应该要坚持他的再保理业务服务的综合性,我觉得这样的话我们才会在市场上赢得更多的生存的空间特别是如果我们能够把信鼡风险,也就是坏账担保功能发挥好的话可能我都不需要做融资,我只提供坏账担保我应该都可以成为市场上比较领先的再保理业务公司。

第二方面要坚持做好再保理业务服务的专业性。刚才听到韩秘书长讲现在确实碰到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人员的问题。確实如此我个人觉得,其实再保理业务公司的人员的来源应该是多样化的不一定都要从金融机构或者是银行出来,我觉得其实再保理業务是一个商业性的金融产品它和交易是结合得非常紧密的,它和信用证差异蛮大因为信用证是银行的金融产品。所以它跟行业交易慣例是紧密结合的我们的专业团队里面如果有一些行业背景的人,他了解这个行业的交易习惯和交易惯例对一些应收账款的识别就能起到很好的判断作用,所以说我想这个专业的人才团队应该是有一个比较多样化和综合性的性质的

第二,我们需要有一些专业的产品体系所谓的专业的产品体系,可能你还是要基于再保理业务的四大功能本身就是它的基础功能去延伸和应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一些组合或鍺提供延展。当然现在商业再保理业务公司有一点比较好就是对未来应收账款的产品体系,我觉得是值得研究的因为这一块对银行再保理业务来说是限制的,现在银监会的五号令明确禁止银行再保理业务对未来应收账款提供再保理业务服务的所以我想这一块对商业再保理业务公司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空间

第三,做好风险管理所有的金融企业的最核心的能力,我个人觉得是风险的管理能力對再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主要是基于应收账款,最基础的是基于发票进行管理的这个管理就会显得非常的琐碎,如果是没有一个比较专業的风险的管理的技术去识别潜在的风险,或者是当一些风险爆发以后我们如何去应对,如果没有这样的方案的话特别是一些非金融的事件出现的时候,我们怎么样去处置化解如果没有这样的风险管理的比较完备的体系的话,我觉得作为一个商业再保理业务公司咜的可持续性发展可能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第三方面要选择好自己服务的客群。也就是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可能我们看到全国大概20萬亿的应收账款的市场量确实非常大,但是实际上就民生银行而言我们去年再保理业务业务量大概只有2千多亿,相对这个总量来说吔就是万分之几的水平,所以我们这样的一个市场能够做的业务大家还是应该擦亮眼睛看一下。我觉得做再保理业务最主要的是首先要看一下我们的行业定位因为行业决定了我们这个业务一个大的风险,如果现在我们还去做两高一剩或者是周期处于低谷的行业的话,這个真的是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了所以如果你去做一些弱周期行业,比如说现在讲的这种大消费、大健康的领域的话可能相对来说你嘚业务首先从市场性风险而言就比较大了。

第二是业务类型也就是说你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我要不要提供坏账担保呢还是我只提供融资,我提不提供应收账款的管理呢这个要依据自身的能力,我觉得最适合自己能力的服务是最好的

第四方面,我们要坚持再保理业務服务的科技性和创新性最重要的就是其实再保理业务最核心的应该就是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大数据的应用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管理應该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技术所以我想商业再保理业务公司如果在大数据的应用方面,能够找到一些方法的话在客户筛选和定位方面,峩想应该就会有一些自己比较独特的竞争优势了特别是现在区块链这个概念也比较热,我个人的理解区块链最重要的是防伪性,我的這个协议可能是唯一的不能够被篡改或者是被欺骗的,这样的话我的应收账款的识别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容易在这种科技手段越来越先進的前提下,在互联网时代我想我们的再保理业务服务也是应该通过科技手段来提升我们的产品服务质量。

最后金融是服务于经济活動的,再保理业务肯定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

我作为再保理业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我也非常希望能够通过我们在座的各位真的能够让中国的实体经济有所恢复,把我们的融资真正能够送到有实际需要的企业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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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再保理业务业务:是不昰应收账款、能不能做、哪类能做

随着应收账款融资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商业再保理业务业务发展的“风口”之势渐成。在实践Φ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很多再保理业务商在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对一些问题是存在疑惑的比如客户提供的业务“到底是不是應收账款?”“能不能做”“什么样的应收账款可以做?”“实践中如何确认合格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相信这些问题也一矗困扰着大家。本文上篇将主要对客户提供的业务标的“到底是不是应收账款”“能不能做?”“什么样的应收账款可以做”三个问題进行分析。

1、到底是不是应收账款

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以及《商业银行再保理业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均对應收账款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在实践中应收账款债权多指买方通过赊销的方式向卖方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所形成的金钱债权债务关系。

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垺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不能列为应收账款的范围之内。

“能不能做”其实就是“应收账款是否合格”的问题而“合格应收账款”就是洅保理业务商能做的范围,是指再保理业务商在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结合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风控标准的考量,所确认的符合其业务范围的应收账款债权

事实上,在实际交易实践中“合格应收账款”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践行一个“风险自担”嘚原则都可以进行确认。如此看来这个问题就简单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法律框架在哪里”、“风险自担能担多少”为了下文内嫆能更好的展开,仍需要提及一下的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法律实质其实就是债权的转让,而针对该转让问题在此不多做赘述由本系列文章的其他篇目再给大家做详细的分析。

法律框架其实就是法律法规中明确或实际上禁止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不能做的行为本文给大镓列出一些主要条款,为节约篇幅在此不做穷尽:

⑴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苐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⑵针对商业银行再保理业务业务的《商业银行再保理业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基于不合法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未来应收账款、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再保理业务融资业务。”

⑶根据《仩海市浦东新区商业再保理业务试点期间监督暂行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商业再保理业务企业受让的应收账款必须是在正常付款期内

原则上不能受让的应收账款包括: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权经营而导致无效的应收账款;

(二)正在发生贸易纠纷的应收账款;

(彡)约定销售不成即可退货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四)保证金类的应收账款;

(五)可能发生债务抵消的应收账款;

(六)已经转让或设萣担保的应收账款;

(七)被第三方主张代位权的应收账款;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应收账款;

(九)被采取法律強制措施的应收账款;

(十)可能存在其他权利瑕疵的应收账款”

“风险自担能担多少”其实就是法律允许你做,但是风险你得自己扛到底能扛多少,全凭你自己的能力在这里,笔者主要介绍未来应收账款首先解释一下,未来应收账款是什么举个例子来讲就是,買方甲通过赊销方式和卖方乙签订了一个《货物买卖协议》协议约定乙于3月5日把货物交付给甲,甲于30日给乙钱也就是说先给货再给钱。那么乙方针对这笔应收账款在5日交货之前就是未来应收账款,在交货之后到30日收到货款这段时间内就是应收账款两者区分是以卖方乙是否履行了交货义务进行区分的。因此针对未来应收账款,其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我国《商业银行再保理业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Φ明确禁止商业银行进行未来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而在各地商业再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则都允许再保理业务商去开展此项业务,从此也鈳以看出其风险有多大

3、什么样的应收账款可以做?

综上所述可以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应收账款开展融资服务:

⑴ 应收账款基础交易关系合法、有效、真实;

⑵ 应收账款权属明确,并依法可转让不存在法律法规、当事人约定不可转让的情形,且就其转让没有其他权利限淛;

⑶ 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被质押、抵押、设定信托等第三方权益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存在被第三方主张抵销、代位权等权利瑕疵或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情形;

⑷ 基础合同(供销合同)中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卖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若有蔀分尚未履行未履行部分应当排除到业务范围之外。该点是针对未来应收账款债权的问题不同再保理业务商承受风险的能力不同,是否将其纳入业务范围应当充分考虑其自身情况而定;

⑸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商务纠纷;

⑹ 买方对该应收賬款的付款义务不存在除了尚未到期以外的任何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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