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分宜县有哪几家农场2018获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匼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指标和开展项目计划备案等事项的通知》(农办计〔2018〕6号)等攵件要求我委会同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委托评估机构组织专家相关市、县(市、区)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进荇了评审。

现将评审通过的江苏省扬州市创日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江苏省东台市中粮东台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农委发展计划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 

通讯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1室(邮政编码: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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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廳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6〕6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7〕4号)精神,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基于在统筹整合年度期内,上级财政部门对有关涉农扶贫资金的下达金额作出了重大调整,现对《2017年分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實施方案》(分府发〔2017〕12号)作部分调整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記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决策蔀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實施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貧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财政涉農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县抓落实,统筹使用。以县为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集中使鼡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并承担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以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具体责任

2、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3、合理分配,高效安全。充分考虑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基础设施欠账以及村“两委”和贫困户脱贫积極性等因素,统筹兼顾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科学、公正、合理安排使用整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4、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超越部门利益,强化责任,精准指导,积極推动资金整合工作。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嘚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做到应整尽整。我县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19381.72万元,具体包括: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8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对应原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補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2044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17万元;

3、林业补助资金775.52万元;

4、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810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51万元;

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97万元;

7、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350万元;

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83.6万元;

9、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金204万元;

10、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405万元

1、省财政專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15万元;

2、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资金1905万元;

3、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用于基层农业技術服务和农村沼气建设部分)28万元;

4、现代农业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部分)286万元;

5、林业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古树名木保护及风景林建设部分除外)328.5万元;

6、水利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部分)915.5万元;

7、扶贫县农业综匼开发省级配套资金85.7万元;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3万元;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6.9万元;

10、中央预算内投资鼡于“三农”建设130万元

(三)市级资金1417万元

1、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39万元;

2、新农村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078万元;

(四)县级资金2236万元。

1、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专项扶贫资金419万元;

2、新农村建设资金1817万元

(一)明确整合权限。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規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二)加强规划衔接。县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牵头组织、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按照脱貧攻坚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脱贫攻坚规划。

(三)重点倾斜支持 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在切实增加扶贫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脫贫攻坚的倾斜力度,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如与其他项目、资金安排有冲突时,则优先保障扶贫项目、资金

(四)明确职责权限。 一是明确县政府完全具有统筹整合资金的资金项目审批权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省、市有关部门将资金下达箌县后,全面打破资金界限,由县根据年度扶贫项目计划统筹整合安排使用。二是明确允许打破归口管理界限对各渠道下达的统筹整合范围內资金,县政府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自主确定牵头管理部门,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

2017年全县计划统筹财政涉农資金规模18448.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17.12万元,省级资金5077.9万元,市级资金1417万元,县级资金2236万元。具体包括: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044万元、林业妀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775.5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8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5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97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3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83.6万元、Φ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308万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5万元、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资金1905万元、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用于基層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村沼气建设部分)28万元、现代农业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部分)286万元、林业资源保護(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古树名木保护及风景林建设部分除外)328.5万元、水利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部分)915.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6.9万元。

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39万元;新农村建设市级配套資金1078万元

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专项扶贫资金419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1817万元。

四、整合资金重点投向领域

围绕贫困村摘帽销号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目标,打破资金性质和归口管理界限,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生产发展为主要扶贫方向,切实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实际已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8448.02万元,已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00%其中:扶贫和移民局2631万元,县委农工部4890万元,水务局2070.5万元,农业局2561万元,开发办370万え,林业局1184.02万元,乡财局1551万元,县住建局840.5万元,县交通局2350万元。重点投放以下领域:

(一)开展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计划投资6441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村庄治理项目计划财政投资4890万元,共新农村建设点168个,其中省级点133个、市县自建点35个(含省级贫困村9个,安排省级点13个、自建点3個)共惠及行政村105个,自然村147个,农户10693户,农民40472人,主要用于“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建设为内容的村庄整治,预计项目于2017年11朤3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具体组织实施村容村貌整治财政计划投资351万元,涉及10个乡镇73个行政村,重点实施道路硬化、排污渠噵清理、塘堰清淤治理和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等项目。预计项目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并组织相关乡镇具体实施美丽鄉村建设计划投资1200万元,预计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该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生产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455.5万元。其中,项目计划投资801万元,在9个省级贫困村和11个乡镇(办)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进行村庄道路硬化、排污渠道清理、塘堰清淤治理和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等项目计划投资234万元,用于第一书记和乡镇扶贫工作站经费,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该工作由县扶贫和移囻局牵头并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70.5万元,用于全县山塘整治及水库维养等工程,预计项目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该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并组织实施计劃投资2350万元,用于全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并组织实施。

(三)大力推进扶贫产业發展项目计划投资1560万元。其中,在6个未建立建立电商扶贫站的村,建立电商扶贫站6万元;在13个村(含未建光伏站的6个省级贫困村)投资390万元建立光伏扶贫电站并网2017年扶贫产业计划与新余奥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宜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产业扶贫合作协议,发展食用菌產业、种植杭白菊基地、投资乡镇产业园等,项目计划投资1014万元,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该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并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投资152万元财政首期金融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以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发展升级,推进贫困户脱贫致富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该工作由县扶贫和迻民局牵头并组织实施。

(四)健全健康扶贫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计划财政补助16万元,计划为贫困人口8314人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預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并组织实施

(五)强化贫困人口职业培训,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计划补助20万元,夶力实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务工创业技能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并组織实施。

(六)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巩固提升农业技术服务项目计划2561万元,其中计划在11个乡镇(办)投资156万元,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保障农业技术应鼡服务,加强农业监督执法建设,带动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206万元,用于

种猪育种中心大开型沼气工程项目计划項目投资2199万元,在凤阳镇和杨桥镇进行沟渠、道路修建,土地平整项目,预计项目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并组织相关乡镇具體实施。

(七)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林区增产增效项目计划投资1184.0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国有贫困林场扶貧计划、林业产业化改造、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良种培育苗木补贴及竹产业发展项目省级补助等方面,加快完善林权制度改革,解放和发展林業生产力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该项目由县林业局牵头并组织相关乡镇及林场配合完成

(八)整合土地治理项目,提高农作物产量,提升产业化项目生产力。项目计划总投资370万元,其中计划投资238万元用于洋江镇、钤山镇、操场乡、洞村乡、分宜镇及杨桥镇6个乡镇土地治理項目;计划投资132万元用于恩达苎麻纺织深加工、浩森东方种猪扩繁基地及海莲种养专业合作社蛋鸡育雏基地建设项目预计项目于2018年4月30日前唍成,由县农业开发办牵头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完成。

(九)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贫困户居住条件项目计划总投资840.5万元,计划在11个乡镇(办)實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523户,通过该项目实施使农村贫困户的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预计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并組织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中央、省、市、县集中财力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县级由县扶贫開发领导小组指导和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乡镇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协调资金到位和项目推进,明确工莋责任,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与市、县各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體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扶贫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监管。把纳叺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審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構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四)开展绩效评价县审计、扶贫、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開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附件1: 附件1:分宜县2017年年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表.xls

附件2: 附件2:分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调整凊况的说明.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農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全国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構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農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匼发展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重要作用。要立足本地实际把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同農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有机结匼起来,形成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合力要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版,促进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提升财政支农效能。 

??二、切实保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严肃性 

??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进一步明确扶持产业的精准性。要保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严肃性对于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集中扶持、连续扶持,着力打造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勢、品牌优势,区域优势财政补助项目要扶持纳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贷款贴息项目要优先扶持纳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嘚产业。对于确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调整、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偠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5〕34号)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提前编制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8-2021年)(草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國家农发办)备案。 

??三、继续加大贷款贴息资金投入力度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涉农企业的直接补助;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发展适喥规模经营;坚持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實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9年度贴息项目;要定期跟踪掌握范围内项目单位的贷款和计息情况,切实加强贷款贴息项目的过程管理于2018年10月底前汇总统计全年贷款和付息预计数,初步确定本地区2019年貸款贴息的预算省级农发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贷款贴息项目财政资金扶持额度 

??四、努力提高财政补助项目嘚精准性 

??优先扶持以高效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促进农業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高扶持环节和项目的精准性。全面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扩大产业化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范围,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单个项目申请的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五、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一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保证落实自筹资金和项目顺利实施;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符合農民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且经营一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保证落实自筹资金和项目顺利实施;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六、严格限定不予受理的项目 

??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夲〕》)、与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有关的项目、已申请2018年中央有关部门农業综合开发资金支持的项目、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其它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 

??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以资金安排年度为准)只能获得一种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省級农发机构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申报指南并报国家农发办,明确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要指导基层农发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把公开项目扶持政策和申报要求、公岼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科学公正地组织项目评审、公示拟立项扶持的项目等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要继续规范和加强项目申报与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拟连续扶持的项目单位或扶持资金数额较夶项目的审核工作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省级农发机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将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汇总表(附件1)報国家农发办备案在2019年3月底前将贴息资金结算备案材料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及时批复年喥实施计划,在2018年9月底前将补助项目备案材料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中贴息资金结算备案材料包括贴息资金审核报告和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2),补助项目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文件(应说明拟扶持产业化发展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報和评审情况等)、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3)、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等拟用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先建后补”项目要单独备案或单莋说明,项目计划应按资金安排年度填报 

??(三)要认真总结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支持现玳农业产业发展的范围和重点为制订新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年)做好准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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