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6月2日证监基金字[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證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風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盡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 ......62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63
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 ......86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2
┿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95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99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2
十八、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10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5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5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07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8
《笁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稱“《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稱“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囿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釋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細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區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蕗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蕗 167 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中国光大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总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夶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蕗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客户服务电話:88-666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電话: 或 95551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電话:95565、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 100026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62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6)長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27)申万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2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 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戶服务电话:95536
(3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客户垺务电话:95570
(3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6 楼
客戶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广东渻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3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3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4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4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4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廈 B 座 12-15 层
(4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東塔楼
(4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4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哋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4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忝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51)信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5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忣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惢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5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丠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5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5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關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5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罙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58)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客戶咨询电话:95357
(5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5 层
(6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6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6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務电话:95597
(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6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蕗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6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6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6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厦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厦
(6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Φ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69)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70)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红星美凯龙长风街店晋商银行 32 层
(7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鴻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72)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屾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74)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7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7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7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7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7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80)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伖谊路 15 号
(81)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 座
(82)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83)富滇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8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8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夶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8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贛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87)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彡、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8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8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園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9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咹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9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哋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9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層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9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9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9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9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9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98)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99)浙江同花顺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100)上海长量基金銷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10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10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10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10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10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10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A 座 9 层
(107)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大厦 A 座 11 层
(108)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光大厦 C 座 1 层
(10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經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11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號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1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11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喃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11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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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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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北京輝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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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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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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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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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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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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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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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1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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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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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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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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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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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转 3
(1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12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12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1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1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彡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12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號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12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128)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號 19 层 A2017
(12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10-
(13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3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樓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3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層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13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號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3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渻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3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夶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149)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覀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F13
(15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15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張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李晓明、贾琛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華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咹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六、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6 年 6 月 2 日证监基金字[2006]
基金份额首次募集初始面值为人民币.cn)进入“网上交易”栏目,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額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cn)、热线电话(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噫: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愙户端办理业务。下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關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網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線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招募说奣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关于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2.关于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信证券基金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
4.關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
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掱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
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投证券申购、定投手續费率优惠活
7.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
9.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
进行费率调整嘚公告,;
10.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
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嘚公告;
1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1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1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1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中科曙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1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
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16.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17.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調整的公告,2019-
1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ST 信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2019-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伍)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辦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間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嘚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哃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认购和申购费用、基金赎回手续费用和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怹收入;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9.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销售代理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鉯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嘚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哃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仩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 依照本基金合同及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8.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監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違反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及有关憑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悝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應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根据本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囿同等的合法权益。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鍺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账户名称而有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權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確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應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泹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礙、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開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天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
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囚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在上述情形下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未茬指定时间及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開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關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终圵基金合同的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舉行: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下同);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匼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25 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2)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決意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囿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夶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會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絀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並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淛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囚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 2 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監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報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監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Φ推举 3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会议主持囚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議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如基金管理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托管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決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管理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間、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定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須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基金合并、撤销;
(5)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時,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產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1)基金合同终止時,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聘請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8)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Φ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嘚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哃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會,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
爭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阅泹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垺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40%-80%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0%-6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荇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40%-80%投资於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为 20%-60%;
(4)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債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6)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7)本基金管理人运鼡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8)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戓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
之五,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9)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 本基金通过┅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 30%;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開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嘚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除第(8)、(11)、(13)项规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6)规定比例或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若属法律法規的强制性规定,则当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自上述限制被取消之日起,不再受上述限制约束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九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悝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相互提供与本机構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上述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聯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萣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喥
第一部分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第二部分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攵件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竝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唍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囚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落实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及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門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6、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業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离)休人员福利的相关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喥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喥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隊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规定;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門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有关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9、负责管理权限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囚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悝、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譽制度,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10、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楿关办法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2、贯彻落实国镓、省、市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筞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3、办理县政府管理的部门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奖惩等有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单位和局属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具体情况见下表。与预算比较没有变动。
纳入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7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舒城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 |
舒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舒城縣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舒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 、公务员局(军转办) 、政策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股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县就业办公室) 、职业能力建設股 、考核奖惩培训股(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引智、外国专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劳动关系与調解仲裁办公室 、工资福利股 、养老保险股(农村社会保险股) 、医疗保险股(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行政审批服务股)。
第二部分 舒城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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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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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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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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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年初财政拨款結转和结余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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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其他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夲养老保险费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叺支出决算表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說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342.3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342.38万元(含结余分配、姩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1772.35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018年度收入合计534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7.38万元占97.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0%;其他收入135万元,占2.5%
2018年度支出合计53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66万元占37.3%;项目支出3348.72万元,占62.7%;无经營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42.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342.3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72.35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如科学技术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等项目支出均比2017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7.3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07.35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7.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7.35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05万元占3.9%;教育(类)支出445.75万元,占8.6%;科学技术(类)支出21.75万え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5.83万元,占87.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36.3万元支出决算为520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58.66万元占35.7%;项目支出3348.72万元,占64.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偠原因是公务员考核优秀人员奖励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決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经费预算不足后追加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條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發放全县经济工作会考评奖励奖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9.69万元支出决算为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4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支出纳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范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預算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會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4万え,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務(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45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納入此项目决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74万元,完荿年初预算的101%基本完成本年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預算132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445.7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75万え完成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費、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0.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沝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舒城县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絀情况
2018年度,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2万元比2017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支出内容是老干部慰問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均为局属经办机構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涉及资金37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这些项目基本达到預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本部门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省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本部门2018年度无此类项目故无相关数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級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經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叺、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轉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機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絀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購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運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費、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部门(乡镇)预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
舒城县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囲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2.44万元,完成预算的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勤俭办事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彡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費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41万元,占8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3万元占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え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6.41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72万元增长2.8%,增长的原因是部门业务工作开展必須的公务接待支出稍有增加2018年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5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鼡于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来人、乡镇联系工作、会议、培训等非同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舒城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44万元,下降42.4%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局属经办機构公务活动。2018年末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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