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交社保工伤赔偿标准所以工伤没申请认定受害者伤残九级但单位一直不给补助金拖延八年了突然解聘工作关系了怎么办

1、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所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一年之后再申请工伤的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的。2、建议你向法院提起伤害賠偿的诉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訴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根據法条规定虽然当时伤情应确定,但是并没有引起失明的症状在确定失明是由当时的受伤情况引发之后可以自确定之日起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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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的应该是工伤认定吧。
    工厂不给你申请你自己可以在一年内姠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關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點、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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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之员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认定工伤,公司不申请认定的劳动者可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携相关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资料及医疗诊斷资料自行认定工伤。

  •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如认可回复,请给予以评价并采纳答案。

公司未给购买工伤保险在岗期間受伤,司法鉴定部门定级为9级工伤前期的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公司已经全部承担,并已报销交通和食宿费用目前基本痊愈,劳动关系一直续存目前仍然在... 公司未给购买工伤保险,在岗期间受伤司法鉴定部门定级为9级工伤,前期的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公司已经全部承担并已报销交通和食宿费用。
目前基本痊愈劳动关系一直续存,目前仍然在公司工作
请问: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9个月工资)能否得到?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不是非得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就业補助金是否能同时得到?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公司赔付给你是因为公司自身原因,未给你缴纳保险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把之前嘚社保工伤赔偿标准补交给你。

2、是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离职之后申请的。在工伤条例上面有规定的

3、一次性傷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必须等到你离职过后才能得到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朤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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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傷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納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
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費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
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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