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摘偠:作为一项金融创新 “余额宝是什么”打破了利益的平衡,对传统金融秩序格局产生了强大的心理冲击效应基 于立场的不同,在理論界与社会界掀起了一场关于 “宝宝”业务的存废之争但激情并不能结出理性之果。在人 类智识存在局限的条件下对余额宝是什么的利弊进行利益称量、平衡与取舍,并对创新怀有适度的宽容与鼓励才能
使激烈的言论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获得公正竞赛的机会。 关键词:余额宝是什么;金融创新;规制 中图分类号:D91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4)03?0113?07 人类的历史多次印证了以下规律:新事物的产生 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这是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 与被普遍接受充满着曲折、斗争与变数因为新即意
因为它将直接决定余额宝是什么在市场中存茬的合法性,而 味着旧的被淘汰、秩序的失衡与利益的重整时下, 这也是反对者力图将其置于万劫不复之地的杀手锏 ① 由余额宝是什麼“宝宝” 业务 所触发的新旧交锋就是对这一 余额宝是什么的创新者是支付机构,或者说余额宝是什么产品是作 规律的有力回证以央视證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兼首 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品种之一而存在的。虽然支 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为代表的反对者旗帜鲜明地认
付宝公司的业务在表达方式上被包装为 “第三方支 为余额宝是什么是典型的 “金融寄生虫” ,是 “趴在银行身 付” 但是在本质上,它更多地表现为商业银行网银中 上的吸血鬼” 同时对其扣上一顶沉重的“冲击整个中 间业务的外包。因此在评判“宝宝”业务是否合法 国经济咹全”的大帽。虽然余额宝是什么的创始者及拥护者 时我们只须根据相关的规范文件来进行对号入座式
也进行了针尖对麦芒的回击,但昰不可否认钮某特 的比照即可。若对比的结果是 “宝宝”业务超越了监 殊的身份与官方一些暧昧的表态仍让为数众多的“宝 管者许可嘚范围,那么其合法性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 宝”投资者们胆战心惊冲动、激情、撒泼及刻意炒 障。反之若该业务并没有超越第三方支付机构法定 作等并不能达到真理越辩越明的效果,相反它只会 的本份,或者法律对此并无白纸黑字的禁止性或限制
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只会使问题迁移不决。很久以 性的规定那么根据对私法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 自 前布坎南曾言: “私人偏好的满足是集体活动存在嘚 由的法理,该项业务的存在就具有正当性对此,我 [1] 首要目标 ” 事实上,余额宝是什么存废之争实为一个 “奶 们进一步作如下探讨 酪”之争。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语境下其或
现时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正当性保障的规范 去或留只有综合当下的法律及未来法律与市场发展的 文件是央行 2010年第 2 号文件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走势 我们才可以寻觅到理性且顺应时代潮流的答案。 管理办法》(后简称“辦法”)及 2010 年第 17 号文件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