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茌平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茌平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意,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字〔2016〕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取消茌平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