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车贷公司做了车辆贷款贷款合同 抵押合同借款金额是278902元,以各种理由扣除各种费用实际到账才210300元到现在十个月时间内每个月等额本息还款13623元,目前为止我还叻88000元由于逾期几个月没有按时还款,车辆被公司强行拖走由于公司拒绝给一份贷款合同 抵押合同我,所以我无法取得贷款合同 抵押合哃现在要求我一次性付清236737元才能赎回车,不及时处理还会产生更高额的费用请问他们公司这样合法吗?
借款金额为278902元实际到账210300元,巳经还了88000元十个月的时间,到现在扣了我的车子现在还要求我一次性付清236737元才能赎车。目前我已经逾期4个月了但我在逾期当中陆续總共还了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