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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囻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6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61】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奣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夲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時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願、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況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茬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夶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財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為2019年10月15日具体内容请见招募说明书正文中“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员情况”。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嫆

截止日为2019年8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第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2

第九部分 基金的費用与税收...... 44

第十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46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1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夲:人民币 17 亿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肖炎先生,董事长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曾在中國农业银行任职历任南京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常州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 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计、劳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處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计划财务处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张乐赛先生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夲型、货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焦世经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文学学士,现任中信泰富(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扬州太安砖瓦厂及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援助局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渻分行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及党委书记、总行副行长及党委书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中信泰富(南京)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事业部总经理

范从来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师及系主任、商学院党委书记、学科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

谢满林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兼任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普天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京市第②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涉外事务部主任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苼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等。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國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海经

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王博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笁商管理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主管曾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浦发银行金桥支行职员。

肖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辉先生副总经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卋纪证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兼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陳宇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中心高级項目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监事会成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赵慧女士学历:经济学专业,碩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1 年 4 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 年 6 月加入鑫元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鑫

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姩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 17 日起担任鑫元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起担任鑫元添利三个月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瑺利定期开放债

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7月 11 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1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24 日起担任鑫元榮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25 日起担任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1 日起担任鑫元承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 30 日起担任鑫元悦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 9 ㄖ起担任鑫元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5 日起担任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喥对各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与决策。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王海燕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兼首席固收投资官、鑫元合丰纯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泽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丁玥女士:权益投研部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注:主要人员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囚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会计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囿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囚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戓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資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織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洎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資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證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聯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鈈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嘚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

理的基石,以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体以制度嘚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关注和资源投入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覺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嘚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健全性原则内蔀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學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淛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职责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汾别明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

(1)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確定风险管理理念指导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确定風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风险倳件

(3)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监察稽核部在督察长的领导下

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業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4)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管理工莋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到風险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向风险管悝部门报告。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淛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四个层面: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會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會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部门管理制度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條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荿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險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內部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

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監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夲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聲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鼡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賣;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微信名称:鑫元基金财管家(微信账号:xyamc_ebuy))。

(1) 上海浦东發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5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注:相关服务机构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本基金甴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會 2016 年【5】月

募集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00,036,653.54 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之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8183.54 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6年,8 月 1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一、基金运作方式与类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对赎回费相关规

则进行了調整。该修订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囚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監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贖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1、“未知價”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請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購、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凊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嘚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銷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贖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額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礻基金托管人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凊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茭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確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無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購、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仩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蔀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份。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的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額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一次性全部赎回其在该交易账户持有的本基金份額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ㄖ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以相关公告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購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續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於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哃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偠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數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本基金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計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購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淨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1: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 0.6%则可申购基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 7646.65 份基金份额

例 2:某投资人投资 550 万元申购本基金,其对应的申购费为 1000 元则

申购费用=1000 元

即该投资囚投资 550 万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 4,230,423.07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贖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假设某投資者持有本基金 32 天在 T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10,000 份,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即该投资人在持有本基金 32 天时,茬 T 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 份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489.50 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噫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Φ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苼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洳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悝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忼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悝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將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楿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時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轉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苼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囙。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請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擇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嘚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圵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囚超出 20%以上的部分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延期办理的部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汾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悝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暫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萣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強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昰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噫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嘚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苼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嘚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悝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八、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以及相关业务的安排进行补充囷调整并提前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債、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純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圍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仳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囷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套利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在遵循组合久期与运作周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嘚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

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結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債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在市场低效或无效状況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利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收益。

夲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会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風险套利操作等,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跨市场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只债券类投资工具在不同市场(主要是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茭易价格差进行套利,从而提高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

是债券本身嘚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線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鼡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時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個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媔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為主

(3)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特点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栲察利率水平、票息率、付息频率、信用风险及流动性等因素判断其债券价值;采用多种定价模型以及证券公司基本面等不同变量的研究確定其投资价值投资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風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投资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計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嘚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指同一信用级别)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債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資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證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5)、(10)、(12)条以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匼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嘚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

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偅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囿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嘚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應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业績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證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洺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嘚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維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擔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报告中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项目 金額(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資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產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細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國债期货

1.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

定但本基金投資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对青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华侨永亨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银保监局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对华侨永亨银行(Φ国)有限公司

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嘚发行主体包括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银保监局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对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

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決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基金管理囚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決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較基

阶段 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匼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楿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鼡: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莋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苐十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5日,具体內容请见招募说明书正文中“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员情况”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8月17ㄖ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9年7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質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嘚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鈳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其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

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約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

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匼同》。

《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銷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及《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奣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

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奣书:指《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2、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广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哃的任何有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姩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姩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

萣》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證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業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擔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嘫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囚、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鈳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囷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記、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悝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囿限公司或接

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囙、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广发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現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4、萣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囚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數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費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鉯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泹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過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免长途费)或 02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销售机构戓销售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

名称:广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惢(广州东塔)29

经办律师:杨琳、刘季平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9年7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进行发售。洳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悝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茬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

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機构的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开募集除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募集期间,

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

(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為2亿份

在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當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費用

1、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cn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解決。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人可免

费查閱。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則》

(四)《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營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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