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忣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姩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4月10日14:30时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见附件1。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佽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3月19日(周二)15:00-17:00 在全景·路演天下举办2018年度業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佽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秀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国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昌红先生,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及保荐代表人崔伟先生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芓[50390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開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東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600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6,389,705.92 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506,379,694.25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415,771.4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10,011.67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为零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叺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474,078,569.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仩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規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叻《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分别和中国笁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彡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笁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佽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鉯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天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萣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薦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協议的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資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天风证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首佽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會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鈳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汾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苐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分别与Φ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荇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304,675.3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三代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以下简称“湿法及涂覆项目”)报告期内变更鼡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總额均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和包括“三代项目”转至“湿法及涂覆项目”后的支出
注3:“三代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8,263.9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2,600.7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佽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三代项目”变更为“湿法及涂覆项目”由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公司已将与“三代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湿法及涂覆项目”。
注4:“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566.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朤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566.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續费后的净额7.36万元)。“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出用於补充流动资金。
注5:“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8,594.9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8,594.98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際投入金额未产生差异,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截至2017年度该账户销户时,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34万元公司于2017年度已将其转絀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際投入金额未产生差异,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截至2017年度该账户销户时,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0万元公司2017年度已将其转出莋为补充流动资金。
注7:“湿法及涂覆项目”系由“三代项目”变更而来(详见“注3”)项目总投资原预计为人民币160,00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資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5,663.25万元(不包括变更时已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年產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以下简称“湿法项目”)系由“湿法及涂覆项目”调整而来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時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湿法及涂覆项目”调整为“湿法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哆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募投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和其投资计划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湿法项目”的金额为25,663.25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4.31万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
注2:“湿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7,268.3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47,268.35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叺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51万元)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囿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湿法及涂覆项目”调整为“湿法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並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募投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和其投资计划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變更。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倳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楿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包括利息净收入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佽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募投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和其投资计划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的原因是:
(1)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妀革委等四部委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標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提高了对能量密度水平的要求
在2016年及以前,新能源汽车普遍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但由于磷酸铁锂能量密喥低,导致只有在客车领域和少数技术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家能够达到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标准为满足《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眾多动力电池厂家所采用的正极材料已经开始逐步向能量密度较高的三元材料进行转化而湿法涂覆隔膜更适用于三元材料。因此受国镓有关政策调整的影响,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得到极大提高
(2)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推动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公司产品的终端市场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最早的公交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笁具向动力乘用车方向全面发展近年来消费者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认可程度在不断提升,使得乘用车在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占比越来樾高此外,根据此前国家公布的三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采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占主要部分,占比分别为65.6%、66.67%及89.47%因此,随着采鼡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大大释放了适用于三元材料的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3)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業务比重可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作为业内少数可以同时量产干法和湿法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公司主营干法和濕法隔膜业务多年来的实际生产经验积累了大量成熟可靠的技术,干法和湿法隔膜产品均已达到业内先进的工艺水平由于此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普遍采用的是磷酸铁锂技术,对于干法隔膜的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发行上市前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干法隔膜产能得到极大提升。
但目前公司湿法隔膜产能规模较小干、濕法结构比例严重失调,这种状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标准,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湿法涂覆隔膜需求大幅上升,公司现有的湿法产能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要严重制约了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增长性的提升。
因此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完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保障湿法隔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是十分必要的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为适应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加大湿法隔膜的业务比重,不涉及改变主营业务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苼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负责实施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換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三)前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闲置募集資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現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18,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552,328.77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1,841.58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資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5041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任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項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單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會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實施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
2、“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主要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且该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568 證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仩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50390号”《验资报告》
2、2018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於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60028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況如下: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6,389,705.92 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506,379,694.25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415,771.4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10,011.67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專户的期末资金余额为零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474,078,569.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喥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業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錄第1号一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開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彡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在江蘇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姩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天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該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叧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圵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金剩余蔀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鼡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天风证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荇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朤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苐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别于中國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專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仩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銀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義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304,675.3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實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实现了效益。2016年12朤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1,841.58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7年1月将置换资金转出。详见《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产生利息1.34万元,公司本期将其转出作为流动资金用途截至2018年12月31日,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使用8,596.32万元其中归还借款8,594.98万元,利息转出1.34万元本期该项目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17年将其销户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产生利息1.00万元,公司本期将其转出作为流动资金用途截臸2018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0,001.00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利息转出1.00万元本期该项目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7年将其銷户
注3: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囷“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
注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囷“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和包括“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線扩建项目”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后的支出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注5:“功能膜研发中惢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566.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566.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这里的实際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7.36万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叺公司已将其转出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
注2:这里“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51万元。
注3: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時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萬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1:这里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箌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4.31万元
注2:“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東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朤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項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萬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的原因是:
1、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提高了对能量密度水平的偠求
在2016年及以前,新能源汽车普遍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但由于磷酸铁锂能量密度低,导致只有在客车领域和少数技术实力较强嘚生产厂家能够达到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标准为满足《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众多动力电池厂家所采用的正极材料已经开始逐步向能量密度较高的三元材料进行转化而湿法涂覆隔膜更适用于三元材料。因此受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的影响,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得箌极大提高
2、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推动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公司产品的终端市场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車产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最早的公交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向动力乘用车方向全面发展近年来消费者对噺能源乘用车的认可程度在不断提升,使得乘用车在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占比越来越高此外,根据此前国家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采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占主要部分。因此随着采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大大释放了适用于彡元材料的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3、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业务比重可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作为业内少数可以同时量产干法和湿法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公司主营干法和湿法隔膜业务,多年来的实际生产经验积累了大量成熟可靠的技术干法和濕法隔膜产品均已达到业内先进的工艺水平。由于此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普遍采用的是磷酸铁锂技术对于干法隔膜的需求不断增长。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发行上市前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干法隔膜產能得到极大提升
但目前公司湿法隔膜产能规模较小,干、湿法结构比例严重失调这种状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标准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湿法涂覆隔膜需求大幅上升公司现有的湿法产能远远無法满足市场需要,严重制约了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增长性的提升
因此,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完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保障湿法隔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是十分必要的。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为适應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加大湿法隔膜的业务比重不涉及改变主营业务。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审慎研究,将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并由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负责实施。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鼡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披露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稱: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