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股东其它分公司的股东

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6日2003年年终会计提供给公司其他股东的年度财务报表有纳税金额和6.6%税率说明,全年公司亏损4万余元公司2002年已亏损5万余元,股东没有从公司分到1分钱
2004年10朤月公司换届后,股东怀疑他二人有侵占、挪用公司资金行为向公安局报案
后经公安局经侦人员调查、取证及12月委托司法鉴定所查证、審计,侦破其有偷税、侵占、挪用公司资金行为并将公司销售资金转移到外地银行隐匿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11月上旬被公安局拘捕,2005年2月取保候审
2009年4月经检察院起诉公司,法院判决公司前法人和会计犯共同偷税罪被判1年(缓刑年)并各处罚金6万元。判单位犯罪处罚公司罚金約16万元我们3个股东2002、2003年没有从公司得到1分钱,也没有因刘某、于某的偷税而分得了哪怕1分钱的非法所得当初的报案人为什么还要和偷逃税的当事人交几乎一样的罚金?这合法吗敬请详细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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