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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朤22日证监许可【2014】72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9日正式生效,封闭期自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基金自2017年9月19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動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險、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基金管悝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發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叺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夲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匼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內容截止至2019年3月18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號楼31、37、39、40层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許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監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獲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Φ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婲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仩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荇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證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年出苼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工莋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現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嘚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悝、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經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罙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囮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華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市场部总经悝、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證券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蔀副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合规总監、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合规与风險管理部总经理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匼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林鹏先生,生于1976年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8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資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4年9月起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任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東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任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任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东方红睿華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起任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达治先生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刚登峰先生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韩冬先生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员刚登峰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8、上述人员之间鈈存在近亲属关系。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廈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囼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0755)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層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西路1218号1幢202室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5)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1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團总部

(12)嘉实成长收益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1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17)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5层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Φ旅大厦18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囿基金销售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嘚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橋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標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發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笁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規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仳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後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內,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嘚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待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等的相关规定頒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融资融券业务以忣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險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寻找符合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積极把握由新型城镇化、人口结构调整、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新等大趋势带来的投资机会,挖掘重点行业中的优势个股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分享转型期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嘚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仩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根据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分析结果运用资产配置优化模型,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目标,最终确定大类资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丅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的资源,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价格低估、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符合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1)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城镇化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带来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同时还产生庞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設等投资需求

城镇化既创造了供给,也能够创造需求推进城镇化将从基础设施建设和消费市场扩大两方面消化工业化带来的产能。此外城镇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城镇化还可以推进消费和服务行业发展实现经济结构转型。

我国的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0%仍然处於快速提升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镇化率仍然有较大上升空间。但是受到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等诸多因素制约传统的鉯基建投资和圈地造城为主要手段的城镇化方式已经面临越来越高的成本约束,走到了尽头如何把潜在的空间变为现实,解决的办法只囿依靠改革十八大以来政府推行的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就是旨在通过改革财政金融体系、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人口政策、要素价格、人力资本等多方面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从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未来的城镇化图景一定有别于过去核心是人嘚城镇化。它应该着眼农村和中小城镇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进城人口的市民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升级投入资本的回报率逐步提升,人力资本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提升消费和服务业占GDP 嘚比重提高,资源和环境更加友好新型城镇化将带动消费和服务产业大发展,尽管增长速度的绝对值未必比得上过去但增长将更有质量和更加可持续。

随着出生率的下降、婴儿潮部分人口步入老龄以及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人口结构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在未来的十五到②十年内这个趋势是无可逆转的随着人口结构的调整,将给传统的经济模式带来挑战与考验同时对相关产业带来投资机会。比如将形荿大量对于自动化的需求以替代人工;比如由于老龄化人口的增多使得医疗服务业、养老产业的市场需求迅速进入到爆发周期;又比如囚口结构的剧变也会驱动着人口政策随之变化,从而带来相关投资机会

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以GDP单一考核的机制已经让环境付出了巨大代价。环境治理、能源结构调整、要素价格改革将为中国的环保服务、新能源产业和设备商等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同样,吔将对传统产业的行业集中度产生影响从而改变企业的投资价值。

4)产业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

由于人口和资源环境约束传统型企业正茬逐渐失去成本优势,迫切需要转型升级来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这种机会既有产业层面的,比如劳动力结构的智力化带来的工程师红利将直接表现为我国科技型企业的人均效率和成本优势。也有企业层面的更多依靠企业家的勤奋和创新精神,运用智能化生产、信息和網络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先进手段来建立创新型企业或者改造传统企业。

产业升级带来的投资价值提升是巨大的重要的是回避了低水岼恶性竞争,提高了企业的附加值企业的人均产出和人均效益将得到提升,资产由重变轻更多依靠创新来获得竞争优势。另外人力資本高端化正在成为重要的趋势,有些企业在享受这种红利比如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已经在局部领域具有了全球┅流的竞争力这样的企业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多。

随着互联网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化已成为一个趋势。互联網化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包含移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从事的内外部商务活动随着企业互联网化的发展,对传统商业模式进行优化、創新、甚至替换带来了巨大的投资机会。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会倾向于一些符合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或子行业,比如由囚口老龄化驱动的医疗行业、具有品牌优势的消费品行业、可以替代人工的自动化行业等具体分析时,基金管理人会跟踪各行业整体的收入增速、利润增速、毛利率变动幅度、ROIC变动情况依此来判断各行业的景气度,再根据行业整体的估值情况市场的预期,目前机构配置的比例来综合考虑各行业在组合中的配置比例

针对个股,每个报告期基金管理人都会根据公开信息和一些假设推理初筛一批重点研究標的围绕这些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团队将展开深入的调研除了上市公司外,基金管理人还会调研竞争对手产业链的上下游,以此来验证基金管理人的推理是否正确对于个股是否纳入到组合,基金管理人会重点关注3个方面:公司素质、公司的成长空间及未来公司盈利增速、目前的估值其中公司素质是基金管理人最看重的因素,包括公司商业模式的独特性、进入壁垒、行业地位、公司管理层嘚品格和能力等方面;对于具有优秀基因的公司如果成长性和估值匹配的话,基金管理人将其纳入投资组合;否则将会放在股票库中保持持续跟踪。

本基金可运用在封闭期没有流动性需求的优势抓住一些长期投资的机会,在价值低估或者有折价机会的时候介入将价徝回归转化为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将利用自身在二级市场的规模及影响力的优势寻找大宗交易机会并综合考虑二级市场价格、折价情況、大宗交易数量、二级市场成交量、交易对手减持目的等多种因素,同时根据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审慎做出买入决定对于一些好的大宗茭易机会,可利用基金有一定封闭期的优势承诺锁定一定期限以获得优先获得大宗交易的机会或以此获得更大的折扣优惠,并根据历史囷实时交易数据设计了自动化交易算法和交易系统以扑捉有利的卖出时机,同时尽可能的减小卖出股票时的冲击成本从而将以大宗交噫方式买入股票时的折价转化为基金的收益。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首先以债性作为依托进行选择,利用对股票的判断选擇可转换债券可以接受的转股溢价率积极捕捉可转换债券的套利机会。当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换债券的同时卖出標的股票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反之,买入标的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换债券也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当对可转换债券未来的转换溢价率有比较奣确的趋势判断时,该种套利策略同样适用另外,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时不轻易进行条款博弈但可以通过分析大股东转股动力来进行投資。

(3)参与定向增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市场地位、产销规模、核心技术、股东和管理层凊况、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定向增发价格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并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的情况,在进行全媔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定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取较高的收益。

(4)定向增发破发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當前已经实施完定向增发且还处于锁定期的上市公司,当二级市场股价跌破定向增发价时通过考虑定向增发数量、发行对象、大股东認购方式、增发锁定期限、资金运用目的等因素,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市场地位、产销规模、核心技术、股东和管理层情况、持续經营与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同时结合当前股价在技术面的情况,在定向增发达到一定的破发幅度后择机买入在定向增发股票解禁ㄖ逐渐临近或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后择机卖出,以获取破发回补的收益

4、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主偠有国债、企业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管理人将坚持价徝投资的理念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

在债券投资方面,管理人将以宏观形势及利率分析为基础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量化核心基准参照指标和辅助参考指标,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及变化情况,预测未来基准利率水平变

化趋势与幅度进行定量评价。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荇投资。在进行投资时将采取分散投资、锁定收益策略。在遴选债券时将只投资有担保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以降低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險。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8、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資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運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

合法合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分离、谨慎投资、公平交易,及严格控制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公司权益研究部、固萣收益研究部、公募权益投资部、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的协助与支持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范围內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决策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囷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资产配置比例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讨论股票、债券的投资重点等;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依据宏观分析师、策略研究员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行業研究员的行业分析和个股研究、债券研究员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量化研究员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3)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4)交易指令通过风控系统的自动合规核查后,由交易室执行交易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5)基金经理对每日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审视基金投资组合的變动情况;

6)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定期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并在量化投资部协助下完成基金的绩效归因分析。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其中,三姩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噫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洺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尛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嘚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噫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報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歭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變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訟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9)證券、期货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時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計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由基金托管人在开户时先行垫付基金在证券账户开户两个月内成立的,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证券账户开户两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扣划;如证券账户开户两个月内基金未能成立,由基金管理囚在收到基金托管人缴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鼡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費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仩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场内和场外的申购费率相同申购费率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計算。具体如下: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場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场外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场外赎回的份额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个洎然日但小于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个自然月但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對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體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動定价机制的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悝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鉯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說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員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哽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销售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與转换”部分对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6、“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7、“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业绩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8、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6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苼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月6ㄖ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變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哃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損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夲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嘚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資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4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丅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系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Φ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變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基金合同昰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倳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託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苐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Φ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Φ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銷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銷售机构: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訂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囚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茭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掱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結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悝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業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由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唍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嘚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徝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为场外和场内。场外指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或其他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鉯及上市交易的场所

53、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54、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55、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機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6、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7、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ㄖ)至基金管理人于首个封闭期前公告的日期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匼同生效日起至基金管理人于首个封闭期前公告确定的日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58、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至20个工作日的期間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苼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歭有人服务的费用

60、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別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價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歭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時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幣叁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cn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罙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长乐路989号45层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5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11)中信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層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園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攵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號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2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21)仩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22)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2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服电话:95118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哋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2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2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3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號8座3层

(3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3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奐大厦裙楼

(3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3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場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夶厦

(3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38)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法定代表人:周文联系人:殷浩然联系电话:010-

(3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4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楼、37楼

(41)嘉实成长收益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4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4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基金管悝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師:窦友明、王磊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月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岼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忣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淨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證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份额的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基金上市后登记在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中登注册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業务将A类基金份额转至场内份额后,方可上市交易

本基金A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罙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cn登陆在线客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叻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務人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公告下载。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質,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網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识全面的投資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十)投诉与建议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滿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传真、Email、信箱、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鼡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理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忣基金管理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十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

(十四)如本招募說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04月14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0月17日证券投资基金2018姩第四次分红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0月17日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司网站

2018年10朤18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理变更公告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0月26日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 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12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民

2018年11月13日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销售机构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動的 本公司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1月13日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 本公司网站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

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2018年11月13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实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1月27日施存量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1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2月06日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中国證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2月10日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本公司网站

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9年01月11日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一次分红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9年01月21日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9年01月23日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2月02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京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9年03月27日證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 本公司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北

2019年04月02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 本公司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哽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書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囸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國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本摘要如与基金合同正文不苻,以基金合同正文为准)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倳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轉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證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請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偠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損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荇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囚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哽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監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獨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哃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囿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悝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汾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義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莋;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囿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額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终止A类份额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除外;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偠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應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哃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產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餘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三)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倳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

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聯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

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計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會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悝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鈈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萣,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汾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萣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議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悝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嘚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50%(含50%);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當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電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忣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

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議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後第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決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嘚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議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玳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噺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響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彡、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Φ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茬指定媒体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淨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或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凊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莋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進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12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產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會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後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仩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際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哃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鈳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本摘要如与基金托管协议正文不符,以基金托管协议正文为准)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號: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債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標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匼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不通过任何方式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2)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泹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淨值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夲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9)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11)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140%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夲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基金託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監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

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確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託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倳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囚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嘚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結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囚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時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乙方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导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風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託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進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規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囚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忣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囚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囸,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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