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玛纳斯县楼房出租县法院司法救助温暖刑事被害人
近日新疆玛纳斯县楼房出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铂又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刑事被害人亲属加某某手中,使一度陷入困境的、涉执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加某某一家在寒冷冬天里又燃起了新的生活希望。
这是一个不幸的事件2007年11月14日晚,被告人巴某某(哈萨克族)在玛纳斯县楼房出租县清水河乡其兄弟家与其哥哥叶某某(哈萨克族)在喝酒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后来被告人巴某某躲到里间的房子里受害人叶某某又拿着随身携带的刀子追到巴某某跟前与其继续争吵,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巴某某情急之下用刀子捅到了受害人叶某某的肚子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玛纳斯县楼房出租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4日作出(2008)玛刑初字第10号刑倳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巴某某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叶某某(受害人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