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用于测试长期使用后电池的嫆量衰减程度所有用于测试的电池样品,必须充满电而且电池应为制造出来半年内的新电池。 除非有另外规定电池应在一个标准大氣压条件下进行试验。 5.1.3充电方法与电池应用(25℃) 注:1.经常在超出15℃~35℃温度范围使用时应以25℃为中心点,按表中要求对充电电压进行 補偿修正 2.电池充电时,电池倾斜角(偏离垂直向上方向)不能大于90o3.电池循环使用后采用分阶段充电,最大电流不超过上表,时间不低于10小時。 5.1.4放电终止电压: 5.2.测试方法与性能
6.1.电池使用后应该马上充电 6.2.充电电流不得大于1.2A,循环使鼡时充电电压为7.4V~7.5V;浮充使用充电电压为6.75V~6.9V。 6.3.电池充入放电容量的110%可使电池充满电。 7.1.不要使电池长期处于放电状态 7.2.不要让电池在开路電压低于6V的条件下保存。 7.3.为避免电池过放电电池放电终止电压要≥4.2V。 8.1.电池贮藏时应拆除用电设备,或断开充放电线路并置于干燥阴涼处。 8.2.电池贮藏过程中请依照以下进行补充电: 9.1不要打破电池,电池电解液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对皮肤和衣物有腐蚀作用。 9.2.不要使电池短路电池短路时,会导致机器损坏、电池发热、发生危险 9.3.不要把电池投入火中,投入火中会引起电池爆炸 9.4.不得捣毁电池,捣毁电池會使电池的安全结构受破坏 9.5.避免电池正负极反接,正负极反接会使电池爆炸 9.6.不要使电池过充电,并防止过大的电流放电 9.7.不要破坏电池密封结构,电池密封结构受到破坏后会引起电池漏液、火灾甚至爆炸。 为确保安全、确保电池的性能、应严格遵守使用上的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