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退休工人异地转医保在异地居住,生病住院了,产生的费用已垫付,怎么报销?

  本报讯 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網民“匿名”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家中老人办了医保但是人在外地,无法亲自参与医保年审不知道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唏望相关部门能帮忙处理

  针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市养老局迅速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回复,凡在市养老局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度资格认证主要采取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认证。

  首次办理异地资格认证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服务大厅—下载专区—《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下载相关表格2张,分别为《湖北省咸宁市离退休人员申请异地居住登记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填写打印表格后,由本人到现居住地归属社区和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后按照表格上的详细地址寄到咸宁市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地点在市人社局大楼710室),即完成首次异地资格认证

  完成首次异地资格认证后,以后每年直接在咸宁人社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并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認证表》到居住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即可。在异地居住因高龄或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申请居住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險机构上门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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