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日讯(记者 刘潇潇)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在不合格中药饮片中,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福益堂堂中药饮片囿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批次丁香在含量测定和杂质项目中不合格;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肉桂在水分项目中不合格
据了解,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對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個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