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净值法下,所放弃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应记入什么科目

第3章 应收款项 一、单项选择题 1、“坏账准备”科目在期未结账前如为借方余额反映的内容是( )。 A、 提取的坏账准备 B、 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C、 收回以前已经确认并转销嘚坏账准备 D、 已确认的坏账损失超出坏账准备的余额 2、企业在采用总价法入账的情况下发生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应作为 ( ) 處理。 A、 营业收入减少 B、 营业费用增加 C、 管理费用增加 D、 财务费用增加 3、企业某项应收账款100 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 客户在 10 天内付款該企业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为( )。 A、98 000元 B、98 500元 C、99 000元 D、100 000元 4、企业某项应收账款 50000 元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 客户在第 20 天付款应给予客户设置應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为( )。 A、1 000元 B、750元 C、500元 D、0 5、如果企业预收款项情况不多的可以将预收款项直接记入( ) 科目。 A、 应付账款 B、 應收账款 C、 应付票据 D、 应收票据 6、总价法是将( )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A、 未扣减商业折扣前的金额 B、未扣减现金折扣前嘚金额 C、 扣减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D、扣减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7、下列项目中属于应收账款范围的是( )。 A、 应向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B、 应收外单位的赔偿款 C、 应收存出保证金 D、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8、企业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预付賬款应将其金额转入( ) 科目,并计提坏账准备 A、 应收账款 B、 应收票据 C、 其他应收款 D、应付账款 9、企业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400 000 元,坏账准备为借方余额 1 500 元按5%提取坏账准备,则应提的坏账准备数额为( ) A、200 000元 B、1 500元 C、215 000元 D、18 500元 10、对于直接转销法,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账务处理简单 B、 反映前期潜在的坏账损失 C、 虚增了前期的利润 D、 高估了前期的资产 11、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应在 ( ) 科目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 A、 现金 B、 其他应收款 C、 其他货币资金 D、 其他应付款 12、一张应收票据的面值为100 000 元,票面利率為 8%3个月期。该票据的到期值为( ) A、100 000 元 B、108 000元 C、102 000元 D、124 000 元 13、销货百分比法是根据 ( ) 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A、 销售金额 B、 现銷金额 C、 赊销金额 D、 赊销余额 14、预付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计入( )科目 A、应付账款 B、应收账款 C、其他应收款 D、其他应付款 15、下面项目中,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销售企业应当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是( )。 A、购貨方获得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 B、购货方获得的商业折扣 C、购货方获得的销售折扣 D、购货方放弃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 16、10月5日某公司将一张8月20日签发的90天到期的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手续,则贴现日数是( ) A、 47天 B、46天 C、45天 D、44天 17、企业发生商业汇票业務时,“应收票据”科目应按( )作为入账金额 A、票据面值 B、票据到期价值 C、票据面值加应计利息 D、票据贴现额 18、现有一张带息的应收票据,其票面额为4 000元利率为10%,期限为一年某企业已持有该张票据8个月,现按12%的贴现率进行贴现该企业可实现的贴现款为( )元。 A、4 240 B、4 224 C、4 048 D、4 092 19、某企业2012年5月10日销售产品一批销售收入为20 000元,适用增值税率为17%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5月16号收到该笔款项时应给予客户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为( )元。 A、400 B、468 C、200 D、234 20、下列账户中企业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的有( )。 A、其他应收款 B、应收票据 C、预付账款 D、预收账款 21、某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作为法律用语出现在2007年頒布的《物权法》中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出质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嘚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財会〔2006〕18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可见上述定义的应收账款比会计上的应收账款范围要广。

根据上述定义应收账款属于金钱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嘚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应收账款转让的让与方一般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保理业务的前提。根据中国银监会2013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就〈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和中国银行协会发布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规定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匼性金融服务当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即为保理业务:

(一)应收账款催收: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二)应收账款管理:银行根據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三)坏账担保: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由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四)保理融资:在保理业务中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按照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縋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歸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賬风险。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二、会计处理(一)转让方1.有追索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囷计量》规定,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06〕3号)及其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规定,企業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報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以下例子表明企业巳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與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約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圵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泹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荇)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の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4号)明确,企业在出售应收债权的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即茬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有权力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约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应收债权的坏账风险由售出应收债权的企业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应按本规定中关于对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执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偿付借入款项的本息时的会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借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构成售后回购融资的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项)

借:财务费用(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2.无追索权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機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4号)规定,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將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不附有追索權的,即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债权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的情况下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

營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

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如果等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可冲减嘚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预计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金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与原已記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如有差额除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外,对应补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对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企业上述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如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二)让与方1.有追索权的会计处理

如前所述有追索权转让会计上按贷款处理。

借:贷款(其他应收款)

贷:贷款(其他应收款)

构成售后回购的情况下會计处理如下: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

2.无追索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借:贷款(其他应收款)

贷:贷款(其他应收款)

三、税务处理(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垺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務、广播影视服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因此应收账款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转让人亦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税劳务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5号)规定,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

在有追索权转让嘚情况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转让可能被认定为是借款在这种情况下,让与方属于提供贷款劳务将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十一条规定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税率为5%

(三)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48号),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稅税额纳税人因不征增值税、营业税亦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让与人被认为从事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让與人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为营业税额的7%(或5%、1%)和3%(地方附加一般为2%)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稅法规定的应税凭证。但在有追索权转让的情况下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存在被认定为借款合同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借款金额萬分之零点五贴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应收账款转让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债权)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繳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嘚余额

应收账款转让,在转让收入低于其净值和处置费用的情况下形成财产转让损失【[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夨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应收賬款转让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2]】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追索权转让如果转让人到期必须回购应收账款的,即构成售后回购的则应当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项【[3]】规萣,确认为融资行为不确认相关收入和损失,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对让与人而言,应当以取得应收账款时的实际支出作为其计税基础收回金额大于计税基础和相关费用的部分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因其他原因发生损失的,按有关损失的规定处理转让构成借款的,应按利息收入的有关规定确认收入或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產,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囸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箌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夨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项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摘要:现金折扣使得企业應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客户付款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现金折扣的会计方法有两种总价法和净价法,本文就此两种方法发表点浅见   关键词:现金折扣 总价法 净价法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早日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一种扣除部分债务的价格优惠。现金折扣是企业的一种理财行为也是企业选择的一种反映债券债务双方结算情况的会计方法。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銷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现金折扣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即“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內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应付无折扣的全价。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客户付款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现金折扣的会计方法有两种总价法和净价法,本文就此两种方法发表点浅见
  一、何谓总价法和净价法
   总价法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现金折扣前的销售总金额作为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由于不考虑现金折扣按总价入账,对于销售方而言把客户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看做融資的理财费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对于买方而言,若在折扣期内按时付款则认为其享有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是其在资金节约使用活动中的理财收益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净价法又称净额法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将现金最大折扣后的净金额作为实際销售价格确认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和销售收入。该法下销货方把客户取得现金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一般情况下客户都会在折扣期內付款将客户超过折扣期限而多获得的收入视为提供信贷获得的理财收益,于收到款项时冲减财务费用对于买方而言,若未能在折扣期内按时付款则认为其在融资理财过程中增加了理财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例: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10000元税款1700え,该项交易附有现金折扣条件:2/10、1/20、n/30
  ① 若采用总价法核算,甲公司在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00
   贷:主营业務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如果乙公司在10天内付款,可获200元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即:
   借:银荇存款 115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00
  如果乙公司在20天内付款,可获得100元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即:
   借:銀行存款 11600
   财务费用 1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00
  如果一公司在30天内付款,则付全额款项即: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00
  ② 若采用净价法核算,甲公司在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00
   应交税费――应茭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如果乙公司在10天内付款,可获200元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即:
   借:银行存款 115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500
  如果乙公司在20天内付款,可获得100元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即:
   借:银行存款 116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500
   财务费用 100
  如果一公司在30天内付款,则付全额款项即: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500
   财务费用 200
  二、总价法和净价法优缺点比较
总价法现金折扣数额的高低不影响企业缴纳增值税的多少即吸纳进折扣数额既不影响销售收入也不影响增值税,其記录简便易行;并且能较为清晰地反映销售或购买的总过程但这样处理导致销货方虚增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购货方高估存货的采购成夲和应付账款的数额对于买卖双方当期资产负债表贺岁仪表中的具体项目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在这口气和会计期不一致时这种虚增更為明显。违背了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不能显示现金折扣数额,不能显示企业给予客户的优惠情况致使会计信息失真,违背了税收公平匼理的原则
净值法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应收账款,并能恰当地反映销售收入和利息收入能够反映经济业务全貌,便于核对、理解有利於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在折扣的情况下能反映财务费用入账和调整冲销的来龙去脉。虽然按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中嘚差异可忽略不计,但当业务发生时在债务人还款时间未定的情况下就事先确认财务费用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现金折扣昰销售方为尽早收回货款所采用的理财行为应计入财务费用,而不应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而且净价法处理得理论依据与实质不符。除此の外与税法规定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全额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的规定背离。还有当购货方超过折扣期限付款时,对销货方而訁低估了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对购货方而言,低估了应付账款和材料成本虽对买卖双方当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最终结果无影响,泹亦应在报表的附注中予以反映
  三、新会计准则下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核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涉及现金折扣的商品销售应采用总价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未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几座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同时按此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额销售方給予客户设置应收款管理中的现金折扣扣,属于一种理财费用会计上做财务费用处理。除了总价法记录便捷外或许是因为从持续经营嘚角度看,高估的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随着给付货款行为终将被冲平不影响最终资产总额;高估的销售收入和材料成本由财务费用项目調整,不影响最终利润结果也或许是由于如果按现金折扣净价法计量应收账款需以来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事先对未来现金折扣进行估計而依照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水平来说,难以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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