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信委: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的规定和要求在企业制定、地方核实和公示的基础上,我办对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转报的《四川盛泉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原地方公示名“四川圣德钢铁有限公司”因工商部门预核名未通过,新设企业拟定名“四川盛泉钢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下同)進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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