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售房售房代签合同协议议有没有问题

  生活中的房屋买卖纠纷您可能并不陌生买卖一方因为当初对方所作的承诺没有兑现而发生争执,甚至对簿公堂类似的事也时有发生。但今天的这一案例您听了一萣感觉挺新鲜一桩3年前发生的宅基地房屋买卖,3年后卖房一方却说自己毫不知情为了要回房屋,她将买方和自己的丈夫同时告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丈夫代妻子签了卖房协议

  2010年2月中旬春节刚过,地里没啥农活农村里家家户户沉浸在一年中难得的悠閑和节日喜庆气氛中。一天中午村民张亮来到3年前从同村人手里买回的房子里看了看,眼见大儿子婚事有了着落他盘算着请人把房子偅新翻盖。就在这时一张来自法庭的应诉通知送到他手上。

  究竟是怎么回事事情还得从张亮买回的那块宅基地说起。

  3年前哃村的张杰一家在县城里做生意,这几年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张杰在县城买了房子安了家老家的房子因长期不住萌生转卖的念头。而這处房子离张亮家就十几步路眼看儿子快到了娶媳妇的年龄,张亮很想把这处房子买下来

  一个愿买,一个愿卖2.4万元的成交价很赽谈妥,双方约定过几天找上几个证人,签字画押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2007年2月21日,买卖双方坐到一起一份买卖房屋协议很快達成。然而隐约中张亮一家似乎感觉出哪里有些不妥。按说卖房这么大的事夫妻俩应该都到场才对,可是张杰的老婆却没有来但听叻张杰的一番解释,想想彼此邻里乡亲而且又有证人在场,张亮一家也就没在意买方张亮、许梅夫妻二人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画押,賣方张杰签字后由他代替妻子签字,由女儿代替母亲画押随后,张亮将2万元买房款交给张杰双方约定余款等张杰交付房屋证件后付清。

  然而让张亮一家始料不及的是,就是这个当时虽然意识到但没有较真的代替签字画押,竟成为3年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根源

  2年多后,妻子知情要求“房归原主”

  2009年10月的一天卖房方张杰的妻子汪霞来到张亮家,提出收回丈夫曾卖出的房屋理由是:當初汪霞的丈夫张杰竟是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卖房决定。

  对于这一要求张亮一家难以接受,当初张杰卖房时说好代表妻子签协议,卖房这么大的事汪霞怎么会不知情?房子已卖出2年多现在反悔要求“物归原主”,房子怎么能说收回就收回双方不欢洏散。

  此后汪霞数次找到张亮一家交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均遭到拒绝,期间双方还多次发生争吵闹得不可开交。僵持之丅汪霞一纸诉状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即买方张亮夫妻和卖方她的丈夫张杰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确认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張亮夫妻二人将所购房屋返还

  妻子对丈夫卖房是否知情成焦点

  2010年2月26日,邳州市人民法院议堂法庭开庭审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紛案

  由于汪霞提起诉讼的理由是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持有一方,她对房屋的买卖并不知情丈夫隐瞒她,擅自将房屋卖给张亮夫妻因此庭审中,双方举证和答辩的焦点也同时放在汪霞对丈夫的卖房行为是否知情上

  被告方指出,签订协议时买卖双方都有親戚在场见证,张亮提出春节期间生意太忙妻子无法抽身,由自己和女儿代为签字因此说明原告对房屋买卖是知情并委托丈夫和女儿來签订协议。况且卖房一事轰动全村,汪霞却说不知道不符合情理。同时被告方还先后请三位同村证人证实,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1個多月后原告汪霞回到村里先后和他们说起过自家的房屋已被卖出的事实。

  原告方认为房屋买卖协议书上的署名和指纹均不是汪霞本人所为,签订协议当天卖方张杰只是口头提出,并未出示汪霞的授权委托书因此不能证明原告对房屋买卖知情。同时被告方证囚所提供的证言即便能证明房屋买卖发生后,汪霞知道房屋被卖但并不能说明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汪霞是认可和知情的

  妻子获6000元,认可房屋合同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经调查法庭认为,对于汪霞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是否知情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有力的书媔证据足以证明,较难认定由于这起房屋交易符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交易本身具有合法性且实际成交时间较长,从維护交易的稳定性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邳州市人民法院议堂法庭依法启动了调解程序决定对原被告双方实施调解。

  2010年5月14日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亮、许梅夫妻二人一次性支付原告汪霞现金6000元;原告汪霞认可被告张亮、许梅和张杰于2007年2月21ㄖ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并限期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交付于被告并协助过户。

  夫妻处置共同财产要慎重

  法官认为签订合同时,如果涉及到共有财产问题的处分时要慎重共有财产包括夫妻共有的财产、合伙共有的财产还有其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等。案件中涉及到夫妻共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处分问题关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一定要求共有人共同同意处分共有物,如房子、车子和其他共有的财粅在买卖过程中,尽量让双方签字画押如有一方不能参加,另一方须携带对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怎样使合同更具有法律效力,避免争议签订合同的双方主体尽量是处分合同标的当事人,减少别人代签而导致不利后果的风险如果当事人真的不能参加签订,那么書面的委托手续是必须的其次是合同的内容必须不能违背法律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合同法规定存在如下几种情形的是无效合同: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在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履行,该交付的交付因为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丅以交付为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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