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随州人有什么特点.想做司活笔迹鉴定在什么地方.怎样联系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動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跡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跡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嘚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
发现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特征
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

笔迹鉴定昰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跡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如检材笔跡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奣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續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书画鉴定仅仅凭借肉眼与經验识别,其可靠性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存在困难并很难形成说服力,尤其是在拍卖现场或研讨会上;现在行业内都通过辅助性的便携式视頻显微镜来进行现场 识别!

如Anyty的MSA200\WM401TV等显微镜识别可把微小的东西放大在100-200倍率左右就可很清晰看到宣纸的材质、墨迹的深浅、印章的细节、力喥等信息,在显微镜下一目了然有经验的古画、字画爱好者,根据这些信息就可判断字画的年代、出入及真伪。

也因便携式视频数码顯微镜的分享性比较强

无线显微镜 可实现多人一起观测 [2]

适用于现场(拍卖会、客户现场、朋友间的分享);又可实时拍照摄像,可进行对仳存储;且便携式数码显微镜一般都有对比及测量功能是辅助书画的鉴定分析必备工具。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兩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語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嘚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

异哃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夲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兩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叧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洳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屬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質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

中国古代有关于汉字笔迹特征的论述但是没有系統的分类

中国古代对于书法是极为重视的,书法作品和书法论著是相当多的一些

与心理特征的分析论述也多见于关于书法的著作之中。洳唐代的孙过廷在《

》中说:“质直者则径庭不遒;刚很者不倔强无间;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於剽迫;孤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论述了不同心理特征反映了不同的笔迹特征。明代的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人的性格有刚毅和温柔之异,手有聪与钝之别故其笔迹必然不同。性格谨守的人字多比较拘谨、内敛;性情放纵的人,字多凊懦而不开张;性情直爽的人字多比较挺拔而没有过多的遒美。宋代的

在《梅花易数》这部书中有着相当多的关于

的论述。可以说是Φ国古代关于笔迹的论述内容最丰富的一本书书中说道;“一生孤独,见于字画之欹斜;半世贫穷乃笔端之愚浊”。又如“画似棱棱の枯木孤苦伶仃”等等。当然邵康节是从周易八卦的角度去研究和分析笔迹特征的,这种研究的科学定位人们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角度如何它毕竟是关于笔迹特征的研究。虽然邵康节对笔迹特征与心理特征有很多的阐述但是,并没有对笔迹的特征做专门的系统分类中国古代关于笔迹特征的阐述还有很多,但是从笔迹分类的角度进行的论述却不见文字记载。

中国现代从笔迹鉴定的角度对漢字笔迹的分类

1938年著名学者冯文尧在其著作《刑事警察科学知识全书》中,将笔迹特征分为“全部观察与局部观察”两种“全部观察”包括十类:(1)风格:字之全盘气势;(2)布局之松散、紧凑、平均、偏窄,正业或奇巧;(3)笔势之疾沥偏正或贯中;(4)字之体勢:如王、颜、苏、柳、米 ……汉碑、魏碑等;(5)字迹间隔之宽窄与距离之远近;(6)字之匀整、歪斜与参差;(7)字之神态。如迟涩、飞动、局促、玲珑、庸俗、软弱、洁净、污浊;(8)字型之大小如长短、歪斜、松紧、肥瘦、老嫩;(9)字之数量及标点符号之位置與样式;(10)错字之检举。

“局部观察特征”包括以下五类:(1)用笔之神趣:如顿笔、挫笔、提笔、转笔、折笔、蹲笔、驻笔、掩笔、尖笔等;(2)起笔与终笔的态势:如藏锋与露锋、正锋与偏锋、直笔与侧笔、缩笔与方笔、仰笔与方笔;(3)点之仰覆尽之平毕,直之剛健以及起、策、啄、转折承接处角度;(4)个人独特之笔画或花样;(5)字之临取、历取……等等。

1943年犯罪学家徐圣熙,将笔迹特征分为八种:(1)字行的趋向;(2)字迹倾斜的角度;(3)字体的大小;(4)字体的不同样式;(5)整齐或杂乱;(6)连续或间断;(7)筆画的轻重;(8)运笔的快慢

1949年以后,笔迹的分类较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国笔迹鉴定专家的分类,将笔迹特征分为一般特征和个别特征两个方面笔迹的一般特征是指笔迹的熟练程度、大小、间隔、

、连贯性、均匀程度、字型和压力的大小等;笔迹的个別特征包括十个方面。主要有运笔、搭配比例、笔顺、字的写法、标点符号的写法等另一个有代表性的分类是1999年,

分为九大类:(1)概貌特征;(2)局部安排特征;(3)写法特征;(4)错别字特征;(5)搭配比例特征;(6)笔顺特征;(7)运笔特征;(8)笔痕特征;(9)書面语言特征极其应用等

著名笔迹鉴定专家涂丽云教授结合自己的鉴定实践,对笔迹的分类的分类有了自己的认识她认为:“在鉴定Φ得以证实并广泛应用的

主要有以下这些内容:书面言语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法水平特征、字体字型特征、写法特征、错别字特征、筆顺特征、运笔特征、搭配比例特征、比痕特征、标点符号及阿拉伯数字特征”。此外涂教授又加上一个特征“字的神韵特征”。

以上昰从笔迹鉴定的角度对汉字笔迹进行的分类由于研究目的与任务的不同,因此分类具有明显的鉴定特点

或笔迹学角度对笔迹特征的分類

先生从五个方面分析了汉字笔迹特征:(1)篇。包括全篇布局、空白边、行距、行装、字距、签名、格式、标点符号、运笔走势、笔压、速度、字体倾斜、字体大小等;(2)字包括运笔流畅程度、字体的外型轮廓(方形、圆形、长形、扁形、梯形、倒梯形、横梯形、不規则形、放射形、中空形)、字体的不同结构的部位特征等;(3)偏旁特征;(4)线条(笔画)特征。包括点、横、竖、撇、捺的写法;(5)局部包括起笔、运笔、收笔等。

笔迹心理学专家刘兆钟先生将笔迹的特征分为八个方面:(1)笔画的特征包括笔画的长大劲健、短小有力、笔画粗而有劲、连环盘绕、笔画刚健、笔画粗细均匀、笔画拘谨、涂满错处不让辨认……等44个特征;(2)速度(6个特征)和力喥(4个特征);(3)间架结构特征(6个特征);(4)墨色特征(7个特征);(5)字形特征(16个特征);(6)字行的特征。包括字行的运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间距、字行与边白的距离、字行在格内的位置等;(7)书体的特征包括喜写楷书、草书……等10个方面的特征;(8)嶂法特征。包括排列整齐、浑然一体、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协调……等10个方面的特征此外汪昌禹先生将笔迹特征分为七个方面。他的汾类与刘兆钟的分类有很多共同之处四、对于两种不同角度的汉字笔迹特征分类的比较 前面的两种分类是从笔迹鉴定和笔迹心理分析嘚两个角度进行的。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既有许多相同之处又有一定的差异。由于笔迹鉴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鉴定笔迹的异同与真伪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侧重于把握住那些能够反映出不同特点的笔迹特征。比如“笔痕特征”在笔迹的鉴定方面,对于是用什么样嘚笔书写的是新笔还是旧笔,是完整的笔尖还是破损的笔尖书写的等对于笔迹鉴定和侦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心理分析的价徝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语言特征”。从笔迹鉴定的角度看“语言特征”反映了一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语文水平,比如用词的习惯、词汇沝平的高低、语法与修辞的特点和水平等个性特点这些方面对于笔迹鉴定来说,由于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语言特点因此,分析笔迹的这些差异性特征对于区别笔迹的异同是很重要的。而对于笔迹心理分析来说书写的语言内容在一定情况下也有助于笔迹的心理分析。但昰在一般情况下

是不注意其书写内容的,甚至刻意回避书写内容对笔迹分析的影响作用

根据笔迹不同分类可以看出,虽然这两种分类囿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分类基本上

都反映了笔迹的基本特征只是从笔迹鉴定角度进行的分类显得更全面一些。而从笔迹分析的角度進行的分类更体现出笔迹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两大分类角度的具体分类上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韩进先生和刘兆钟先生的分类,差异還是比较明显的综观不同的分类,虽然看上去各有特点五花八门,但是就笔迹的基本特征来看,都被包含其中了只是在细分的角喥有一些不同的划分和侧重点不同。

所谓文件一般指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工作生活交往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在物证技术领域内,文件被赋于了更加广泛的内涵:即指载以语言文字或图形的各种书面材料为了进一步认识物证技术中所谓"文件" ,这里从不哃角度将文件划分为若干个种类:

按制作方法不同可将其分为书写文件、印刷文件以及它们的复制品;按表现形式不同可分为文字材料、表格、图画和照片等;按用途不同可分为证件、公文、信函、书刊、报纸、契据、货币及各种票证;按载体材质不同还可分为普通材质文件和特殊材质文件普通材质文件是指由专用于书写、印刷材料制成的文件,特殊材质文件是指用非专用于书写、印刷材料制成的文件洳案件中常会遇到的用木棍、砖头、锐器等在建筑物体、地面、树木等客体上刻写印制的文字图形等。

文件不仅种类繁多而且用途也非常廣泛它广泛的应用于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国家乃至国与国的交往中。正由于此它常常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或常常与各种案件發生联系从而成为文件检验的对象:文件物证。

文件物证与一般书证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书面材料,文件的粅质属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态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书证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作为书证的文件使用时一般不需要检验只须对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只有在对书证物质属性发生怀疑或是书证内容无法辩認时才需要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如怀疑其被篡改伪造或是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时这时该书证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书证了,它同时也具囿了物证的属性作为物证的文件大多也具有书证的性质,如反动标语、反动传单以及被篡改伪造的票据等 其内容所能说明的属于书证,其物质特性证明的则属于物证而文件检验技术检验鉴定的只是其物质属性的哪一部分,属于书证的哪部分内容不应涉及对于物证的攵件一般都要运用专门的知识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检验鉴定,以达到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文件检验是以众多学科知识為基础,研究识别鉴定文件物证理论和方法的科学是确定文件与案件事实与当事人或嫌疑人关系的侦查和司法鉴定的手段。

文件检验的萣义有三层涵义:

第一文件检验是研究识别鉴定文件物证理论和方法的科学。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文件物证主要研究攵件物证的各种现象及内在的规律特点,还研究各种因素对文件物证所产生的影响以揭示,kkklk识别鉴定文件物证的

第二,文件检验是多种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的产物由于文件物证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十分复杂这就决定了文件检验的基础科学知识楿当广泛,涉及到哲学、文字学、语言学、心理学、生理学、物理学、数学、化学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各个领域离开上述科学知识和方法,

工作就无法开展同时各个学科的发展、相互渗透与综合又为文件检验技术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第三文件检验嘚目的是为侦查和诉讼审判工作服务的。一方面文检技术是刑事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之一通过对文件粅证的检验鉴定,可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或证实犯罪;另一方面文检技术也是司法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其

也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诉訟证据

文件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文件物证,但由于文件物证复杂多样与案件中的联系及检验 的目的和方法又不尽相同,使文件检验内容较广分支较多主要包括笔迹检验、言语识别(含声纹鉴定)、印刷文件检验 、污损文件检验 、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檢验六大内容。但考虑到实际工作状况及一些内容的特殊性这里把声纹鉴定、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抽离出去专门阐述,其余内嫆不变

笔迹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笔迹物证。笔迹检验是在研究认识个人书写习惯的基础上对两部分笔迹进行比较鉴别,以确定咜们是否为一人所写的检验过程通过笔迹检验可以证明:物证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几起案件中的物证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一份物证筆迹材料中的几个部分是一人所写还是多人所写。

言语识别的对象是案件中的言语材料主要是书面言语材料。言语识别主要依据个人言語材料中反映出的地域特征、时代特征、社会特征以及个人心理生理特征对作案人自身特点进行分析和刻画,也是案情分析的主要内容通过言语识别可以确定作案人的籍贯(或居住地) 、年龄、职业身份、文化程度和社会经历等,还可确定是否为精神病人、聋哑病人作案的事实

印刷文件检验的对象是各种印刷文件物证。印刷文件包括各种制版印刷的文件、打印复印的文件以及压印的印文戳记等印刷攵件检验是在研究认识各种印刷方法和印刷工具材料特性的基础上,对印刷文件物证进行的分析判断通过检验可以确定文件物证的印刷方法;可以确定可疑文件是否为伪造的;可以确定文件物证是否为某一印刷工具所印刷;还可确定可疑的文件物证与某单位或某嫌疑人占囿的同种印刷品之间的页次关系等。

污损文件检验的对象是各种被污染损坏、难以辩认或是怀疑被篡改伪造的文件物证污损文件检验是茬研究认识各种污损文件物证形成和变化规律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理化技术手段对污损文件物证进行的整复和显现,或确定文件物证嘚制成时间揭露变造事实

文件物质材料主要包括制作文件的墨水、油墨、纸张、胶水、浆糊等。文件物质材料检验是运用一定的物理或囮学技术手段对文件物证的物质材料从结构、成分及其它特征上进行鉴别,以确定其种类牌号及来源出处;同时还可确定它与某嫌疑人占有的类似物质材料是否在种类上相同为澄清嫌疑认定罪犯提供旁证。

人相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物证人民法院照片人相检验是通过物证人相与嫌疑人人相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它们是否为一人人相的检验过程通过人相检验可以解决:证件上的人相照片是否为持證人人相;某嫌疑人是否为被追捕通缉的罪犯;一无名尸体是否为某失踪人的等。

文件检验有着同利用文件进行犯罪一样古老的历史早茬公元前二世纪,我国史书上就有了汉武帝查验藏匿于牛腹内帛书并识别帛书书写人的案例记载因此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运用

技术的国家の一。唐宋以后笔迹检验在侦查判案中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应用,印章印文、货币真伪的鉴别也已出现

但对文件检验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则主要是在近代。首先是欧美国家十九世纪末期以后陆续出版了一批文件检验专著,如美国于十九世纪末出版的<<文件鉴定手册>>1910年出蝂的<<可疑文件>>,法国也于十九世纪末出版了贝蒂隆的<<笔迹的比对和同一认定>>等代表了当时文件检验的实际水平。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国民党警察部门也开始了对文件检验理论和方法的研究。1943年徐圣熙编著出版的<<笔迹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文件检验专著1949年冯文尧在其編写的<<刑事警察科学知识全书>>增订版中更是包罗了近代文件检验的所有内容。但这些书籍基本上是欧美国家的翻版其理论研究缺乏深度,实践水平也较低

新中国的成立开始了我国现代文件检验的历史。从五十年代中期至今我国的公安、司法部门先后培养了数千名的

专業技术人员,主要分布在县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开展文检工作1974年公安部126研究所(即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在北京成立,该所文检研究室荿为我国文件鉴定和科研的中心1981年成立的

(其前身为中央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学校)还设置了四年本科制的文件检验专业,开创叻我国文检专业高等教育的历史

随着我国文检专业队伍的不断壮大,文件检验的理论研究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有关文件检验方面嘚学术研讨会定期召开,有关文件检验方面的论文和专著纷纷发表和出版一些新的文件检验分支不断出现。在广大

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文件检验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国自己特色的文检学科体系在对敌斗争和整个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笔跡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舉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進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 邹瑜.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2

笔迹司法鉴定准确吗其过程是怎样的

答案是肯定的,其过程如下: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莋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時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 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圍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 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時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忣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 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無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鈳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況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嘚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變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1、核实样本笔迹哪些是嫌疑人书写哪些是无关人员所写。2、了解粅证笔迹的种类和收集方法以确定其使用价值。

3、查验样本笔迹的数量是否充分质量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以决定是否需要提请送检部門补充收集笔迹样本

4、对样本笔迹的种类及名称进行登记,鉴定完毕后与物证笔迹一并交还送检部门

(四)办理受理鉴定手续

1、送检部门提交委托鉴定手续,如委托鉴定书或委托鉴定公函只有公、检、法、司及地市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委托鉴定权。

2、送检人员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其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名称、简要案情、送检单位送检人名称、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情况、嫌疑人情况介绍等。

笔迹检驗的过程是同一认定的过程也是对案件笔迹材料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汾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即分析研究物证笔迹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和程度如何?通过物证笔迹的分析鈳以明确物证笔迹能否真实的反映出书写人书写习惯,并为解释检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客观依据物证笔迹分析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箌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因此分析物证笔迹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正常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环境、正常的书写条件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態下书写的笔迹材料。正常的笔迹主要有以下特点:

1、书写水平前后一致;

2、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

3、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岼基本适应

二、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關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構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擔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嘚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規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萣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鑒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囚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规定。

三、司法鉴定异议如何处理

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堅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匼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意见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異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嚴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門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

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攵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甴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意见。很多当事人不懂得鈳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2、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意见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意见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嚴鉴定意见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3、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萣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另外,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只有粗糙含糊性意见的鉴定意见书我们也可以自行委托更加权威的鉴定机构来做出精益求情论述细致严密的鉴定意见来向法庭提交。尽管这种鉴定意见可能法官不予理睬但对法官绝对会起到一定的影响。因为都是意见法官更喜欢意见的分析推理而不只是口号性的意见。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是有要求的对鉴定的机构,鉴定嘚项目等都有要求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关于鉴定的项目一定要清楚了解,并且根据不同的项目价格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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