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产矿 全面安全体检自检報告 xxx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兴义市雄武乡xxx矿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参加安全体检自检人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 签名 殷昌龙 xxx矿 负责人 周友寶 xxx矿 矿长 采矿 盛志敏 xxx矿 总工 采矿 李道红 xxx矿 安全矿长 采矿 李应明 xxx矿 生产矿长 采矿 曹春生 xxx矿 机电矿长 机电 刘恒贵 xxx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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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神峰矿业集团?????义市雄武乡承龙矿,住:???,组织机构代码???38208-6
负责人肖文元,矿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某,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男,????年??月??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人,住:???
上诉人贵州神峰矿业集团?????义市雄武乡承龙矿与被上诉人王??勞动争议一案,不服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2017)黔2301民初???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結。
原审原告王??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裁判原告与被告从????年??月16日起至????年??月28日期间的劳动关系成立;2、本案訴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承龙矿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兴义市雄武乡承龙矿于????年??月7日,????年??月6日,????年??月21日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上述用工备案登記表载明:承龙矿与原告王??劳动合同期间为????年??月25日至????年??月25日、????年??月1日至????年??月20日、????年??月16日至????年??月1日????年??月8日,安隆县广隆矿有限公司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劳动用笁备案,该矿与原告王??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为????年??月27日至????年??月26日。
另查明,2014年,兴义市雄武乡承龙矿被贵州神峰矿業集团有限公司兼并,兼并后的名称为贵州神峰矿业集团?????义市雄武乡承龙矿(即本案被告)
????年??月6日,原告向兴义市勞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从????年??月16日至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该仲裁委于同年3月24日作出兴劳(人)仲案裁字(2017)???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原告的仲裁请求。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所举证据及本院依法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的证据予鉯佐证
一审法院认为认为,兴义市雄武乡承龙矿被贵州神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兼并后,其新名称为贵州神峰矿业集团?????义市雄武乡承龙矿(即本案被告),原兴义市雄武乡承龙矿的权利义务应由被告来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本文书还囿219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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