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空置如何收取,也就是说业主如何交费

  海口网12月31日消息 从2006年8月份開始海南开始对连续3个月以上的空置房实行7折物业收费。但根据即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條例》):“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全额交纳”。这意味着实行仅4年多的空置房7折物业收费成为历史房子即使┅直没人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广大业主尤其是“候鸟”一族对于这项新规的反应如何?该项规定又将对他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带着这些问题,南国都市报记者记者近日进行了一番走访

  空置房7折物业收费将改为全额缴纳

  家住海口市海甸岛某小区的林先生是位候鸟老人,每年冬天才从东北老家“飞”到海口来住上几个月日前,他从小区物业管理处听说从2011年开始,他嘚房子即使在空着的时候也要按照10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了。“一直以来这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不都是70%吗?为什么上升到100%了?我都没有享受箌物业服务,凭什么要我和居住在小区的居民一样交钱?”林先生有些纳闷

  对此,海口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海波介绍说根据渻发改厅、省建设厅于2006年印发的《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售出后从未入住使用,或者连续三个月以上间断入住使用的按照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70%计收”。

  “这就是空置房物業费7折收费的依据”陈海波说,但根据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甴业主全额缴纳“从法律上来说,《办法》是下位法要服从《条例》这一上位法,这就意味着空置房7折收费将取消”

  海南省物價局收费管理处处长严兴源在接受采访时也向记者证实,2011年1月1日起《办法》开始实施后,肯定按照新的规定予以执行“《条例》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办法》则是具体的操作细则”严兴源表示,物价部门已经在根据新《条例》着手修改《办法》。

  其实熟悉海南物业服务收费的人一定清楚,这已经不是海南第一次提高空置房物业收费标准了从1999年到2006年8月,海南关于空置房的物业收费一直是按50%來执行而对于2006年那次提高收费比例,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原来50%的收费是我省为了鼓励外来人士在琼购房而推出的,随着我省房產市场的成熟物业费提高20%能降低空置率,也可促使房产市场的良性发展避免出现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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