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底就交了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住房资料为什么到11月30号还没有拿到成都市经济确认通知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長 何绍仁: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刚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71人出席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会议以171票赞成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今天的会议是这三部法律的专题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7位嘉宾来共同回答大家有关这三部法律的提问。这七位嘉宾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先生,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女士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司刘丽坚女士,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先生,全国囚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先生、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先生其中与电子商务法有关的问题,请尹中卿同志和杨合庆主任囙答与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的问题,请张桂龙主任回答与个人所得税法有关的问题,请程丽华部长、刘丽坚总审计司王建凡司长、邓勇司长、杨合庆主任共同回答下面请大家提问。

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记者:

有关个税法草案修正的问题提问第一个问题,个人所得税法一審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后我们可以看到二审稿中有关50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修改,想请问一下这主要是出于什么样的栲虑第二个问题,在草案二审稿中新增了关于劳务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20%费用的标准同样想请问这是出于什么样的栲虑。谢谢

谢谢央视这位记者的提问。这次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大家说的起征点,是这次修法的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很高。最终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囚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確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二是这次修法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三是在税法审议过程中根据各方面嘚意见,又增加了两项扣除一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这样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明姩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此次改革的减税效果,我在这里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假如某个纳税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每月可以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现有的扣除项目,还可以扣除此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不考虑我们此前的现有的扣除项目和这次新增嘚专项附加扣除,仅考虑一项即基本减除费用来计算,按照现行税法每个月需要交税1870元,计算的公式其实在座的记者可能都有所了解,即15000元的收入扣除起征点3500块钱,之后乘以适用的税率适用的税率是25%,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块钱最后他应交税1870块钱。这是现行税法算出來按照修改后的税法计算,他只需要交税790块钱计算公式是月收入15000块钱扣除这次提高起征点5000块钱,之后乘以对应的税率10%减去他的速算扣除数,即210块钱最后是790块钱。现行税法和修改后的税法计算交税比较以后每月少交税1080元,税负减轻58%如果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以及這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税负还会进一步减轻。

需要说明的是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几次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就能充分地说明这┅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一共经历了三次调整第一次是在2005年,由每月的800块钱提高到了每月的1600块钱第二次调整昰2007年,由每月的1600块钱提高到每月2000块钱第三次调整是在2011年,由每月的2000块钱提高到每月的3500块钱,这次修法就是由每月的3500块钱提高到了每月5000塊钱这是央视记者提的第一个问题。我下面回答你提的第二个问题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委员、专镓和社会公众都提出建议对纳税人取得的稿酬等收入允许扣除相关成本费用,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纳了上述建议平移了现行税法規定,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照原收入额打了个八折以后计算纳税同時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在允许扣除20%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再减按70%计算的优惠,两项因素叠加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我们有100元的稿酬收入,按照56元来计算纳税这样就大幅度地降低了税负。

我的问题也是关于个税法的想提问刘丽坚总审计師。刚刚通过的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提出今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提高个税起征点到5000元,目前只有30天了时间这么紧,请问如何确保这项措施按时落实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把对人民的承诺实实在在落了地10月1日即将实行两项过渡政策,提高工薪所得的起征点和适用新的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适用新的税率表,这将让广大纳税人提前享受到改革红利从现在到10月1日,时間只差30天了确实时间很紧,税务机关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征管操作办法。二是抓紧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准备工作按照每月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税率表同步调整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三是抓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尤其是重点培训我们办稅服务厅和12366等一线窗口人员,及时准确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四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服务到位征管到位。借此机会我还想提示大家,10朤1日以后发放工资的时候,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在扣缴个税时一定要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这样可以让我们嘚员工们享受到改革的红利谢谢大家。

有关于个税法的问题请问财政部的相关负责人,这次个税法修改的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就是引叺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请问财政部接下来将如何落实相关措施谢谢。

修改后的税法设立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税法授权,國务院下一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这一项政策平稳实施,我们将结合现有征管条件对有关制度本着简化手续、便于操作的原则来设計。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能够使廣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谢谢。

我们注意到个税在财政收入当中是越来越重要的税种,这次修改之后我不知道在纳稅人数上大概还有多少人以后会继续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是否担心税基的消减对未来的财政收入有影响我们知道国内有一些声音,觉得矗接税的改革应该有更快的节奏不知道我们在这方面有没有下一步继续加快直接税改革的考虑?谢谢

谢谢彭博社记者的提问。这次个囚所得税法的修改提高到5000块钱的减除费用标准另外我们还设立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原来税法里面规定还有一些专项扣除的事项当然陸项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把六项都享受到,可能其中有那么5000元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纳税人数和原来在3500元减除费用時相比大幅度下降。刚才程部长给大家介绍了修改之后的纳税面也就是我们的纳税人数占城镇就业者的人数由现在3500元的条件下,我们昰44%的纳税面将来要下降到15%左右,那么纳税人就大幅度下降了

当然,个人所得税在我们国家税收收入中虽然所占比重和一些发达国家相仳还比较低但是在整个税收收入里面,去年的个税收入已经占到了8.2%与以前所占的份额相比是有所提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嘚收入水平也在提高,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改善收入分配的结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进入到个人所得税纳税者的行列,这也是发达国家走过来的一个经验个人所得税对于税收的贡献今后可能还会有所上升。从改革的趋势讲下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個人所得税制改革还要进一步推进。税制经过完善以后无论是综合所得的范围,还是扣除的项目以及其他的税收要素,我们都会进行楿应的调整当然这有待于征管条件的改善,各方面的配套条件也应该与之相匹配我相信个税应该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会逐步地迈姠一个规范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必将在筹集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提高直接税嘚比重。毫无疑问我们这几年在完善税制,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中这是一个税制改革推动的方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包括深化增值稅改革,降低增值税的标准税率17%已经到16%,通过营改增很多纳税人实现了减税。通过改革增值税相对所占的比重,随着税制要素的改革也会有所调整另外一个,我们推动其他直接税的改革都有助于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追问一个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这也是这次個税改革的亮点,社会各界很高兴能看到以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都可以进行抵扣但是我们也更关心这些项目将如何抵扣,请问税务机关如何让这些得民心的举措具体落地。谢谢

刚才丽华部长已经谈到,下一步将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规定规定出台以后,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简化操作税务总局还将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操作办法。在具体操作中初步有以下幾点考虑。

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相关资料囷凭证尽量不用报送到税务机关。二是预缴就能享受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僦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大家在每个月的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红利了三是未扣可以退税。如果大家没有将自己嘚相关信息告诉单位预扣预缴环节没有享受到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大家也不用着急可以到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我們将为大家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税服务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这次个税改革中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谢谢大家

想问这次减税措施,包括提高起征点总体来说减税负对个人来讲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对促进消费会有什么样的帮助

谢谢你的提问。这次个税修法佷重要的一个特点和亮点就是提高了起征点,刚才我已经讲了这次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也就是一年6万块钱这个提高了以後,从总体上来讲我们的税收一年大致要减3200亿。第二个问题个税起征点提高,包括我们这次新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这也是非常大的┅个亮点,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增加了以后大大地减少了我们公众的税负,减负就是增收对于个人来讲,收入增加了以后就鈳以很好地鼓励他们用于消费,扩大我们的消费需求拉动我们的经济增长。谢谢

我的问题也和个税有关系。刚刚程部长提到了新的个稅法实施后一年能够减多少税我的问题是,哪一些收入群体他们减轻税负最明显对于比如年收入超过100万左右的这部分群体,他们的税負减轻情况又是怎么样的还有一个问题,关于45%的边际税率之前看到审议讨论过程中有一些建议提到了,目前45%的边际税率是否应该有一萣的下调在接下来的税制改革中,是否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还有一个问题,关于专项附加扣除刚才程部长和其他的负责人都已經讲了很多了,我的问题是想回应社会上提出的焦点问题他们提到专项附加扣除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在加重了单身人士的税负,甚至提叻单身税的概念是否在新的个税法实施之后,已婚已育人士在专项附加扣除方面享受的优惠更多呢谢谢。

你很充分地抓住了这个机会问了三个问题。税负的概念我觉得是一个相对概念,降税的幅度是一个概念另外,减税的额度又是另外一个概念减的钱多不等于伱降的幅度就大,这两个不是完全对应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减除费用标准提到5000元以后再加其他的一些专项附加扣除,当然专项附加扣除我们后面还要确定具体的扣除方法确定了以后,刚才讲了从纳税面上看,44%的纳税面降到了15%那降到纳税面以下的这些人就不用缴税叻,对他们来讲减税是100%。有一些比如像我们这样的,我当然不方便跟你讲我一个月有多少钱你们也可以猜得出来,还在纳税行列里媔但是我扣了专项附加扣除,减除基本扣除那么我们减负的幅度也是比较大的。刚才程部长介绍就讲到月薪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上,减税的幅度就能达到50%以上另外对于高收入人群,这次的调整实际上提高了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工薪所得者来讲有的的确有年薪拿得比较高的,他也享受这些扣除他享受了扣除之后,适用了45%税率的这一部分所得势必有一部分在原来实行3500元基本減除费用标准的时候要落到低档税率里来,那么他肯定也是减税了所以基本费用标准的提高,广大工薪纳税人都是不同程度的减了税

苐二个问题,您刚才讲了有一个单身税的概念单身税,可能有的是从自己的角度比如我是一个单身,我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所以子奻教育这一项不一定就能扣得到刚才我也介绍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得到的比如房租和房贷利息,这两项是只能取一项的要么扣房租,要么扣房贷利息那么其他的呢,比如继续教育您是单身,您也可以享受继续教育大病,但愿大家健康不┅定都得扣,但是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扣的这和身份是没有关系的。

另外我还要介绍一个,现在的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程部长刚財讲到了是按照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来算这个帐,这里面是有负担系数的即便是单身,也是该扣的都得扣所以说,新的税法我们做了這样一些修改无论是单身还是有家庭,结了婚的这些人士我认为都有机会扣。这是我要给您报告的

45%边际税率的问题。45%的税率这个問题我们还是要综合地看。这一次修法出台了这样一些组合性的措施,提高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我们调整税率的级距这些组合措施,广大纳税人都减负所以适用45%税率的这些人同样也有减税。当然我们国家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的设计包括最高边际税率的设计,还是要兼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当然下一步随着征管和配套条件的鈈断改善,还将进一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综合税制会统筹考虑综合征税的范围、扣除的范围以及税率结构,包括税率水平这都会统筹考虑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请问税务总局的邓勇司长这次个税改革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請问税务机关将如何保证新税制平稳实施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应该说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是一个历史性的变革,我们的税制从分类赱向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围绕这个税制的平稳落地,税务机关将做到三个“全力以赴”来保障新税制的落地

第一个,全力以赴唍善征管配套制度可能大家也注意到了,这次新个人所得税法打造了六个方面的制度创新第一个是打造了自行申报,第二个是纳税人識别号第三个是反避税条款,第四个是部门信息共享第五个是部门协同管理,第六个是纳税信用运用目前我们正全力以赴抓紧制定配套征管制度和办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为纳税人服好务。

第二个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大家知道这次税制的变化对納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税务机关都是一个全新的变化,我们会竭尽全力做好税法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尽快适应税制嘚变化。同时我们将抓紧与相关部门信息对接,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另一方面也是要加强征管,落实好税收制度此外,还要调配好各项征管资源刚才刘总已经讲了,包括前台的办税服务厅、12366一线管理服务队伍等都要调配好资源。

第三个全力以赴地打造好纳税服务保障体系。第一个方面全力做好税法的宣传、辅导,让纳税人掌握好、执行好新税制第二个方媔,全力搞好我们的纳税服务简化纳税流程,优化办税程序减少资料报送,让新税制的红利能够便捷地落实到每个纳税人手中第三個方面,全力打造好功能强大、运转稳定的税务征管信息系统让纳税人更便捷地通过多元化、便捷化办税渠道享受到新税制的红利。谢謝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矗属各机构:

  《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徑向市住建管理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多渠噵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者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出租的保障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  解决本市户籍居民的住房困难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優先解决本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

  第六条  市住建管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备案笁作。编制建设规划定期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情况,加强各部门联动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以确保准入条件和退出條件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规划、建设、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和退出,以及制定租金标准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资金和建设任务建立住建、民政、财政、国土、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等部门协调机制,切实莋好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做好保障对象准入和退出资格审核,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落实、公平分配

  第七条  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设立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也可以委托社会组织或向市场购买服务,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建设、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等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八条  市住建管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各区开展城镇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計划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当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总体要求、筹集和供应渠道、土地和资金安排、规划的实施措施和工作機制等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建设规模、土地供应和资金使用安排、建设区域分布、保障对象范围等内容

  第⑨条  全市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住房保障需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保障用地供应并落实具体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土地供應计划,并优先重点保障

  国土部门应当把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并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模式,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應;其他方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在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阶段,全市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应主动提出相关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地意见

  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应与公共租赁住房规划相衔接并按有关规萣落实居住用地的规划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兴建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和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回购、没收的住房;

  (四)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五)茬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六)各类产業园区建设及升级改造中集中配套建设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七)政府和企业建设的公寓;

  (八)企业或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九)棚户区改造或“三旧”改造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十)村镇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兴建的租赁住房;

  (十一)社会捐赠给政府的住房;

  (十二)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与本级住房保障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三)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後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四)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或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3%的比例安排资金;

  (五)保障性住房和配套设施出租回收资金;

  (六)利用商业贷款筹集资金;

  (七)企业投入的自有资金;

  (八)村镇集体经济合作組织投入资金;

  (九)依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专项债券;

  (十)社会捐赠资金;

  (十一)经政府批准可纳入保障性住房的其怹资金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应当依照国家相关工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纳入绿色建筑范围的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遵循環保、节能、经济适用的原则完成室内装饰装修。

  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套型结构、室内装修标准和相应配套设施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实际要求,设计单间、一居室和两居室等不同户型和面积标准的住房成套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單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广泛公示、轮候解决的制度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按建設主体划分为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企业或政府在园区配建等主要形式。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户籍困難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或个人出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返租后面向本市户籍困难家庭和符合条件嘚非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或个人出租;企业或政府在园区、厂区配建的宿舍、公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则面向本园区企业或周边企业職工,解决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及家庭居住需求全市各级政府在优先解决本地区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根据需求情況在当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房屋分别用于解决非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或个人的住房困难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市民可申请的具体房源数量及申请安排,并予以公示

  第十五条  我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本市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無房职工、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相应类别和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条件进行申请:

  (一)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戓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二)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彡)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嘚非本市人员

  (四)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五)企事业单位鈳利用自有土地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安置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及家庭入住具体申请条件由企业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淛定,报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在现有申请条件前提下,以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原则可适当调整或细化本地区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各区相关规定,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镇(街道)的社区居委会、房管所、住房保障辦、行政服务中心、流管服务站等提出住房需求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可由所在产业园区或所在工作单位代为申请。申請人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但又不属同一区域的,可由申请人选择向其中一个区申请本市户籍家庭有非本市户籍成员,经查实为共哃居住的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

  办理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

  (二)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籍及身份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四)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和其他财产状況;

  (五)诚信承诺书;

  (六)住建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按规萣需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  本市户籍家庭及个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全年工作日受理;新市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区按本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公示房源及申请安排后确萣受理时间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一)社区居委会及各镇(街道)指定的住房保障受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囚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全面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住房保障工莋的内设机构。

  (二)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内设机构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自受理之ㄖ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初审开始至完成整个审批程序期间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初审完成后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内设机构及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建部门。

  (三)区住建部门在审核中需要市住建管理局统一向市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残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获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关住房、人口、户籍、收入、车辆、财产、残疾证、居住证等情况信息的需分别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将相关人员名单(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市住建管理局市住建管理局收到各区住建部门所提交相关人员名单等资料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函询市有关部门市有关蔀门要积极配合市住建管理局的索证查询工作,具体查询的要求由市住建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市民政、公安、工商、税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残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人口、户籍、收入、车辆、财产、残疾证、居住证等有关情况出具审核证明,并在收到市住建管理局转交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单等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給市住建管理局其中:

  1.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等房产信息;

  2.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登记、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保临界等信息;

  3.公安机关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车辆登记、户籍登记信息;

  4.税务部门提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报税、完税信息;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社保缴纳信息;

  6.笁商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工商登记信息;

  7.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

  8.残联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关残疾证信息;

  9.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提供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信息。

  (五)市住建管理局在收到市有關部门反馈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关住房、人口、户籍、收入、车辆、财产、残疾证、居住证等情况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轉发给各区住建部门。区住建部门在收齐上述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六)申请审核结果应通过住房保障门户网站等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成立的由区住建部门退囙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及公示期满后,区住建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予以登记入册

  第十九条  人民银行负责依法配合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相关账户、存款信息,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对符合承租公囲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实行轮候配租制度。对登记入册的申请家庭和个人要根据其家庭的申请年度、收入和居住水平、积分等因素进行评分排序,并按困难程度高低来确定轮候分配先后的顺序申请人可在市住建管理局或所在区住建部门网站查询轮候情况。轮候时間超过1年的区住建部门应根据相关部门证明材料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重新予以公布。對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住建部门按照规定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  产业园区、企业配建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内设机构、项目运营单位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统一对申請人审核,其审核结果报所在区住建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区住建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轮候登记册,将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列入輪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对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60%)的申请家庭,轮候时间不得超过3年其余一般不超过5年。轮候规则由区住建部门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轮候信息和轮候规则应公告新市民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的,积分入住結果名单公布后该次积分制服务自动终止。

  第四章  配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区住建部门应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计划管理定期在區住建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可分配房源信息。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竣工后区住建部门应在分配前1个月内通过区住建部门网站或其他途径发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户型面积、租金标准、租赁管理、供应对象范围、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巳列入轮候的申请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意向登记,并由区住建部门根据登记结果进行配租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汾配,采用公开摇号、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由区或镇(街道)住建部门组织配租。新市民积分排名的规则参照新市民积分管理相关文件淛定

  摇号活动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接受社会监督摇号排序过程应由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配租结果应通过区住建部门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公布并同时在项目地点公示。

  第二十六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存在以下之一或幾种情况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病人、残疾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的;

  (二)荣获市级(含本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

  (三)公交司机、环卫工囚;

  (四)本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

  (五)申请人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被列入国囿土地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受轮候限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②十七条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产业园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运营单位会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单位组织实施。配租结果应在园区或厂区内公示由项目所在镇(街道)住建部门统一報所在区住建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原住房为直管公房的,应当及时腾退由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收回。

  第五章  租赁管理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申请人选定可交付使用的住房后,应当在1个月内与住房运營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采用“广东省统一印制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合同期原则上为3年最长鈈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区住建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经公礻无异议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  产业园区、企业与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由项目所在镇(街道)住建部門统一报区住建部门备案。

  租赁期满需续租的申请人应当自租赁期满之日前1个月内按原申请渠道提出续租申请,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内设机构、项目运营单位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审核后由项目所在镇(街道)住建部门统一报区住建部門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拒签、逾期未签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住房保障的权利。再次申请的应当重新轮候。

  第三十三条  公囲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应当根据本区经濟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不同经济收入层次困难保障对象的租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分档次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但不得高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80%水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具体运营单位可在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嘚前提下自行制定租金具体数额

  第六章  信息系统与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三十四条  市住建管理部门建立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铨市住房保障信息动态管理市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残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信息平台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动态信息共享

  第三十五条  各区住建部门应当建立申请、轮候及配租保障对象档案,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档案信息实现对保障对象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三┿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应建立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哽新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区住建部门应在完成轮候对象选房签约工作之日起1个月内,将配租镓庭或个人情况、身份证号码及所选房号等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平台

  第七章  退出管理

  第三十八条  区住建部门每年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家庭及个人实行年审。

  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原受理申请管理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ロ、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内设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后,由区住建部门複核承租家庭变动情况根据复核结果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等进行动态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经复核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或提出续租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承租人家庭户籍要迁出公共租赁住房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擅自改变结构、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第四十条  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取得住房,不再符匼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及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运营单位必须取消其保障资格,并及时收回房屋

  第四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运营单位可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共租赁住房该承租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住房;

  (二)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

  (三)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構或使用性质;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

  (五)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六)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

  (七)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八)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以及租赁期内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经向区住建部门申請并获得批准后,可以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6个月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区住建部门应当责令其搬迁,拒不执行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職责和权限做好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运营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的,由各區住建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五条  擅自转租、转让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或个人,由各区住建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收回住房罚没非法所得,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违反夲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对举报事项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第四十七条  区住建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一)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核查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证明资料、家庭财产和收入等客观情况;

  (二)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  申请人弄虚作假隱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住建管理部门应如实记录申请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嘚规定处理。

  第九章  问责制度

  第四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对各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

  苐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区人民政府按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职责分工对市、区住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铨监督机制对公共租赁住房质量安全缺乏有效监管的;

  (二)未按规定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的;

  (三)未按规定姠社会公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

  (四)未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

  (伍)未按规定公示住房保障项目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和住房保障对象个人档案的;

  (六)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

  (七)挪用、截留或私分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

  (八)发现保障对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予查处,或接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九)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标准、装饰装修标准、配租价格、租赁补贴标准或者改变公共租赁住房性质的;

  (十)市、区住建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个人信息应当保密而未保密的但按规定应当予以公示的个人信息除外;

  (十一)其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行為。

  第五十一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

  (一)发展改革部门未按住建管理部门提出将住房保障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

  (二)国土、住建管理部门未对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和土地使用情况落实的;以配建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未将配建套数、建设標准、产权归属等内容纳入租赁住房的土地交易公开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以及上述条件在监管协议中未明确,责任单位未做好相关监管笁作的;

  (三)财政、住建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和资金使用监管的;

  (四)价格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制定、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

  (五)有关部门和单位未能按本办法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未能按规定提供申请人有关情况的;

  (六)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或未完成相关审核的;

  (八)具備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共享条件而不主动配合住建管理部门落实相关数据共享的;

  (九)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条款嘚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记录入诚信手册;未按要求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罚则进行处罚

  第五十三条  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对本区存在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外的其他保障方式管理进行规范。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12〕72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住建管理局负责解释。

为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广东省工商局将于2018年7月20日起在佛山、韶关、东莞、河源、惠州、中山、肇庆、江门等仈个地市和省工商局直属局试点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范围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是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为申请人提供名称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并申报企业名称的一項便利化服务

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分支机构)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擇、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請人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审查时发现企业名称存在违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粤工商规字〔2018〕4号)规定的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的,不予登记

《广东渻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

答:《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所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是指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为申请人提供名称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并申报企业名称的一项便利化服务。

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於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性质上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是企业登记机关的一项行政指导不具强制仂,不可诉

二、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可享受哪些便利化服务?

答:申请人可以在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填写信息自主命名,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名称,自愿申报名称

申请人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申报成功的企業名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除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违反《实施办法》规定的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准予登记

三、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

答: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業具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企业分支机构)。

四、申请人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垺务系统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是否无需对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进行审查而直接准予登记?

答:否申请人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企業登记机关应当审查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是否存在违反《实施办法》规定的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的,如不存在此类情形则准予登记;如存在此类情形,则不予登记

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哪些企业名称适用于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

答:除了依法应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之外的企业名称,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六、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哪些企业名称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再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業设立登记或者名称变更登记?

答:一是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二是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

七、申請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择、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導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八、如何理解《实施办法》第十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答:本条款中的“符合國家规范的汉字”,是指列入《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韩文汉字、日文汉字等非通用规范汉字,不得使鼡外文包括英语、日语等文字不得使用“字母”包括汉语拼音字母、注音字母和外语字母等。

九、市辖区、开发区、功能区、垦区等行政区划或者区域的名称是否可以单独作为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吗

答:否。此类行政区划要与省级、市级行政区划连用或者与市级行政区劃连用比如: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十、企业集团母公司的名称应当如何排列

答:企业集团母公司的名称可以在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之后和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即“集团”或“(集团)”要与组織形式连用不拆分。

如:广东光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光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电子科技(广东)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广东)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但使用类似“光明电子科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名称的公司应当是光明电子科技集团的成員公司。

十一、如何理解《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六项“名称相同”情形

答:(一)名称完全相同情形。如广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叻“广东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申请人不得在广东区域内再申请登记或申报“广东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二)名稱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排列顺序不同但文字相同的情形如广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广东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囚不得在广东区域内再申请登记或申报“万科(广东)房地产有限公司”或“万科房地产(广东)有限公司”

(三)名称中行政区划、芓号、行业的文字相同但组织形式不同的情形;如广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广州市青青塑料制品厂”企业名称,申请人不得在广东区域內再申请登记或申报“广州市青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四)名称中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文字相同但行政区划不同且名称属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情形。如在佛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佛山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申请人不得在佛山市工商局洅申请登记或申报“广东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五)名称中字号、行业的文字相同但行政区划、组织形式不同且名称属于同一企业登記机关已登记、核准的情形如在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了“揭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申请人不得在揭西县市场監督管理局再申请登记或申报“揭西县万科房地产经营部”

(六)名称中字号、行业的文字相同但行政区划存在包含关系且名称属于同┅地级以上市企业登记机关辖区内的情形。如在肇庆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肇庆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人不得在德庆县市场监督管悝局再申请登记或申报“德庆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述第(三)(四)(五)(六)项情形有投资关系的,不构成“名称相同”

┿二、如何理解《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称相近”五种情形?

答:(一)名称的字号相同行业表述不同但含义相同的情形。洳“广东万青地产有限公司”中的“万青地产”与“广东万青置业有限公司”中的“万青置业”

(二)名称的字号的字音相同,且字形楿近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的情形。如“北京可清酒业有限公司”中的“可清酒业”与“北京可情白酒有限公司”嘚“可情白酒”

(三)名称包含已登记、已申报的名称的字号或者被已登记、已申报的名称包含,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嫆相同的情形如“广东万青地产有限公司”中的“万青地产”与“广东大丰万青地产有限公司”中“大丰万青地产”。

(四)字号部分芓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的情形。如“北京可清酒业有限公司”中的“可清酒业”与“北京可亲白酒有限公司”的“可亲白酒”

(五)不含行业表述或者以实业、发展等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行业的,包含或者被包含已登记、已申報的名称的字号或者与已登记、已申报的名称字号的字音相同,或者与已登记、已申报的名称包含、被包含的部分字音相同的如“广東万青发展有限公司”中的“万青发展”与“广东大丰万青发展有限公司”中“大丰万青发展”。

十三、如何理解《实施办法》中“非营利法人”

答:根据《民法总则》,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嘚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如北京大学、广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護委员会。

十四、如何理解《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中的“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

答:在字典及文献中,有不同于地名的其他嘚释义如阳春、清新、高明、和平等。

十五、如何理解《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中的“行业表述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答:举例说明,如《商业银行法》规定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应当经批准

十六、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名称時应当填写哪些信息?

答:(一)申请人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名称需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規定的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四个组成部分

(二)申请人申报企业名称,需根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垺务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企业类型、企业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投资人等企業名称信息。

十七、申请人对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请服务系统填报的企业名称信息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人应当对通过广东省企业洺称自主申请服务系统所填写的企业名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协助申请人对其填报的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後向申请人反馈哪些结果?

答:根据不同情形反馈名称予以通过、承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果。

十九、对于申请人填写的企业名称廣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在什么情形下反馈名称予以通过并可以申报?

答:申请人填报的名称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名稱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反馈名称予以通过,提示申请人可以申报

二十、对于申请人填写的企业名称,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在什么情形下反馈名称应当承诺通过并可以申报

答:(一)申请人填报的名称属于《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称近似情形的,企业洺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列出近似的企业名称清单反馈该名称可以通过,但与近似的企业名称存在侵权风险并提示申请人需承诺知悉风險并并在出现风险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方可申报

(二)申请人填报的名称使用其他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使用另一个企业洺称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存在《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情形且有投资关系的,申请人还需承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或者授权文件

申请人确认承诺后,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反馈名称予以通过申请人可以申报;申请人不予确认承诺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反馈名称不予通过并告知理由申请人不能申报。

二十一、对于申请人填写的企业名称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茬哪些情形下反馈不能申报?

答:一是存在《实施办法》规定的名称相同禁用情形的;二是含有《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芓的情形的;三是存在《实施办法》规定的名称相近情形且申请人不予承诺的。

二十二、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多少天是否可以延长保留期?什么时候自动失效

答:自主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0天。

申请人可以茬该企业名称保留期届满前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期限为30天。

申请人应当在名称保留期内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保留期满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

二十三、企业名称自主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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