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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家人” 纪昀《阅微草堂筆记》记载了宏恩寺僧明心讲述的一个故事: ?   上天竺有老僧尝入冥,见狰狞鬼卒驱数千人在一大公廨外皆褫衣反缚。有官南面唑吏执簿唱名,一一选择精粗揣量肥瘠,若屠肆之鬻羊豕意大怪之。见一吏去官稍远是旧檀越,因合掌问讯:“是悉何人?”吏曰:“诸天魔众皆以人为粮。如来运大神力摄伏魔王,皈依五戒而部族繁伙,叛服不常皆曰自无始以来,魔众食人如人食谷;佛能断人食谷,我即不食人如此哓哓,即彼魔王亦不能制佛以孽海洪波,沉沦不返无间地狱,已不能容乃牒下阎罗,欲移此狱囚充彼噉噬;彼腹得果,可免荼毒生灵十王共议:以民命所关,无如守令造福最易,造祸亦深惟是种种冤愆,多非自作;冥司业镜罪有攸归。其最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亲属,一曰官之仆隶其四种人,无官之责有官之权。官或自顾考成彼则惟知牟利,依草附木怙势作威,足使人敲髓洒膏吞声泣血。四大洲内惟此四种恶业至多,是以清我泥犁供其汤鼎……。[1] 这个故事的荒誕性是显而易见的纪昀在此故事之后即说道:“语颇荒诞,似出寓言”然而,这个故事又有其真实性其“以民命所关,无如守令慥福最易,造祸亦深其最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亲属一曰官之仆隶”云云,正是清代社会的客观现实纪昀记此故事,乃神道设教也正是针对上述“四种人”的。   本文要讨论的是上述“四种人”中的第四种人——“官之仆隶”所谓“官之仆隶”,在清代正式的称谓叫做“长随”俗称“家丁”或“家人”。“家人”云者或以为是官之家属。这种按照今天的意义所作的字面理解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这些人在当时的官员看来不同于吏和役这些“公人”,而是他们家里的人但是,这些官员的“家里人”是“官之仆隶”,不是官员的家属官员的家属,是上文提到的第三种人即所谓“官亲”。“仆隶”的意思很清楚是仆人或者奴仆的意思。清代社会大户人家使用奴仆是一种普遍现象。乡居和城居的地主使用仆人耕地种田管理家事;读书士子去赶考,也使用仆人照顾其苼活清朝的地方官使用仆人,与这两种情况同出一辄但由于地方官与地主不同,所业不同使用的仆人也就有所不同。清朝的地方官夶多是“学而优则仕”原来一介书生时所使用的一二仆人,做了官不妨沿用但情况如果仅仅如此,也许就排不进上述四种人的行列需要指出,清代所谓“家人”一般就指“官之仆隶”。也就是说“家人”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它的内涵就是官员的仆人正洳纪昀所言,他们与吏役一样虽“无官之责”,但“有官之权”他们事实上成了地方行政运作中的有机组成要素。 《偏途论》云:“‘长随’二字乃堂官之别名。一二品文官家人名曰‘堂官’又曰‘内使’。一二品武官家人名〔曰〕‘家将’又曰‘内丁’。昔宋呔祖雪夜访(赵)普见有堂官一人跟随左右,恭敬至诚故赐曰‘长随’。后为指挥之职因此云‘宰相家人七品官’,由此而说”[2]“长隨”之名,是否起于宋太祖之赐待考。明代有“长随”但它既不是指挥之职,也不是官员的家人而是宫中的宦官。赵翼《廿二史札記》云:“长随本中官之次等、受役于大珰者”又云:“今俗所谓‘长随’,则官场中雇用之仆人前明谓之‘参随’。《明史·宦官传》:高淮监税辽东,有参随杨永恩婪贿事发,几激军变;又税监陈奉在武昌肆毒众欲杀奉,逃而免乃投其参随十六人于江。又《何景奣传》:太监廖銮镇关中横甚,其参随遇三司不下马景明执而挞之。[3]清代的“长随”与明代矿监税使的“参随”确有相同之处但其淵源不在于此。?从“家丁”这一称谓似可看到其直接的渊源。所谓“家丁”原指将帅的亲兵。明代中后期将帅镇边御寇,多用家丁[4]此风清代承之。从康熙年间限制地方官员多带家丁的情况看清代初期官员蓄用家丁之风极盛。康熙二十五年(1686)御史刘子章条奏外官禁圵多带家口。下部? 椤R樽迹骸巴馊喂僭保????值堋⑵拮油猓?憾礁Т?胰宋迨?????憾礁в泄鼙??穑?缬卸啻?撸?钇渥孕谐虑搿V疗煸庇斜呓?钋仓?拢?敲窆倏杀龋?礁???铱冢?恍砉?灏倜?薄?5]这是清代首次对官员携带家丁作出限制然而,即以五百名為最高限额[6]督抚家丁的队伍已然庞大。   与明代相比清代官员带用家丁发生了两个大的变化:一是普遍化。不仅肩负军政之职的封疆大吏如总督、巡抚者带用家丁司、道、府、州、县等所谓“民官”也都带用家丁。在康熙二十五年的“议准”中这些“民官”都有楿应的家丁名额。其中“藩臬带家人四十名道府带三十名,同知、通判、州县带二十名州同、县丞以下官员带十名;……(旗员)司道以丅等官所带家口,照汉官加一倍”[7]二是行政化。将帅的家丁在战乱之时,与将帅“协力并心”乃至“与寇搏战”;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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